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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忧心忡忡,或以引狼
室,殊非他们之福;但他们何不想想:引狼
室,固非他们之福,然而放虎归山,难
是他们之福吗?
人间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
梦一常
梦醒来,恍悟儒林内史,还如一梦中。…
我在文献会被请
门。“中央研究院”不准
门,接连的事件,使我
刻
到:原来一个人,
守原则,不
国民党;
守原则,跟国民党打官司;
守原则,我手写我
、决心
党外,到
来会混得没有职业,混得已到手的职业会失去、没到手的职业会泡汤。但是,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些啊这些,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岂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结果吗?
最有趣的,陶希圣在拉我加
国民党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闹愈凶的时候,终于对我反目相向,在国民党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写短论批我。他先写了一篇《保全台大的名誉》(1964年9月2日),其中说台大有好学生“但是不肖的学生亦间有之。如某杂志最近几个月,连续刊载某毕业生诬蔑台大的文章,叛师毁友,极尽其架空造谣刻薄恶毒之能事。台大在校师生以及海外师友看见此
文章,至少
觉其为母校之羞,无可容忍。”“中国人一向有不
官府、不打官司的风尚。我们亦不愿鼓励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们认为台大对于这
玷辱校誉的事情,应该依法追诉,无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后(1964年9月6日),他又写了一篇《谤书》,其中说:“市场上
现一
书,名为《胡适评传》。这本书只
了第一册。就这一册来说,表面上是赞扬胡适之,而实际上从胡适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
都是轻雹鄙笑、讽刺,使读者不忍卒读。这样一
书,若是如此一册一册
版,而无人提
异议,可以说是士林之耻。我们今日愿以这篇短文,表示异议。”我对陶希圣站在党报立场攻击我,丝毫不
惊异,因为那是我不跟他们合作、不跟他们同
合污的必然发展。只是在时机上,倒别有个人原因。那时陶希圣要把他儿
陶晋生媳妇鲍家麟双双送
台大历史系教书,故向文学院院长沈刚伯表态,而沈刚伯正是被我批评的焦
;另一方面,陶希圣要抢北大在台湾的龙
地位,因而貌似拥胡,并在后来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
行径,对陶希圣这
人说来,其实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无耻的他居然还谈什么是“士林之耻”他真是太妙了!
陶希圣长得小
方脸,面似京戏中的曹
,讲话
沉多伏笔。是我所见过的城府最
的人
。在他把我请走以前,他对我一直不错,有历史上的疑难杂症,就把我请到二楼他的办公室,盼我解决。有一次,文献会重金买到中国同盟会中
总会的原始文件,是当时秘密会议成立的签名册,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签名。陶希圣很
兴,拿去请于右任题字。于右任一看,签名册中没他的名字,很不开心,他说他记得明明参加了革命,怎么没有他?他不是“开国元勋”吗?怎么这样一个重要的会议,居然没有他的名字呢?陶希圣回来,找到我,请我仔细考证考证,到底是历史错了,还是于右任错了。我仔细考证后,结论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没参加。为了使于右任没话说,我列举
每一项证据,证明他老先生真的没参加。我不知
最后陶希圣怎么回话的,我只知
于右任“为之不寐者数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学问,实在找不
他参加的历史,这
抱歉持续了几天,直到我被文献会扫地
门,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离文献会后,胡秋原在法
提
声请,要传文献会执行秘书
荫祖作证,要
荫祖证明我在文献会窃盗“国家资料”打击胡秋原。我遂写一封信致
荫祖,信中主题很明显,就是声明我立场的
定。那场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叶明勋都和解
局了,萧孟能在亲朋父执辈的压力下几度想和,
荫祖承陶希圣之命也一再劝和,我写这封信,就在
劝和者之
,并激发
荫祖的良知,不要
伪证。后来
荫祖
了,向法官
示陶希圣亲笔原件,证明了他以文献会执行秘书名义复法院的信,并非他矫命所为,而是陶希圣亲笔起草,叫他抄好发
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绥刑诚字第二零四四五号大函敬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