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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十五(6/10)



当初,运粮到京城,没有固定额敷。

成化八年,开始固定为四百万石,从此之后以为常则。

北方粮七十五万五千六百石,南方粮三百二十四万四千四百石,其内兑运的三百三十万石,由支运改兑运的七十万石。

兑运之中,湖广、山东、河南折粮十七万七千七百石。

总计兑运、改兑加上耗米纳京、通两仓的,一共五百一十八万九千七百石。

而南直隶正粮独一百八十万石,苏州一府纳七十万石,加收的损耗粮在外。

浙江的赋税比苏州减少数万石。

江西、湖广又在此基础上减少。

天津、蓟州、密云、旦壬,共供给米六十四万余石,全支付兑运米。

而临、德二官仓,存贮预备米十九万余石,取山东、河南改兑米充此数。

遇到灾害,便调拨二官仓的米以补运,务必充足四百万的额数,不让缺少。

到成化七年,纔有改兑的提议。

当时应天巡抚滕昭命令运粮军到江南兑,增加损耗米之外,又一石粮增加米一斗为渡江费。

以后数年,皇帝纔命令淮、徐、临、德四个官仓支运七十万石米,全改为兑。

从此全变成改兑,而官军长途运粮便成为固定的制度。

然而这时,理官仓的人多苛刻敛取,甚至有额外的罚,运粮军辗转称贷不支。

弘治元年,都御史文升上疏议论运粮军的苦楚,说:“各直省运粮船。

都是工给价,命令主官吏监造。

近来,漕逗总兵因价不能时供给,请求领价自己造船。

臣顾虑军士不加护,商议命令本提供造船料四分,军卫承担三分,旧船抵三分。

军卫无办法办,都是军士卖掉资产,卖掉儿女来供给,这是造船的苦楚。

正军兵逃亡数量多,而额数不减,全由军中编外之人充数,一卢有三、四人服役的。

天兑粮秋天返归,艰难万分。

船到张家湾,又雇用车辆搬运,多借贷以补足用度,这是往来的苦楚。

他们所借贷的债务,运粮官又趁机侵夺剥削,责令偿还加倍的利息,而军士有的自己带上土产来换取柴米,又受禁例的限制,多被掠夺。

现在应该增加造船费每艘银二十两,而禁止运粮官和主官吏科征焉害搜查翻检的弊端,希望军士的困苦稍微缓解。”下诏听从他的提议。

五年,尚书叶淇说:“苏、松等府,连连灾荒,庄稼歉收,人民购买漕米,每石银二两。

而北直隶、山东、河南每年供应宣、大二边防的粮料,每石也值银一两。

去年,苏州兑运已折五十万石,每石银一两。

现在请推行到各府,而其价值稍有差异。

灾重的,一石粮折七钱;灾稍轻的,一石粮仍折一两。

都解运到再转发各地边防,抵北直隶三每年供应的数额,而收三赋税输送京城官仓,那么费用节省而事情容易成功。”朝廷听从其议。

此后遇到灾荒,便权且折银,用边仓库支运的粮填充其数,而折价以六七钱为标准,不再达到一两。

在此之前,成化年问实行长运的办法。

江南州县运粮到南京,命令官军在边兑支,总计省去增加损耗运送的费用,得到余米十万石有余,贮存在预备仓中以资助急时的用度。

到这时,巡抚都御史因兑支有弊病,请求命令如同旧时上粮仓然后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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