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二节苍山大师与谜一般的二十一事(6/7)

,母死谓“孤驹”母未死不谓“孤驹”;但为“孤驹”一开始便没有母亲;故云,孤驹从来没有母亲。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一木杖用刀拦腰砍断,每日从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几日便砍无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这是常人都知的事理。名家却说,即或一尺长的木杖,每日取一半,万世也分割不尽!理由便是:无穷尽(不尽),一尺之椎本有尽,然不断分割(取),便成无尽也。

到了战国中后期,公孙龙成为名家最有名的大师。这公孙龙非但对“二十一事”大有增补,更独创了“离白”(石的“”与“白”是可以分离的)、“白”等论战题目。因了“二十一事”已为天下熟知,所以公孙龙后期的这两个命题便没有列“二十一事”之中。虽然如此,却也同样是名家的重要命题。

却说公孙龙率一班追随者游历天下求战,竟日渐大成势。许多名士即或不赞同名家之说,却也公然钦佩公孙龙学问。这年来到邯郸,平原君邀得信陵君与几个名士与公孙龙席间论战,恰恰便有当世两个最负盛名的显学大家——荀与孔第六代孙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与公孙龙辩驳那些零狗碎偏离大的杂说,只淡淡笑:“白,异说也。公孙若弃此说,孔穿便拜足下为师耳。”

“足下大谬也!”公孙龙昂昂然“吾之成名,惟因白之辩也!果真弃之,何以教人,何以为足下之师?”

“岂有此理!”孔穿顿时张红了脸。

“无理者,足下也!”公孙龙“足下拜人为师,无非因才学不如人也。今足下要我弃立之说,犹先教诲于我而后再求教于我,岂非无理也!再说,白之说,当年孔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于受教耳?”

大谬也!先祖几曾有过此等邪说?”

“足下学未到家也!”公孙龙却是颇有戏谑“当年,楚王猎而丢失弓箭,左右急忙寻找。楚王曰‘楚人丢之,楚人得之,何须寻找?’孔闻得此事评曰,‘楚王未至也!人丢弓,人得弓。何须定说“楚人”?’由此看去,孔视‘楚人’与‘人’为二,‘楚人’非‘人’也!足下若赞同孔楚人非人之说,却又指斥白,岂非矛盾之谬乎!”

“诡辩邪说!”孔穿愤愤然一句便噎得没了话说。

“公孙又来惑人矣!”一生论战的荀终于没能忍得住,掷下大爵便与公孙龙论辩起来,从白说开去,到离白又到二十一事,两人直从正午论战到风灯挑,竟是未见分晓。平原君信陵君大为振奋,次日在胡杨林下搭起了台,三千门客与游学邯郸的名士将胡杨林挤得满人山人海。公孙龙支撑三日,最后终于长笑一躬:“在下今日拜服,心中却终归不服也!但有十年,再见分晓!”

乃赵国大家,平原君倍荣耀,将书吏录写的论战辩辞广为散发,自然也给了荀长长一卷。此后荀到了兰陵,便将论战辞了一番修订,定名为《正名》。这《正名》篇备细记载了荀对名家的全面批驳,使公孙龙“今日拜服”的要害却在其中的基之论,大要有三:

其一,正名正实。也就是先对“名”“实”作明确界定。荀说:“名固无宜(事的名称本无所谓好不好),约之以命(众人相约以命名)。约定俗成谓之宜,易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什么名称指向什么事,并非一开始就固定的),约之以命实(众人相约用这个名称命名这个事),约定俗成谓之实名(众人都承认了,这个实的名称也就确立了)。”荀此论一“名”“实”便有了确定的界限。

其二,名、实之关联变化。名家辩题之,大多在名实之间的关联变化上文章。所以荀特意申明:“名有固善(名称要起得很好),径意而不拂(平直易晓而不使人误解),谓之善名。有同状而异所者(事有形状相同而实质不同者),有异状而同所者(有形状不同而实质相同者),可别也。状同而异所,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稽查事的实质来确定名称的多寡),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名,不可不察也。”这里,对名实之变基上的说明,实际上便驳倒了名家的混淆名实之论。譬如名家“二十一事”之“狗非犬”便是拿大狗小狗名称不同文章。可荀,形状变而“实”没有区别,只是相异,这便是化(变化),有变化而无区别,便是二名“一实”!也就是说,大狗小狗形状各异,其“实”相同,所以是一事而两名称罢了。

其三,揭示名家辩术要害所在。荀罗列了名家所有命题的三辩术,叫“三惑”(三蛊惑之法):其一,用名以名,如狗非犬、白等辩题;其二,用实以名,如山、山与渊平等辩题;其三,用名以实,如黄三等辩题。如此一来,名家之“术”便了无神秘,诡辩之法也易为人识破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