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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7/10)

诉我。平常他就是个老实人,如果说了谎,我相信自己一就能看来。

审判长:你和被告的关系那么亲密吗?

:是的,简直就像弟一样。

审判长:既然你们相得那样亲密,而且又像你在日记中的那样仍然到不安,在那之后你为什么没有暗中奔走,使他们中止行动?

:我认为,女人面反而会把事情糟,所以只是祈求神佛保佑。正在这个时候,听到了被捕的消息,当时到大吃一惊。

审判长:当天晚上的这些话,对你父亲说了吗?

:没有。

审判长:那么重大的事情,况且事态又有了变化,对你父亲说说不也是很自然的吗?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后,父亲什么也没问。而且,父亲是个军人,平常非常看重年轻人的诚,所以我不想让父亲知阿勋君变心的事,否则一定会伤害他对阿勋君的一片心。况且我还想,就是我不说,父亲早晚也是会知的,因此就把这件事藏在了心里。

审判长:检察官有什么需要讯问鬼证人的吗?

检察官:没有什么。

审判长:那么,证人可以退。辛苦了。

——槙行了一个礼,系着博多产白腰带带结的后背转了过去,看都没看被告那边一就走开了。

…阿勋握着拳,拳汗淋漓。

作了伪证!作了极为大胆的伪证!万一伪证被发现,不仅要被追究伪证罪,据情况甚至还要被看作为主犯的同案犯。槙却不顾这些危险,作了阿勋明明知是谎言的供述。

在请槙作为证人作证时,本多恐怕也不知那是谎言。因为,本多总不至于冒着职业上的危险,与槙一起这件事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本多也一定毫无保留地相信了槙日记中的记述!

阿勋只觉得大地塌陷了下去。为了不使槙被追究成伪证罪,自己必须牺牲最最珍贵的“纯粹”!

假如那天晚上槙真的写下了这样的日记(看来这一是无可置疑的),她为什么要在分手后不久,把那样丽而又悲壮的诀别,竟篡写成如此丑恶的场面呢?这个变化是于恶意呢,还是因为她那不可理解的自我冒渎?不,也许不是这样。那天晚上分手后,聪的槙一定立即意识到了今天将要发生的一切,为自己作为证人这个时刻而了准备。为什么?毫无疑问,只是为了拯救阿勋!

阿勋认为显然是槙告了密,可又转念想,法院是不会特意让直接告密的人来充当这类间接证据的证人的。假设槙是公诉事实的告密者,那又与今天这些否定事实的伪证内容明显相互矛盾。随着心脏的剧烈动,阿勋前一幕幕地反复浮现令人不快的想像的画面。让阿勋到瞬间藉的,是可以从这些画面中,扔掉那张绘有密告者槙的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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