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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7)

斜脑、懒洋洋靠在墙上的样,像被人了一刀似的。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不如现在就把他掉。然而时间却一分一秒过去,夜褪尽黄昏的炎。星光的闪烁越来越明亮。微风徐徐拂。我和他都在等待。

透过她的睛,我看到她的起居室,仿佛我真能看透墙和地板。她的起居室虽然随便摆满了旧家,但还是很整洁。这些家都是胶合板的,样笨脑的很丑陋,对她也没有什么用,不过它们都被用一她喜的香味油刷得铮亮。氖光灯的光线透过涤纶窗帘照到窗外,和下面院里的景一样惨白而呆板。不过她有几台心布置的小台灯,令她到舒服的光线。她需要的正是这一小片温馨。

她端坐在一张槭木制的摇椅上,摇椅用难看的方格布包里着。一个瘦小端庄的老太太,手里捧着那本翻开的平装小说。再次同弗朗西-诺兰一起,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现在她穿着一件刚从衣柜里取的带棉布睡袍,几乎遮不住她细瘦的膝盖。她还穿着一双蓝的小拖鞋,如同一双袜在那畸形的小脚上。她把一长长的灰白发编成一丽的大辫

在她面前的黑白小电视机的荧幕上,已经去世的电影明星正在无声地争论。琼-芳登认定卡莱-葛想谋害她。从他脸上的表情判断,我认为她说的确有理。我很纳闷,卡莱-葛这人看上去像是完全由木成的,居然还会有人相信他?她用不着去听他们讲话;据她自己认真计算,这影片地已经看过大约十三遍。而这本小说她捧在手里读才读过两遍,所以她才饶有兴致地重读这些她还没背下来的段落。

从楼下影幢幢的院里,我可以辨她那清静宽容的本,宁静淡泊,远离尘嚣,超脱于周围明显的低格调。她屈指可数的几样宝贝可以装在一个橱柜里运走。对她来说,那本书和那开启的黑白电视机比她所有的其他东西都重要;她很清楚它们是她的神支。除此之外,她连自己的那些实用而无格调的衣服是什么颜都漠不关心。

我那狼汉杀手正在半痪状态,他的脑海里一团混沌,理不清剪还。我悄悄绕这座灰泥粉刷的小楼后面,找到通向她家房门的台阶。在我的意念驱使下,门锁一下就松开。接着门就打开了,好像我碰了它,实际上我并没有动它。

我一声不响地溜这间铺着亚麻布地板的小厨房。从白的小炉灶里冒来的煤气臭味让我恶心。从黏糊糊的陶瓷皂盒里散发的香皂味也很难闻。不过屋里的摆设立刻影响到我——几件中国蓝和白的珍贵瓷盘整齐地摆在一起,煞是观。还有几本翻旧的烹饪书。她的餐桌洁净无瑕,上面铺着明亮的大黄桌布。一株腊似的绿藤生长在一个注满清的圆缸里,波把一汪颤动的光在低矮的天板上。

然而,最让我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在僵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闪烁的铁幕。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正有个不朽者在游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在自己的幻觉,以致于对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恫吓目光也不放在里。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一条细细的顺着他那胡杂生的下徜下来。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生产的、遍他沉重躯和笨拙四肢、电击般的觉才是真实的。他的左手突然搐起来,咙左边也哽噎了。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他是个不的杀手。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的样,陷沉思默想,那么不起,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大街上一人群拥挤的冰果室。那时她还是名穿着时的年轻女秘书,穿着红的羊裙和白的褶边衬衫,袖上饰有珍珠钮扣。那时她在一座石盖的办公大楼上班。那楝大厦漂亮极了,电梯装有华丽的黄铜梯门,大厅铺着的大理石地砖。

我想把双压迫在她对往事的回忆,想使她回忆起自己的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砖上咔嗒、咔嗒地踏过,并想起自己当年姣好的形像:一面把纯丝长筒袜在光的小上,一面小心不要让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指甲把丝袜划破。我凝视片刻她的红发,似乎看见了她曾过的那着华黄宽边礼帽,款式其实很丑,但仍充满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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