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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讲黛钗合一之谜(5/6)

,一直降到冷冰冰的程度。书里写——当然,那是一艺术手法——一个秃和尚,给介绍了一个奇怪的海上方。那药需要怎么制?我不在这里重复,你应该有印象,就是说,简直难于上青天,几乎牵扯到每一个重要的节气,要求非常地苛刻。那段文字,其实是一个隐喻,就是说她那个生命,年年月月,日日夜夜,都必须战战兢兢,规规矩矩,才能压住先天的毒,达到所谓端庄贤淑。她的,书里多次写到,但也一再地,那,属于“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冷艳。

黛玉一旦听到宝钗吐心曲,达到理解,当然也就谅解了宝钗以往的,得“竟真是个好人”的结论,也就不奇怪了。

黛玉明宝玉,宝钗暗恋宝玉,宝玉却只黛玉,但他们都不能获得恋与婚姻的自由。那个时代,尤其是那样的家,婚姻是由父母来包办的。曹雪芹在第四十二回让黛、钗合一,不再以她们之间的思想行为差异和冲撞为情节的推动力,那么,他改换了什么样的

情节推动力?我以为,一是他从纵开拓读者视野,像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一回,除了其中第五十七回去写慧紫鹃试忙玉,他用了六回书,把笔延伸到大观园内外的中下层人,让读者领略到更多生命的更多样的生死歌哭,他让我们知矛盾无不在,而利益的、格的、情的冲突,必将导致一个大悲剧的发生。贾府先是内,然后将会外患与内织,他要腾手去写山雨来风满楼,最后是呼喇喇大厦倾,这是他要充分展开去写的。另外,他就要写宝玉究竟娶谁当了媳妇,这个结局,主要是由荣国府的家长来决定,但荣国府的家权利结构有一定的特殊,那就是,只要贾母活着,贾政和王夫人在宝玉娶亲的问题上,就不能不尊重贾母的意向、贾母的决定。

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反对宝玉跟黛玉结婚,因为黛玉母亲姓贾,是宝玉姑妈,二者为姑表亲,血缘太近,从优生学角度考虑,他们如果近亲繁,会生下呆傻孩。相对而言,宝钗虽然也是表妹,但其父母均系外姓,他们是姨表亲,血缘稍微要远一些,但要是搁在现代社会,也不该结婚,因为埋伏着下一代的隐患。总之,宝玉尤其不能娶黛玉。这位红迷朋友说,据他所知,就是在旧时代,一般也不让亲姑表兄妹结为夫妻。他说,真不懂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设定宝玉、黛玉这两个恋人的份。

在旧时代,确实,一般也不提倡亲姑表兄妹婚,但如果是堂姑表兄妹呢,那就没关系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加以撮合,谁都会认为不成问题。

我跟那位红迷朋友说,书里虽然把贾政设计成贾母的亲二儿,但其原型其实是曹,本是贾母原型李氏丈夫曹寅的一个侄,在曹寅和其亲生曹相继死去后,才过继到曹寅名下,成为奉养李氏的儿。在真实的生活里,这母二人并无直接的血缘关系。我在前面的讲座里已经讲过,书里的贾赦,虽然被说成是贾母的大儿,其实在真实的生活里,本只是曹的一个哥哥,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名下。因为曹雪芹是写一带有自叙、自传、家族史的小说,他就没有彻底地去虚构,没有写贾母的大儿贾赦住在荣国府的正院正房,尽袭了爵的长奉养亲母亲的孝,他还是真实的生活来写,写过继来的儿跟母亲住在一起,这是《红楼梦》文本的一大特:当生活真实与艺术假设发生冲突时,他往往会牺牲艺术假设的合理,去求得描写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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