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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4/10)

看见起重机在装载货,要不就是看见给赶上跑。如果愿意,我可以跟一位先生到北方领地去。他愿意雇我到一个农场当工人。但是我想,我不会去的。我愿意到看看。我哪儿都想去去。昨天夜里,我梦见向那些海岛游去。好像是磷的油海。我一丝不挂地游啊,游啊。里亮光闪闪。可惜还没游到那儿,就醒了…

父亲接过这封信读的时候,说:“这很自然,艾米。”

他把信给妻。因为除了账单和商品目录册,他们还不习惯收到邮件。他想起青年时代,他是怎样轻而易举地把衣服上,让自己忘掉赤的样。那时候,无论他走的哪步路,几乎都不是自个儿决定的。可是这并不是妻于此刻想听的话。

她发现,他像平常危急时刻那样,让人失望。

她说:“你可真行,什么事儿都不会让你心烦。”她的声音因为这责备的不公正而陡然提。因为她也是突然陷这样一心境的。

他走了,从她边溜走了,就像一粒豆从豆荚里蹦来,消失在茂盛的青草里一样,那样轻而易举,那样自然而然。如果在她意识到这一的刹那之间到一阵剧痛,以后的许多天里,又时常为重新袭来的痛苦折磨,那或许是因为心里空虚所致。尽她确实还记得那个穿短小小,记得那个满脸平静、充满信心、偎依在她怀里大的婴儿。因此,她时常站在窗哭泣。大多数时候是在黄昏。周围的景变得模糊起来,她自己也渐渐解引向前。年华像风中飘拂的裙或者发,在她的走。那时候,情形有儿可怕。她那张胜失去了人们痛苦时的那苍白,变成一块陷沉思的颅骨,或者只剩下一张面

我对雷注意得太多了,对尔玛却注意得不够。艾米·帕克说——从沉思中唤醒自己。说到底,女孩比男孩更靠得住,而且姑娘家更需要母亲的关照。

尔玛离家到悉尼上女商业学校的时候,母亲给女儿收拾箱。她把特意为这次别离的一个香袋放到箱里面。怕女儿夜里肚饿,还放了几包巧克力;她寻思女儿会怀着激之情吃这些巧克力,手窸窸地抚摸着包糖的银箔,思念她的母亲。

临行前那天夜里,艾米·帕克走女儿的房间,把嘴贴在她那颜浅浅的长发上,抱着她,说:“谁能想得到,尔,你会孤一人待在城里。不过,你一定不要着急。”

“我会好好的,妈妈,”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姑娘说。妈妈这副样让她吃了一惊,她急于从她的怀抱里解脱来。“再说还有鲍凯太太呢!爸爸说她是个好人。尽从前为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有过误会。”

“啊,是的。有鲍凯太太,”艾米·帕克说。“可是这跟在家总还是不一样。”

隔着上层睡衣,她抚摸着女儿瘦弱的、有几分神秘的,心里奇怪莫非这就是她上掉下来的?焦灼不安传到姑娘的上。这个夜晚,她咳嗽得很厉害,不得不烧了一她为了防备这发作而准备的药粉。天亮之后,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药粉带有苦味的烟气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凉意像刀一样,地切割着这个充满激情的姑娘。她赤准备洗漱的时候,颤抖着畏缩不前。但是她很兴。要想获得最终的、完的形象,所有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须的。

尔玛在班加雷搭上火车。她穿着一灰颜的制服,净的帽。大广众之下,她从来不显得张。父母亲用那辆福特牌小汽车把她送到城里。他们站在车厢窗旁边,不知如何是好。父亲没有什么努力,因为下的局面他已经没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长时间,母亲摆一副权威的架势,喋喋不休地叮咛女儿。可是终于到了她在那大的黑帽下面低下的时候了。她不得不迫自己承认,孩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怀着一激,甚至是谦卑,接受了女儿在她上留下的最后一个吻,心里想,这是否意味着?她很愿意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儿。

姑娘最后望了一母亲挥动着的手帕,觉到一阵告别少年时代的痛苦。那一闪而过的枯燥无味的村野的景越发使这痛苦难以忍受。最后,她静下心来,希望从别人脸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试图在这样的“镜”里解开它的奥秘,则又是一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这样,尔玛·帕克到了城里,了女商业学校,而且是一个功课很不错的学生。她和打字机上那个每打完一行就响一下的铃一样可靠。她总是看着屋儿就不存在的东西,把筒往后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满了轻蔑。她打来的文件,总是连一个污也没有。她确实非常净。她那修长的、略呈椭圆形的指甲是粉红的。她上散发着一熏衣草香的味。她把香放在书桌屉里,十分仔细地洒在那双净的手上。她那细细的、白皙的手腕上着一只小小的金表,不算贵,但很雅致。她的肤非常白,白得几乎像是有病,而且对别人那老于世故总是很。因此,当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跟她开玩笑,得她满脸飞红的时候,很难说清楚是因为兴还是于羞怯。

尔玛·帕克第一次见到吉纳维芙·约翰斯顿是在商业学校。她住在尔玛则住在兰德维克鲍凯家。有时候两个姑娘一起乘电车去玩。因为乘电车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时间。这旅行对于尔玛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愈发突了她的自由。松松垮垮的电车叮叮哐哐,摇摇晃晃。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常常突然爆发一阵笑声。两个姑娘坐在一起,觉得她们的发在那有咸味儿的空气中变得乎乎的。她们是朋友,但相互之间又不是特别喜对方。她们在车里摇晃着,为自己的摇晃而发笑。坐在她们对面,或者从她们边走过的男人们的膝盖骨蹭着她们的膝盖。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喜瞅着男人们。她是个肤黝黑,有儿邋遢,得老的姑娘。她急于慷慨大方地奉献给某个男人。尔玛却总是把扭过去,用突然变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难说尔玛就不备这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要嘛是心里害怕。

最后,这格和气质上的不同使得尔玛和吉纳维芙之间的友谊冷淡下来。尔玛怕跟这个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脯丰满、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们的睛总往她上膘,往她那乎乎的、有盐味儿的发和在电车里晃的Rx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简直太大了。因此,尔玛找了些本站不住脚的理由,跟她分扬镳了。她一个人继续坐着电车兜风。不过总是把睛从别人上移开,望着灯光闪烁的夜空。这样,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说,她喜这座城市。她把这个绿绿的世界都变换成为她自己所拥有的诗。难那沥青铺成的路、钢铁成的车,不就是她自己步的一个标志?就这样,她在夜晚去乘电车,从她那个分隔间望着窗那面人们的生活,看见他们坐在桌于旁边争论着什么,或者正宽衣解带,或者剔着牙齿。即使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她也相当自信,认为自己不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成功,而不会惶惶然,手足无措。

当她关住一扇门的时候,如果听见一阵笑声,这自信心就会动摇。特别是男人的笑声。为了这个原因,她恨鲍凯家的那些伕。

霍瑞·鲍凯——就是跟斯坦·帕克的亲戚结婚的那个人,尔玛就寄住在他家——是个驯人,专门训练比赛用的。他是个老实人,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曾赢过几次,给他的妻买了金刚钻,还有一张狐。这张狐的“脑袋”在几年前的一次复活节集会时,夹在租汽车车门里坏了。霍瑞·鲍凯从不打扮自己,尽他很赞同他的妻打扮,也赞同那些有钱人——他的顾主们打扮。他情愿穿便鞋。他总是领,不系领带。只是用一枚铜领扣把微微发黄的、浆得的领扣到一起。他就这样在厩里转来转去,对那些小伙予们和一两个年纪大的人发号施令。这几位长者在养的事情上很有经验,乃至有目空一切。不过对霍瑞,他们还是乐于从命。因为他人很不错。

这就是尔玛·帕克从鲍凯那所砖房、从她那扇窗看见的情景。因为她的房间屈尊位于厩这边。厩里,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伙,他们手里提着桶,装满亮光闪闪的,晃来晃去,还有那几个两向外弯曲着的、年纪大一的人,以及那些油光、膘壮、直打哆嗦的

霍瑞·鲍凯要尔玛一定不要客气。他在她来这儿的第二天,就给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红的缎带系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他还说,她可以专门挑一块特别的给他。他是这样一男人;喜煞费苦心地对姑娘们大献殷勤。他喜下午一边嘴里嚼着巧克力,一边看上扎着蝴蝶结、手腕上着手镯的年轻姑娘,喜跟她们开玩笑,惹得她们格格地笑。但是他和这些姑娘们的关系没有半儿见不得人的地方。她们格格的笑声和对他馈赠的那些小礼的接受,使他那近乎幼稚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似乎属于这样一派人,认为女人是一个不同的“品”而这很适合一分女人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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