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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死谓“孤驹”母未死不谓“孤驹”;但为“孤驹”一开始便没有母亲;故云,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
木杖用刀拦腰砍断,每日从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几日便砍无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这是常人都知
的事理。名家却说,即或一尺长的木杖,每日取一半,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便是:
无穷尽(
不尽),一尺之椎本
有尽,然不断分割(取),便成无尽也。
到了战国中后期,公孙龙
成为名家最有名的大师。这公孙龙
非但对“二十一事”大有增补,更独创了“离
白”(石
的“
”与“白”是可以分离的)、“白
非
”等论战题目。因了“二十一事”已为天下熟知,所以公孙龙
后期的这两个命题便没有列
“二十一事”之中。虽然如此,却也同样是名家的重要命题。
却说公孙龙
率一班追随者游历天下
求战,竟日渐大成势
。许多名士即或不赞同名家之说,却也公然钦佩公孙龙
学问。这年来到邯郸,平原君邀得信陵君与几个名士与公孙龙
席间论战,恰恰便有当世两个最负盛名的显学大家——荀
与孔
第六代孙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与公孙龙
辩驳那些
零狗碎偏离大
的杂说,只淡淡笑
:“白
非
,异说也。公孙
若弃此说,孔穿便拜足下为师耳。”
“足下大谬也!”公孙龙
昂昂然
“吾之成名,惟因白
非
之辩也!果真弃之,何以教人,何以为足下之师?”
“岂有此理!”孔穿顿时张红了脸。
“无理者,足下也!”公孙龙
笑
“足下
拜人为师,无非因才学不如人也。今足下要我弃立
之说,犹先教诲于我而后再求教于我,岂非无理也!再说,白
非
之说,当年孔
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于受教耳?”
“
大谬也!先祖几曾有过此等邪说?”
“足下学未到家也!”公孙龙
却是颇有戏谑“当年,楚王
猎而丢失弓箭,左右急忙寻找。楚王曰‘楚人丢之,楚人得之,何须寻找?’孔
闻得此事评
曰,‘楚王
未至也!人丢弓,人得弓。何须定说“楚人”?’由此看去,孔
视‘楚人’与‘人’为二,‘楚人’非‘人’也!足下若赞同孔
楚人非人之说,却又指斥白
非
,岂非矛盾之谬乎!”
“诡辩邪说!”孔穿愤愤然一句便噎得没了话说。
“公孙
又来惑人矣!”一生论战的荀
终于没能忍得住,掷下大爵便与公孙龙
论辩起来,从白
非
说开去,到离
白又到二十一事,两人直从正午论战到风灯
挑,竟是未见分晓。平原君信陵君大为振奋,次日在胡杨林下搭起了
台,三千门客与游学邯郸的名士将胡杨林挤得满
人山人海。公孙龙
支撑三日,最后终于长笑一躬:“在下今日拜服,心中却终归不服也!但有十年,再见分晓!”
荀
乃赵国大家,平原君倍
荣耀,将书吏录写的论战辩辞广为散发,自然也给了荀
长长一卷。此后荀
到了兰陵,便将论战辞
了一番修订,定名为《正名》。这《正名》篇备细记载了荀
对名家的全面批驳,使公孙龙
“今日拜服”的要害却在其中的
基之论,大要有三:
其一,正名正实。也就是先对“名”“实”作
明确界定。荀
说:“名固无宜(
事的名称本无所谓好不好),约之以命(众人相约以命名)。约定俗成谓之宜,易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什么名称指向什么
事,并非一开始就固定的),约之以命实(众人相约用这个名称命名这个
事),约定俗成谓之实名(众人都承认了,这个实
的名称也就确立了)。”荀
此论一
“名”“实”便有了确定的界限。
其二,名、实之关联变化。名家辩题之
,大多在名实之间的关联变化上
文章。所以荀
特意申明:“名有固善(名称要起得很好),径意而不拂(平直易晓而不使人误解),谓之善名。
有同状而异所者(
事有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者),有异状而同所者(有形状不同而实质相同者),可别也。状同而异所,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稽查
事的实质来确定名称的多寡),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这里,对名实之变
了
基上的说明,实际上便驳倒了名家的混淆名实之论。譬如名家“二十一事”之“狗非犬”便是拿大狗小狗名称不同
文章。可荀
指
,形状变而“实”没有区别,只是相异,这便是化(变化),有变化而无区别,便是二名“一实”!也就是说,大狗小狗形状各异,其“实”相同,所以是一
事而两
名称罢了。
其三,揭示名家辩术要害所在。荀
罗列了名家所有命题的三
辩术,叫
“三惑”(三
蛊惑之法):其一,用名以
名,如狗非犬、白
非
等辩题;其二,用实以
名,如山
、山与渊平等辩题;其三,用名以
实,如黄
骊
三等辩题。如此一来,名家之“术”便了无神秘,诡辩之法也易为人识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