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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问(4/7)

不是宗,即使没有主妇也是可以的。”

:“将要为儿举行冠礼,被邀请参加冠礼的宾和赞者已经来到,并且已被以礼相迎让庙内,这时候主人突然得到齐衰、大功亲属的死讯,怎么办呢?”孔:“这要看是哪亲属。如果死者是同姓亲属,就将冠礼停止;如果死者是异姓亲属,冠礼可继续行,但要简化掉由宾向冠者敬醛的节目。礼毕,把行冠礼的各陈设撤去,把场地再打扫一番,然后照自己和死者的关系就位而哭。如果被邀请参加冠礼的宾和赞者尚未来到,冠礼就停止。如果将要为儿举行冠礼,但还没到选定的日期,主人忽然遇到了齐衰、大功、小功亲属的丧事,那就让儿照亲疏关系穿上相应的丧服,到时再加上丧冠。”曾:“加丧冠的人在除丧之后是否还要补行冠礼呢?”孔:“天在太庙赐给未冠的诸侯、大夫冕服、弃服,他们在回去以后,设奠察告祖宗,然后就穿起受赐的冠服。在这情况下,也只对冠者行酸礼,而不行醛礼。这说明不须补行冠礼改加吉冠。如果是父亲死后举行冠礼,那么,在冠礼三加之后,要打扫庙堂,向父亲的神主行祭告之礼。祭告礼毕,前去拜见伯父、叔父,然后设宴酬谢参加冠礼的宾客。”

:“祭祀在什么情况下才不行旅酬呢?”孔:“我听说,小祥的时候,主人改服练冠练服,但不举行旅酬,主人回敬宾的酒,宾接过来不饮而放下,不举杯劝饮,这是合乎礼的。从前,鲁昭公在小祥时就举行旅酬,这是急了,不合乎礼的要求。鲁孝公在大祥时还不举行旅酬,这是拘谨了,也不合乎礼的要求。”

:“自己正穿大功丧服,可以参加别家的馈奠吗?”孔:“岂但大功可以,从斩衰以下的丧服都可以,这是礼所规定的嘛!”曾:“这样,岂不是有轻视自己的丧服而把别家的事看得过重了吗?”孔:“不是这般说法。比如天、诸侯死了,服斩衰的臣为之办馈奠;大夫死了,服齐衰的家臣为之张罗馈奠。士死了,服大功的朋友为之办馈奠。如果遇上月朔之奠而人手不够.,还可以让服小功、绍麻的人来帮忙;如果人手还不够,还可以让每个人奔回奔跑,兼数职。这岂不是自斩衰以下的丧服都可以参与馈奠吗!”曾:“有小功丧服,可以参加葬后之祭吗?”孔:“不一定只有小功可以参加,自穿斩衰以下丧服的人都可以参加,这是礼所规定的。”曾:“这样的话,不是有轻视丧服而看重丧祭了吗?”孔:“天、诸侯的丧祭,不是穿斩衰丧服的人还没有资格参与。大夫的丧祭,不是穿齐衰丧服的人不能参与石士的丧祭,因为士无臣下,所以才让兄弟大功以下者参与。”曾又问:“对于相识的人,自己上正有丧服,可以参加他的吉祭吗?”孔:“如果自有丧服,那怕是最轻的练麻,连自家的吉祭都不可参与,哪里还谈得上参加他人的吉祭呢?”曾又问:“脱掉了丧服,可以参加他人的馈奠吗?”孔说:“刚脱掉丧服就参加他人的馈奠,显得忘掉哀痛太快了,这不符合礼的规定。如果他人馈奠时的侯相,还差不多。”

:“婚礼已经行到订婚之后,连亲迎的吉日都择定了,如果忽然女方的父亲或母亲死了,那该怎么办呢?”孔:“婿家应该派人去吊丧、如果是婿的父亲或母亲死,女方也应该派人到婿家吊丧。如果一方是丧父,另一方就以父亲的名义吊丧;如果一方是丧母,另一方就以母亲的名义吊丧;如果父母不在,就得以伯父、伯母的名义。从男方来说,在料理完葬事之后,由婿的伯父面向女方致意说:‘某之不幸遇到父或母之丧,居丧期间,不能和府上结为婚姻,特派我来致意。’女方答应了,但并不敢把女儿改嫁他人,这是正礼。婿除丧之后,女方父母派人到婿家敦请联姻,这时候如果婿还不迎娶,女方就可以把女儿改嫁他人,这也是正礼。如果女方的父或母死,男方也要这样。”

:“亲迎的那天,新娘已经上路,如果突然新郎的父亲或母亲去世,该怎么办?”孔:“新娘要立即改换服装,穿上布衣,用白绢束发,赶往夫家参加丧礼。如果是新娘已经上路,而新娘的父亲或母亲突然去世,新娘就应立即折回娘家奔丧。”曾又问:“如果新郎亲迎的那天,新娘还没来到,而新郎突然有齐衰、大功亲属去世,该怎么办?”孔:“新郎不大门,在外次改换服装。新娘则大门,在内次改换服装。然后各就其位而哭。”

:“除丧之后不再补行婚礼了吗?”孔:“拿祭礼来说,过了日期就不再补祭,这才合乎礼的规定。婚礼还没有祭礼重要,又有什么理由再补办一次呢!”孔说:“嫁女的人家,一连三夜不熄火把,是因为念及骨就要分离了。娶媳妇的人家,一连三天不奏乐,是因为念及传宗接代、双亲日趋衰老。新娘门三月,要备礼祭祀公婆的亡灵,祝词中称之为‘来媳妇’。这样了以后,才算是正式成为此家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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