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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ldquo;chu女mo整形rd(5/7)

。因为被xx是"羞",这个"羞",只有可的钞票才能"遮"得住。

六、另一个办法是,一个被xx的女人最好聪明脆就别声张,死心塌地吃哑亏算了,因为这是"丑事",以"一切都遮盖"为上策。所以,一切xx的累犯便因此一再横行了。

七、最后一招是"不甘受辱",诉诸法律。结果呢,最占便宜的是"舆论"的报纸,而这女的本此后若想嫁人,因"已非完",所以受了很大的影响;若已经结婚,那就要看她丈夫大脑的构造了。

上面七,都是从国粹思想层层蜕变来的众生相,都是会使瑞典人、法国人、国人到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众生相,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再研究的题目。论真

我的答案是,这些众生相,统统都是"泛女主义"泛滥的结果,"泛女主义"之所以能够泛滥,它的源又是"主义"。中国人对"主义"的信仰,已经到了石破天惊的地步,我说这话,有例为证:

第一个例是:清朝慵纳居士《咫闻录》中一则"贞烈妇"

里,记河北一个姓郑的女孩,许给一个姓刘的不良少年,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淹死了。她说她"已受刘聘,即刘门女也!

从一而已!岂可复有二心!"于是开始守望门寡,到了四十九岁才死。临死前,"满室馨香,殓时,易其下衣,犹然!"请看这是何等泛滥的女癖!临死还要检查!

另一个例是:一九五0年的一月,台北发生陈素卿殉情事件。当时认为她"守贞而殉情",太伟大了,人人都同情。台大校长兼山东好汉傅斯年,合同沈刚伯等、一行四人,联名写公开信给《中央日报》,认为应该捐钱把她葬起来,甚至葬到台大校园来。信里说陈素卿之死:

同人相逢皆谈此事,不胜伤情,何人之也!

有陈女士之死,则世间灵若有不混者焉!

陈女士则殉赤之灵心耳!犹若有胜焉!

可是后来听说陈素卿在死前有过关系,于是傅斯年又大呼上当了!再也不提"葬陈女士于山清幽之所、尘嚣不染之间"了!其实,依我李大炮看来,傅大炮们大可不必如此,他们对了,并未上当。因为陈素卿的"人之",绝不以是否"女"为要件。一个人能力情死,不有无必要,就"伟大"言之,已经够了。换句话说:"女"而死,固然"殉赤之灵心",但是"非女"而死,又何尝不是"殉赤之灵心"?并且大人者不失其赤之心,可能还"犹若有胜焉"呢!傅大炮们之所以一念不开,大呼上当,在他们的知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知歌颂情死,却不知情死之伟大与否本与女与否是两码事。结果他们自找烦恼——被""绊了一跤!由此可见,他们当时的为德不卒,实在和中国传统中泛滥的女癖有密切关系。

就理论而言,女是好的,可是不是女也没有什么不好,这是不必大惊小怪的事。糟糕的是,中国传统中,总觉得女比非女(包括已婚妇人)好,我实在看不这有什么理论据。《不可录》中有一条小故事:

〔明宣宗〕宣德中,曹文忠公鼐,以岁贡授学正,改泰和典史。因捕盗,获一女驿亭。甚。意就公。公奋然曰:"可犯乎!"取片纸,书"曹鼐不可"四字焚之。

天明,召其母家领回。后大廷对策,忽飘一纸堕几前,有"曹鼐不可"四字,于是文思沛然,以状元及第。

这个故事说明了女的重要和"犯"女的严重。哪怕是她送上门来,甘心情愿,也不行。所以可推知柳下惠"坐怀不",大概不外有两个原因:一是他痿,二是他怕"文思"不"沛然"。

女既然如此重要,故泛滥很多不近情理的贞节思想和事实:

一、胡天游《女李三传》中记李三替父亲报仇,使仇人死在监狱里。可是仇人家里恨她,造她谣言,说她曾被人xx。有一个公,知这是谣言,想娶她,她不肯。最后以"名为人垢",乃自己把自己绞死了。这是"泛女主义"的中毒。

二、薛福成《庸盦笔记》里曾记:"有一人便旋(小便)于路,偶为妇人所见,其人对之微笑,且以手自指其,妇人归而自缢。"这个男人的行径,本是一"狠亵暴"(indecentexposure),这个女人以为这样是被羞辱,因而自杀,完全是中了"泛女主义"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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