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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人的心灵(5/7)

据都是那么简短,不过你可以到一刹那的幻觉,觉得它已经达到了结论了。笔记中之最佳者,如顾炎武之《日知录》(十七世纪初期)享盛名之由来,非由于逻辑,而由其记载言论之本质上的正确,此等正确只有留待后人的证明的。《日知录》中一二行的文字,有时需要后人几年的考据,这真是再科学没有了;又如要决定历史事迹上的一,会需要数度往返的勘察,需要百科全书那样渊博的学问,而他的错误终属不易校正,即说是正确的,一时也没有可能明见的佐证,但只可以意会的加以赞同,因为在他的著作问世以后三百年来,未有人能举反对的论据,如是而已。

吾人于此可见逻辑对普通之对峙,在中国代替了归纳与演绎论理之地位。普通往往较为明,因为分析的理论观察真理,常把它割裂成几多分散的片段,因而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而普通则将对象当作一个活动的整看待。妇女有比较男之普通,是以倘遇任何意外发生,吾宁愿信赖女的判断于男的判断。她们有一方法,能估量一情况的整会不致被其个别的小景所惑。中国小说之最佳者如《红楼梦》、《野叟曝言》,女被描写成应付环境的最健全的判断者,而她们的语言,有一妙的方法能使之圆而完整,有十分迷人的力。逻辑而缺乏这普通是危险的,因为一个人有了一意见,很容易用他的文学的脑论据曲解文致,使满足自己的意志,而且仍可以像Middlemareh里的加索绷先生一样,竟至不能会人人所能贴的妻的生活。

此所谓普通自有其学的基础,那是很有趣的。中国人之判断一个问题的是与非,不纯粹以理论为绳尺,而却同时权度之以理论与人类的天元素,这两元素的混合,中国人称之为“情理”:情即为人类的天,理为永久的理,情代表柔韧的人类本,而理代表宇宙不变的法则。从这两元素的结合,产生人类行为的是非和历史的论题的判断标准。

这个特征或可由英文中“理”与“情”的对立的意义中见其一二,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论理的而不是讲情理的动。中国哲学也容认这个说法,但却加一补充,谓人类尽力成为有理即讲情理的而不仅仅为论理的动。中国人把“人情”放在“理”的上面,因为理是象的、分析的、理想的而趋向于逻辑的要素概念,情理的神常常是较为实论的,较为人情的,并密接于观实而能认识正确的地位的。

对于西方人,一个问题倘能逻辑地解决,那是够满足的了,而中国人则不然。纵令一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还须同时衡之以人情。确实“近乎人情”是较胜于“合乎逻辑”的伟大考量。因为一个学理可以本违反普通而却很合乎逻辑。中国人宁愿采取反乎“理”的任何行为,却不能容许任何不近人情的行为,此情理的神与普通的信仰在中国人理想上树立了最重要的态度,结果产生了“中庸之”这是吾在下面将要讲到的。

五、直觉

话虽如此,此思想方式自亦有其限度,因为普通的逻辑,只能适用于人事和人类行为上,但不能适用于解决宇宙之奥妙。你固然可以推人情以止息人们的争论,但不能勘定心肺的关联的位置,或决定膵的功用。因此天象的神秘和人内容的奥秘,中国人只有委之于直觉。因此有许多学说,未免过于奥妙,盖中国学者直觉地察悉心脏位置于膛的右偏而肝脏位置于左偏,有一位鸿博的中国学者大概是俞正燮,他的卷帙浩繁的笔记《癸巳类稿》传诵遐迩,为世所重,他曾发现一本基督教会翻译的人解剖学,书中谓人的心脏位于左偏,而肝脏位于右偏,因此下了一个鲁的断语,说是西人的内脏组织是不同于中国人的内脏的。从这一个重要结论演绎来,又下了一个推论,说是因为他们的内脏组织之不同,他们的宗教信仰自亦必相异——这个演绎的推论为直觉论理法很好的标本——职是之故,只有内脏组织不完全的中国人才会信仰基督教。这一位博学的著作家又怯生生地说,倘使耶稣教会知了这个内容,他们大概不会再这样够劲儿的在中国传教,而收容内脏不完全的畸人为教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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