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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4/7)

但对布隆维斯特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拥有系统理员权限,可以整个邮件服务。他下载了达格的邮件,刻录到一张光盘里。最后他才着手理堆积如山的纸张,里面包参考资料、注解、剪报、法院判决书与达格保存的所有书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所有看似重要的东西都加以复印,总共有两千页左右,了他三个小时。凡是可能与机密来源相关的资料,都先放到一边,约有四十页,主要是来自两本A4笔记本的注记,达格原本锁在屉里。布隆维斯特将这些资料放信封,拿到自己的办公室。接着再把其他所有与达格的计划相关的资料搬到自己桌上。

工作结束后,他了一气,然后到楼下的7一el~买一杯咖啡和一片比萨。他误以为警方随时可能前来搜索达格的办公桌。上午十才刚过,包柏蓝斯基的调查工作便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他接到位于林雪平的鉴定实验室的雷纳·葛兰来电。“是关于安斯基德的命案。”

“这么快?”

“我们一早就收到凶,分析尚未完全结束,但有一些资讯你或许会兴趣。”

“好,说说看你们发现了什么。”包柏蓝斯基说。“凶是一把一九八一年国制的科特四五麦格农手枪。上面有指纹,也可能有DNA,但这项分析需要多一时间。我们也看过击中那对男女的弹。应该是这把手枪发的,这倒不令人意外,如果在现场的楼梯间发现手枪,结果多半如此。弹碎得很厉害,不过有一块碎片可以用来比对。这非常可能就是凶。”

“应该不是合法武吧。有序号吗?”

“这把枪完全合法,所有人是一名律师,叫尼斯·艾瑞克·毕尔曼,于一九八三式式年购买。他是警察击俱乐会员,住在欧登广场附近的乌普兰路上。”

“你到底在说什么?”

“诚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也在手枪上发现几枚指纹,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人应该是毕尔曼,如果这把枪并未报失也未售的话——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啊哈,换句话说,有线索了。”

“第二组指纹是右手拇指与指的指纹,比对有了结果。”“是谁的?”

“一名生于一九七八年四月三十日的女。一九九五年在旧城区,曾因伤害罪被捕,指纹记录便是当时留下的。”“有名字吗?”

“有,她叫莉丝·莎兰德。”

包柏蓝斯基记下了葛兰告诉他的姓名与社会保险号码。布隆维斯特很迟才吃午餐,吃完后直接回到办公室重新投工作,他将门关上,明示自己不想被打扰。先前来不及理达格的电邮件与笔记中所有的周边资讯,如今他必须安顿下来,以全新的观把书和文章从看一遍,还要提醒自己作者已死,若再有任何需要提问的困难问题,他已无法提供答案。

他必须决定是否还要书,也必须判定这些资料中有无可能引发杀机的分。他打开电脑,开始工作。

包柏蓝斯基和埃克斯壮简单通过电话,告诉他关于鉴定实验室的发现,之后决定由包柏蓝斯基和茉迪去造访毕尔曼律师。这可能只是谈,也可能是讯问,或甚至逮捕。法斯特和安德森则负责追踪这个莎兰德,请她解释为何凶上会现她的指纹。

寻找毕尔曼一开始并不困难,报税记录、枪支登记和监理资料库里都有他的地址,就连电话簿上也能找到。包柏蓝斯基和茉迪开车到欧登广场,刚走到乌普兰路的大楼外,刚好有一名年轻女来,因此很轻易便去了。

他们了毕尔曼的门铃,但无人应门。随后又到他位于圣艾瑞克广场的办公室,还是同样结果。

“也许他去开了。”茉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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