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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权利(6/7)

窃者应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丽的少女最好不要以苹果自喻,女人被暴后在生理与心理所遭受的漫长创真是无以言喻的。既然要调“有诱惑你的权利”就不能免于承担诱惑人的一些“后果”这其间怎会没有丝毫关系?何必玩这样的“火”?

三、胡文的结语为“你若不懂,你会自取其辱。”胡女士这篇“丽的意见”笔者相信一般有理的男士都会听懂的。但可恨的是暴犯者(特别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狼)绝不会懂,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轻视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甚而摧残女人!你要他们在被诱惑后有“自制的义务”那必定是“对弹琴”、“缘木求鱼”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却说我有虎山的权利,而老虎有自制的义务,宁有是理?

四、权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是女人的天,但绝非天就可随意展示自己的方式。

无限则是任,任绝非丽。

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说是社会风气愈来愈坏的指标之一,它几乎使每一个女人(特别是丽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影”之中、据统计“害怕被暴”成了女人最担忧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狼甚至把掌伸向了无知的女童,因她们天真无邪,不识人心险恶,在毫无戒心的情况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诱,就很容易得逞。笔者的朋友曾摇叹息说:“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狼的现乃是少分人的“品质”问题(恐无能绝灭),无关乎“自取其辱”无关乎“丽的权利”

丽的女人,人人喜。但笔者愿在此诚挚地呼吁,现代的女人在追求丽的同时,绝对不要忘了更要保护自己的“丽”保护自己的“安全”!

·回应与挑战·

他什么仁义

的胡女士:

胡女士(因你不喜他人称你“小”而经几十年苦读,必也徐娘半老矣),我要致上最真诚的谢,由于你连续发表之论,使在下茅顿开,可由数而言:

一、胡女士认为女士着少衣为,而男人心生喜好心为下贱。令在下想到男士似乎穿得也太多了,日后当力求简俭衣,方得表现男士之,当然女士必不会因此而生下贱心的(这我可以肯定吧?)难怪亚当、夏娃会被逐伊甸园,他们太不上了,不知裎相见之最境界,宜乎下凡受苦,此一悟也。

二、又胡女士声声认为女太多,但是男士似乎都不关痛。这令我想起我每日清早门晚上回家,劳碌赚钱给家中用,所为何来?我太大是否与胡女士一样,或是和我一样看着我们小孩成长而到安呢?以后我要考虑一下所,是否该气,免得累坏自己,多划不来。二悟也。

三、胡女士认为,中国乃至世界之女皆受大男人主义之薰陶而失其自立之能力,故破手还会哭。胡女士之见真不同凡响,以后我教导吾女凡事必不可泪,且最好备会煮饭、上班事之各能力,且最好不要结婚,以免受罪。且日后之社会讲求“人”“人”平等,男女皆然。女人不喜,男人又何必,男人不喜,女人也不必,到时凡事皆不相互帮助,此时年少不学些才艺,日后怎能活下去?所幸我不必见到这来临,否则一把老骨,怎耐几番折磨?三悟也。

四、胡女士又令我想到社会德规范之无聊,人家喜什么就什么,他人得着吗?老与十岁之小女孩结婚,老娘喜与十岁小结合,关他人什么事。早知如此我就不那么早结婚,该速找个富婆才对,不过现在还不晚,毕竟兴离婚就离,关他人何事?四悟也。

拜读胡女士之文得四大悟,又可了却人生两大负担(家与事业),以后无事一轻,自己赚钱自己他仁义德,他人生目标,兴之所至,随意而为,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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