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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8/10)

议论,让此事一定要符合礼制。”尚书令卞壹的议论认为:“《周礼》中王后太不朝见帝王,说明在礼制上与国君相同,都是为了尊重王储,使正室嫡长与他人有所区分。姑且像对国君一样事奉太,不得不行拜礼。太如果心存谦逊,应当答拜。我认为皇太的确立,祭祀报告天地,居正位皇储,怎能等同于与皇行宾主相见之礼呢?应当保留漠、魏的规矩,全朝同拜。”依从了他的意见。

太元年间,尚书符书公文询问王公以下见皇太的礼仪及所穿的服装。侍中领国博士车胤议论说:“朝廷大臣应穿朱衣巾,行拜礼,太答拜。经传没有这样的记载,前太傅羊祜书信庆贺太,称叩死罪,这是行跪拜礼的证据。此外太宁三年诏书议论这个礼仪,尚书令卞壹说应保留汉、魏的规矩,全朝同拜。穿朱衣冠冕,祇适用于皇朝之上,所以巾就行了。”朝廷上的议论大多相同。

太元十二年,议论两位王的后人与太的地位先后。博士庾弘之及尚书参与商议,都认为:“陈留是国家的上宾。皇太虽然是国家的皇储,仍在臣位,陈留王的位次应在太之上。”陈留王司勤上表说自己患病多年,请求罢退,诏书让礼官博士议论此事。博士曹耽说:“司勘作为祭祀之主而无主持祭祀的日期,应与穆、孟絷的事相同。”王彪之说:“两位王的后人,不宜轻易就废立。记传中没见到有已经了国君而因疾病罢退的情况,可知古代没有这个礼制。孟絷、穆是正要国君,与陈留王的情况不一样。”

咸康四年,成帝到殿前,派遣使者拜太傅、太尉、司空。《仪注》,太乐在殿上守着乐。门之下奏乐,不是祭祀宴会,就没有设置音乐的制度。太常蔡谟议论说:“凡是对事情恭敬则礼仪完备,礼仪完备则有音乐的制度。音乐这东西,是用来表示对事情的恭敬并表明义理的,不是为了官的娱,因此冠礼也用音乐,不仅是宴会。宴会上有音乐,也是用来对宾客表示恭敬的。因此郁至使楚国,楚设宴款待他,郁至推辞说:‘不忘先代国君的友好,赐给我重大的礼仪,又加上全的音乐。,从他的言辞看,可以知宴会上有音乐。公侯大臣,是国君所重的人,因而在御座上为他们起立,在车驾上为他们下车,说话时称伯舅。《传》说‘国卿是国君的副手,因此在任命使的E1。皇帝亲临殿,百官陪同列队,造就是对事情恭敬的意思。古代,天王设宴招待诸侯国的使者,以及任命将帅,派遣使臣,都有音乐。因此《诗序》说:‘皇皇者华,是国君派遣使臣的诗歌。’又说:‘《采薇》用于派遣戍役,《车》用于劳回来的将帅,《杖杜》用于劳归来者。,都奏乐演唱。如今任命大使,拜请辅相,与诸侯国的臣相比,轻重不一样。轻礼实在要有音乐,重礼也是适宜的。所以说亲临殿前派遣使者时,应有钟磬奏乐。”议论奏章依从他的看法。

汉、魏旧例是,王公的众妾拜见夫人,夫人不答拜。新礼认为礼没有不回敬的,改变制度,妃及公侯夫人回敬妾的拜礼。挚虞认为:“照礼,妾事奉夫人如同媳妇事奉婆婆,妾为夫人服丧一年,夫人没有相应的礼节,可见表示恭敬与媳妇相同又更加低贱。名分地位不同,本来就没有酬报。礼没有不回敬的,说的不是这情况。先代圣人区分嫡庶,目的是断绝凌驾取代的势。防范严明,仍然有越轨违礼的情况。应该制定新礼,自然如同旧制。”韶书认可了他的意见。

五礼的区分,第四是军事,军队是用来在国外求得和平在国内求得安宁的。但军事是凶事,因此藉狩猎来行演习。

汉代的礼仪,立秋那天,在郊礼结束后,开始展示威仪武功,在束门斩杀祭祀用的牲畜,奉献给陵寝宗庙。仪式是,天驾兵车,白红鬣,亲自执弩杀祭品,祭品用幼鹿。太宰令、谒者各一人把鹿装到车上,快速送到陵寝和宗庙。回到中,派遣使者送束帛赏赐给武官。武官练兵,演习战阵的仪式。斩杀祭品的礼仪,名称叫躯刘。官兵都演习孙吴兵法六十四阵。收兵后,公卿以下的官吏在雒前街列队,皇帝驾到,公卿以下官吏下拜,天下车,公卿目睹皇帝容颜,然后回。古代有一句话叫在车下车,那么祇是在这时施行。汉代大概以此为常礼。到了献帝建安二十一年,魏国官吏上奏:“古代四季演练武功,都在农事间隙。漠代西京继承秦代制度,三个季节不演练武功,衹在十月有武功考试。如今战事没有平息,军民平素熟悉军事,可以没有四季的演练。但在立秋选择吉利的日大规模检阅车兵士,号称阅兵,对上符合礼仪名称,对下继承汉代制度。”奏章被认可。这年冬天,阅兵,魏王亲自掌握金钮战鼓来指挥退。延康元年,魏文帝魏王。遣年六月立秋,在束郊阅兵,公卿司仪赞礼,魏王的车用华盖,亲自指挥金釭战鼓的节奏。魏明帝太和元年十月,又一次阅兵。

武帝泰始四年九月,咸宁元年,太康四年,六年冬季,都亲临宣武观,大规模检阅军队,但不亲自指挥退。从惠帝以后,这个礼仪被废置了。五童友兴四年,韶书令左右卫及各军营练,照大习的仪式制作雁羽仗。成帝咸和年间,韶书命令内外各军队在南郊的空场上比武,因此那个地方被称作斗场。从那以后,地方长官桓、庾等一方首领常常阅兵练,然而朝廷没有这样的事了。

汉、魏的先例是,派遣将领征,符节郎在朝廷大堂上授符节和斧铁。后来荀颉等人所制定的新礼是,派遣将领,皇帝亲临殿前,尚书授符节斧钹,这是依据古代兵书帝王任命将帅有为其跪而推车的隆重礼遇而定的。

五礼的区分,第五叫“嘉”,宴会、冠礼、婚礼的理因此而齐备。周代末年社会动,天以诸侯为宾而在朝上行的礼以及宴会的礼仪规,很少还能再施行,冠礼、婚礼及饮的方式又有了很多变迁。

《周礼》虽然有服饰冠冕的礼数,但没有天之冠的记载。此外《仪礼》说,公侯有冠礼,是从夏朝末年开始的。王、郑都认为夏末上下相,篡位弑君的事由此而产生,因此制定公侯冠礼,造就说明确实没有天冠礼。大夫也没有冠礼,古代五十岁以后才授爵位,怎么可能有大夫的冠礼呢?周朝人到了五十岁才可能德才兼备,那时任用他们大夫的事,如同施行士礼。因此为日期和宾客占卦,在大堂东面行冠礼以彰明辈次,在客位行醮礼,三次加冠更表示尊贵,逭都是士礼。

然而漠代以来,天诸侯多采用这个礼仪。正月甲和丙是吉日,可以施行加冠礼,仪式依从冠礼。漠顺帝加冠,又兼用曹褒新礼,服饰先加缁布贤冠,然后是雀弁、武弁,再后来是通天冠,都在庙,照礼谒见世祖庙。王公以下,开始加贤冠而已。据此文,最初缁布冠,是依从古代制度,在宗庙加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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