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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未完1(4/7)

,周汝昌发现戚本改屯为村,俗本也都作村里人,显然都不懂这名词。曹雪芹也只用了这一次,底下刘姥姥一直说我们庄、我们村庄上。百廿回抄本与其他脂本不同,连唯一的一个乡屯都没有,作乡里的人,力求通俗。续书却屡用屯字。刘姥姥三荣国府,声声我们屯里。第一百十九回贾琏见门前停著几辆屯车,是乡下来的。

第一百十二回贾母殡后,贾政回家,到书房席地坐下。不知是否满俗,一般似只限在灵前席地坐卧。

宝玉称巧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是凤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大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鹗将后四十回大儿悉改巧,以致巧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而且有无数巧,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儿,否则程本的大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就是了。只有一个孩,而前文作大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儿患惊风,早期脂本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儿。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疏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叫巧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儿由刘姥姥改名巧──续书并不是据早期脂本,写凤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我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到底是个小孩

外藩买妾,两个人相看巧,浑上下一看,更又起来,拉着巧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认为他们来往的圈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疑是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应作大儿。甲本学气特,巧是闺名,堂叔也不能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为探,也就是探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为大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通称大,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或我家大,以别于人家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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