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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苍山大师与谜一般的二十一事(5/7)

,山当是山之,譬如火(火山)之(山泉)之,声应(回声)之,皆谓“山”也。

其九,不碾地。常人皆知,车行于地,车非但会碾在地上,而且会留下的辙印。可名家偏偏说,车行于地,并不碾在地上。其理由是:为全,所碾分乃之些许一也;地为全,被碾者乃些许一也;碾地之非“”被碾之地非“地”故此不碾地也。

其十,目不见。睛能看见事(盲人除外),这是谁也不会怀疑的事实。可名家偏偏却说睛看不见东西,岂非咄咄怪事!公孙龙的理由是:暗夜之中,人目不见;神眠之时,人目亦不见(熟视无睹),可见目之不能见也;目以火(光线)见,故目不见,火(光线)见也;目以神(注意力)见,故目不见,神(注意力)见也。

十一,指不至,至不绝。常人看来,只要用手指摸某件事,也就知了这件事的情形。这便是寻常士学人们所谓的“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也就是说,常人总以为只要看见了(视)接了(察)事,自然便知了这件事的形状貌(外观)与其属(意),从而能够对事命名。可名家偏偏说,常人这认知事的方法是错误的,人即使接了某件事,也不能完全知这件事(指不至);即使为某件事定下了名称,也不能完全知这件事的全(至不绝)!名家在这里说的“至”不是“到达”而是“穷尽”之意。用白话说“指不至,至不绝”便是,接了事不能穷尽事,命名了事同样也不能穷尽事。这是“二十一事”中最思辨的命题之一,名家大师公孙龙甚至特意作了一篇《指论》来阐发他的见解。

十二,长于蛇。蛇比长,成尤其如此,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可名家偏说比蛇长,不能不令人愕然!其理由是:有大小,蛇有长短,大可以长过短蛇,故云长于蛇也。名家大师惠施从此发,生发一大篇常人难以窥其堂奥的辨之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渊平。日方中方睨,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谓小同异;万毕同毕异,此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连环可解也。汜,天地一也!”

十三,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矩者,曲尺也。规者,圆规也。常人皆知,曲尺是专门用来画方的,圆规是专门用来画圆的。连荀在《赋》篇中也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可见方圆规矩非但是常人常识,也是学家之论。可名家偏偏说:曲尺不能画方,圆规不能画圆!名家的说理是:“方”与“圆”都是人定的名称,既是名称,便有共同标尺(大同);而规、矩所画之圆之方,事实上却是千差万别(大异);是故,矩所画之方非“方”规所画之圆非“圆”;所以说,矩不能画方(“方”),规不能画圆(“圆”)。

十四,凿不围枘。凿者,卯(榫)也。枘者,榫也。榫,榫自然便包围了榫。这是谁都懂得的事理。可名家偏偏说,榫包不住榫!名家的理由是:榫,无论多么严实,都是有隙的;否则,榫何以常要楔;是故,凿不围枘也。

十五,飞鸟之影未尝动也。鸟在天上飞,鸟儿的影也在动。这是三岁小儿都知的常识。可名家偏说,飞鸟的影是不动的!公孙龙的说法是:“有影不移,说在改为。”意思是说:鸟影不动。飞鸟与影总是在某一上,新鸟影不断生成,旧鸟影不断消失,此谓影动(改为)之错觉也!

十六,簇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的箭在疾飞,这是谁都看得见的,常人没有人会说箭不动。可名家却说,疾飞的箭既不动(不行)也不停(不止)!令人惊叹的是,名家此说与稍早的古希腊学者芝诺在遥远的琴海提的“飞矢不动”说几乎如一辙!芝诺的理由是:一支的箭在飞,在一定时间内经过许多,每一瞬间都停留在某一上;许多静止的集合起来,仍然是静止的,所以说飞箭是不动的。而中国名家的说理是:疾飞之箭,每一瞬间既在某又不在某;在某便是“不行”不在某便是“不止”故云飞矢不行不止!与芝诺说理相比,既在又不在(不行不止),显然比纯粹“不动”说邃了许多。

十七,狗非犬。常人观之,狗就是犬,犬就是狗,一二名而已。可名家却说,狗不是犬!周典籍《尔雅·释畜》云:“犬未成豪曰狗。”也就是说,犬没有长大(豪)时叫狗。公孙龙由此说理:二名必有二,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别也,事之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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