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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5/7)

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形式也在不断地调整,导致地方税收不当竞争的恶后果。政治改革的关键是在现行制框架下如何实现后两类竞争模式向第一类竞争模式的转换。重建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秩序的是培育地方的经济竞争力,通过地方经济发展引导规范的政府行为。地区间竞争力来源于地方的资源、技术和制度,而起决定作用的则是制度。制度的创新会带动技术的创新与资源的动,从而决定当地的经济增长。

?摘要】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产生,客观上基于财政分权的结果,主观上缘自地方政府绩效的考虑。对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虽然税权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同样难以避免。若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能遵循一定的秩序要求,无疑将有益于资源置的优化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经济转型期制度约束环境的弱化与地方政府事权界定的模糊,使得税收竞争退失据、容易逾越正当的界限。地方政府间的税收不当竞争亟待全面的法律规制,以便为税收竞争提供常规的制度保障,符合“依法治税”神。

?【关键词】财政分权;政府绩效;税收竞争;税收不当竞争;法律规制

?【正文】

?三、规制税收不当竞争行为的思路

?构建规范政府间税收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框架,既可以保证税收竞争积极作用的发挥,也可以防止税收不当竞争引起的混。税收不当竞争问题的解决,遵循法学的思维范式,可以通过常规地提供规范的税收法律制度,以完善规制税收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系。

?(一)税收不当竞争何以需要法律规制

?相比发达国家“财权与事权的界限法定”的情况来说,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界限不明确,因此,地方政府选择的税收竞争方式,很容易受税权划分的意外变动和频繁调整的负面影响。换言之,地方政府因对中央缺乏必要信任,而不惜各显神通,在税源的争夺上大动脑。改革开放后到1994年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围绕着给外资提供税收减免优惠展开,表现地方政府侵犯中央政府统一税权的特;一九九四年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转向税收返还政策上的竞争,地方政府将税收返还给投资者,以引投资。

?在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好坏主要由选民行评价,其行为主要对当地选民负责,选民的满意程度是税收政策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我国现行官员考机制使得税收政策更多的是要考虑上级官员的满意程度。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很多问题都依赖速经济增长来解决。经济增长率,特别是国内生产总值(GDP),成为官员政绩评判的最重要指标。尽可能引外资,是保持经济速增长的有效途径。地方官员不会把太多的心思放在提辖区内社会总与个人的公共服务质量上,地方政府间难免现恶的税收竞争。我国公共财政制建设刚刚起步,税收竞争决策主要由行政机关及其官员作,监督与制约都较为不足,即使行政机关作错误决策,也没有责任需要承担,更遑论责任追究机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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