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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壮岁老舍自传酸辛(7/10)

了,我谢,我也知自己常因幽默而于讨厌。可是经过这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篇郑重、有模样的东西。但是这东西总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粉的小脚娘。让我信开河,我的讨厌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的天真可也在里边,Aristophanes(阿里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攀,但也不必因谦虚而抹杀事实。

自然,这两篇东西——《大明湖》与《猫城记》——也并非对我全无好:它们给我以练习的机会,练习怎样老老实实的写述,怎样瞪着说谎而说得怪起劲。虽然它们的本是失败了,可是经过一番失败总多少增长些经验。

《猫城记》的裁,不用说,是讽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经被文人们用熟了的。用个猫或人去冒险或游历,看见什么写什么就好了。冒险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狱里去,都没什么关系。他是个批评家,也许是个伤的新闻记者。《猫城记》的探险者分明是后一的,他不善于批评,而有不少浮浅的慨;他的报告于是显着像赴宴而没吃饱的老太婆那样回到家中瞎唠叨。

我早就知这个裁。说也可笑,我所以必用猫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于一件家间的小事实——我刚刚抱来个黄白的小猫。威尔思的Thefirstmsninthe摸on(《月亮上的第一个人》),把月亮上的社会生活与蚂蚁的分工合作相较,显然是有意的指人类文明的另一途径。我的猫人之所以为猫人却于偶然。设若那天我是抱来一只兔,大概猫人就变成兔人了;虽然猫人与兔人必是同样糟糕的。

猫人的糟糕是无可否认的。我之揭他们的坏原是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可惜我没给他们想办法来。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须说来:即使我给猫人了最明的主意,他们一定会把这个主意成个五光十的大笑话;猫人的糊涂与聪明是相等的。我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况且呢,我和猫人相了那么些日,我我若是直言无隐的攻击他们,而后再给他们好主意,他们很会把我偷偷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猫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说什么了!

五、《离婚》

也许这是个常有的经验吧:一个写家把他久想写的文章撂在心里,撑着,甚至于撂一辈,而他所写的那些便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几个故事在我心里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终没能写来;我一也不晓得它们有没有能够世的那一天。反之,我临时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纸上落了黑字。在写《离婚》以前,心中并没有过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上成了个“样儿”的。在事前,我本来没打算写个长篇,当然用不着去想什么。邀我写个长篇与我临阵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样的仓促。是这么回事:《猫城记》在《现代》杂志登完,说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良友文学丛书》里。我自己知这本书没有什么好,觉得它还没资格这个《丛书》。可是朋友们既愿意这么办,便随它去吧,我就答应了照办。及至事到临期,现代书局又愿意印它了,而良友扑了个空。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答应下来;知拚命与灵是一样有劲的。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么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二十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像凡事在他上都是一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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