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杂传第四十三(3/7)

损而 已。然其后世士庶吉凶,皆取岳书以为法,而十又转失其三四也,可胜叹哉!



缟,不知其世家,少举明经,又举宏词。事梁为太常少卿,以知礼见称于世。 唐庄宗时,累迁中书舍人、刑侍郎、权判太常卿。明宗立,继唐太祖、庄宗而 不立亲庙。缟言:“汉诸侯王继统者,必别立亲庙,光武皇帝立四庙于南,请 如汉故事,立庙以申孝享。”明宗下其议,礼尚书萧顷等请如缟议。宰相郑珏等 议引汉桓、灵为比,以谓灵帝尊其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父苌为孝仁皇,请下有 司定谥四代祖考为皇,置园陵如汉故事。事下太常,博士王丕议汉桓帝尊祖为孝穆 皇帝,父为孝崇皇帝。缟以谓孝穆、孝崇有皇而无帝,惟吴孙皓尊其父和为文皇帝, 不可以为法。右仆李琪等议与缟同。明宗诏曰:“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沿乐, 惟皇与帝,异世殊称。爰自嬴秦,已兼厥号,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奈何总 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世。”乃命宰臣集百官于中书,各陈所见。李琪等请尊祖 祢为皇帝,曾为皇。宰相郑珏合群议奏曰:“礼非天降而本人情,可止可行,有 损有益。今议者引古,以汉为据,汉之所制,夫复何依?开元时,尊皋陶为德明皇 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京师,此唐家故事也。臣请四代祖考皆加帝如诏 旨,而立庙京师。”诏可其加帝,而立庙应州。

刘岳修《书仪》,其所增损,皆决于缟。缟又言:“缞麻丧纪,所以别亲疏, 辨嫌疑。《礼》,叔嫂无服,推而远之也。唐太宗时,有司议为兄之妻服小功五月, 今有司给假为大功九月,非是。”废帝下其议,太常博士段颙议“嫂服给假以大功 者,令文也,令与礼异者非一,而丧服之不同者五。《礼》,姨舅皆服小功,令皆 大功。妻父母婿外甥皆服缌,令皆小功。礼、令之不可同如此。”右赞善大夫赵咸 又议曰:“丧,与其易也,宁戚。《仪礼》五服,或以名加,或因尊制,推恩引义, 各有所当。据《礼》为兄之妻服大功,今为兄之母服小功,是轻重失其也。 以名则兄之妻疏,因尊则嫂非卑,嫂服大功,其来已久。令,国之典,不可灭也。” 司封郎中曹琛,请下其议,并以《礼》、令之违者定议。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左仆 刘昫等议曰:“令于丧服无正文,而嫂服给大功假,乃假宁附令,而敕无年月, 请凡丧服皆以《开元礼》为定,下太常五服制度,附于令。”令有五服,自缟始 也。

缟明宗时尝坐覆狱不当,贬绥州司。复为太宾客,迁、兵侍郎。卢 文纪作相,以其迂儒鄙之,改国祭酒。卒,年八十,赠兵尚书。

○崔居俭

崔居俭,清河人也。祖蠡、父荛皆为唐名臣。居俭文辞,风骨清秀,少举 士。梁贞明中,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御史中丞。唐庄宗时,为刑侍郎、太常 卿。崔氏自后魏、隋、唐与卢、郑皆为甲族,吉凶之事,各著家礼。至其后世孙, 专以门望自,为世所嫉。明宗崩,居俭以故事为礼仪使,居俭以祖讳蠡,辞不受, 宰相冯即徙居俭为秘书监。居俭历兵、吏侍郎、尚书左丞、尚书。晋天福 四年卒,年七十,赠右仆。居俭拙于为生,居显官,衣常乏,死之日贫不能葬, 闻者哀之。

○崔棁

崔棁,字文,州安平人也。父涿,唐末为刑郎中。棁少好学,颇涉经史, 工于文辞。遭世,寓居于台,不游里巷者十馀年,人罕识其面。梁贞明三年, 举士甲科,开封尹王瓚辟掌奏记。棁至孝,其父涿病,不肯服药,曰:“死生 有命,何用药为?”棁屡医药,不纳。每宾客问疾者,棁辄迎拜门外,泣涕而告 之,涿终不服药而卒。棁居丧哀毁,服除,唐明宗以为监察御史,不拜,逾年再命, 乃拜。累迁都官郎中、翰林学士。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