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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卷,奏之,武帝敕付秘阁。十一 年,爲都督、雍州刺史,给鼓
一
。豫章王丧服未毕,上以 边州须威望,许得奏之。啓求所好书,武帝曰:“知汝常以书 读在心,足爲
欣。”赐以杜预手所定左传及古今善言。
隆昌元年,爲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敕留西楚
曲助镇 襄
,单将白直侠毂自随。陈显达时屯襄
,
别,
懋谓之 曰:“朝廷命
单
而反,
是天王,岂可过尔轻率。今
将 二三千人自随,公意何如?”显达曰:“殿下若不留
曲,便 是大违敕旨。”显达因辞
便发去。
懋计未立,还镇寻
。
延兴元年,加侍中。闻鄱
、随郡二王见杀,
起兵赴难, 与参军周英、防合陆超之议:“传檄荆、郢,
讨君侧,事成 则宗庙获安,不成犹爲义鬼。”防合董僧慧攘袂曰:“此州虽 小,孝武亦尝用之,今以勤王之师,横长江,指北阙,以请郁 林之过,谁能对之。”于是
分兵将,
匡社稷。
母阮在都,遣书
密迎上,阮报同産弟于瑶之爲计。瑶之 驰告明帝,于是纂严,遣中护军王玄邈、平西将军王广之南北 讨,使军主裴叔业与瑶之先袭寻
,声云爲郢府司
。
懋知 之,遣三百人守盆城。叔业泝
直上,袭盆城。
懋先已
船 于稽亭渚,闻叔业得盆城,乃据州自卫。
懋
曲多雍土人,皆踊跃愿奋,叔业畏之,遣于瑶之说
懋曰:“今还都,必无过忧,政当作散官,不失富贵也。”
懋既不
兵攻叔业,衆情稍沮。中兵参军于琳之,瑶之 兄也,说
懋重赂叔业。
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说叔业请取
懋。叔业遣军主徐玄庆将四百人随琳之
城,僚佐皆奔散,唯 周英及外兵参军王皎更移
城内。
懋闻之叹曰:“不意吾府 有义士二人。”琳之从二百人仗自
斋,
懋笑谓之曰:“不 意渭
,翻成枭镜。”琳之以袖障面,使人害之。故人惧罪无 敢至者,唯英、皎、僧慧号哭尽哀,爲之丧殡。
董僧慧,丹
姑孰人,
自寒微而慷慨有节义。好读书, 甚骁果,能反手于背弯五斛弓,当世莫有能者。玄邈知其豫
懋之谋,执之。僧慧曰:“晋安举义兵,仆实豫议 。古人云 ‘非死之难,得死之难’。仆得爲主人死,不恨矣。愿至主人大 敛毕,退就汤镬,虽死犹生。”玄邈义而许之。还
白明帝, 乃
东冶。言及九江时事,辄悲不自胜。
懋
昭基,九岁, 以方二寸绢爲书,参其消息,并遗钱五百,以金假人,崎岖得 至。僧慧睹书,对钱曰:“此郎君书也。”悲恸而卒。
陆超之,吴人,以清静雅爲
懋所知。
懋既败,于琳之 劝其逃亡。答曰:“人皆有死,此不足惧。吾若逃亡,非唯孤 晋安之眷,亦恐田横客笑人。”玄邈等以其义,
囚将还都, 而超之亦端坐待命。超之门生姓周者,谓杀超之当得赏,乃伺 超之坐,自后斩之,
坠而
不僵。玄邈嘉其节,厚爲殡敛。 周又助举棺,未
,棺坠,政压其
折颈即死。闻之者莫不 以爲有天
焉。
随郡王
隆字云兴,武帝第八
也。
和
,有文才。娶 尚书令王俭女爲妃。武帝以
隆能属文,谓俭曰:“我家东阿 也。”
永明八年,爲都督、荆州刺史。隆昌元年,爲侍中、抚军 将军,领兵置佐。延兴元年,转中军大将军,侍中如故。
隆年二十一,而
过充壮,常使徐嗣伯合芦茹
以服自 销损,犹无益。明帝辅政,谋害诸王,武帝诸
中
隆最以才 貌见惮,故与鄱
王锵同夜先见杀。文集行于世。
建安王
真字云仙,武帝第九
也。永明七年,累迁郢州 刺史,加都督。隆昌元年,爲散骑常侍、护军将军。
延兴元年,明帝遣裴叔业就典签柯令孙杀之,
真走
床 下,令孙手牵
之,叩
乞爲
赎死,不从,见害,年十九。 西
王
明字云光,武帝第十
也。永明元年,封武昌王。 三年,失国玺,改封西
。十年,爲会稽太守,督五郡军事。
明风姿明净,士女观者,咸嗟叹之。建武元年,爲抚军 将军,领兵置佐。二年,诛萧谌,
明及弟
罕、
贞同谌谋 见害,年十七。
南海王
罕字云华,武帝第十一
也,颇有学。母乐容华 有
,故武帝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