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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四(6/10)

地的地只,如同说五方帝而已,不是皇地祇。

社祭的名称不同,从天以下,都可以在所在之地祭祀。

因此《礼》有‘亲地’的说法,不是说祭社就是方泽的祭祀地祇。”张璁因此记录呈上《郊祀考议》一册。

当时詹事霍韬十分反对郊祀的议论,并且说分别祭祀的说法,只见于《周礼》,王莽贼伪造经典,不足以引为据。

于是夏言又上疏说:《周礼》一书,对祭祀记载得尤为详细。

《大宗伯》记载祭祀天神,就有里祀、实柴、杠燎的礼仪,祭祀地只,就有血祭、藐沈、诟辜的礼仪。

《大司乐≥记载冬至日,陆地上圜丘的制度,称为礼祀天神;夏至日,泽中方丘的制度,称为礼祭地只。

对天地分开祭祀,已经有久远的来历了。

因此宋儒叶时说:“郊祀丘祀分合的说法,应当以《周礼》为准则。”而今众人议论以大社为祭地,那么南郊自然不应当祭皇地祇,为什么又说分祭不行呢?共同祭祀的说法其实是从王莽开始的,漠以前都主张分祭,并且汉以后也间或有分祭。

宋代元丰年间第一次议论,元佑年间第二次议论,绍圣年问第三次议论,都主张共同祭祀,而最终不能再改变,是因为郊祀的开销,每每用尽国库的储备,因此就节约减省一些而已,并不曾因为分祭不合乎礼仪。

而今议论的人,往往因为是太祖的制度而避嫌、惧怕。

然而他们只知共同祭祀是太祖的定制,是不能更改的,却不知分祭本来就是太祖的最初礼制,是可以恢复的。

只知《大祀文》是太祖的明训,不能够违背,却不知《存心录》本来就是太祖的著作,是应当遵守的。

况且都是太祖定下的制度,照礼仪中正确的遵守就是了。

敬畏上天遵从祖训,并没有别的路。

《周礼》一书,朱认为是周公辅佐盛王而作,为后代作榜样,用意最为刻切实,怎么可以诬枉为是王莽的伪作呢?况且共同祭祀以后祀地,事实是从王莽开始的。

王莽既然伪造了这书,为何不删去圜丘、方丘的制度,天神地祇的祭祀,而自成一说呢?于是礼总结了群臣对郊礼的议论,上奏说:“主张分祭的,是都御史汪铉等八十二人;主张分祭而以慎重对待既成制度及时不可为言的,是大学士张璁等八十四人;主张分祭而以山川坛焉方丘的,是尚书李瓒等二十六人;主张共同祭祀而不认为分祭是错误的,是尚书方献夫等二百零六人;不置可否的,是英国公张仑等一百九十八人。

臣等敬奉御旨,折衷众人的议论。

分别祭祀约理,合乎古代的礼仪,但祭坛的建造,工程浩大。

《礼》中说,在房屋中祭祀称帝,既然称为昊天上帝,就应当在屋宇中受祭。

应该仍旧在大丰堑璧专门祭祀上帝,改山川坛为地坛,用来专门祭祀皇地祇。

既没有开工建造祭坛的劳役耗费,行礼也方便。”皇帝又谕令应当遵从皇祖的旧制,在祭坛上天祭祀,分为南北郊,在两个至日举行祭祀礼。

夏言就上奏说:“南郊共同祭祀,沿袭已久,朱所说的一千五六百年来无人整理。

而陛下独自打破千古的谬误,一旦举行,真可以说得上建立了经天纬地的功业而不会违背了。”不久命、礼、工三,偕同夏言等人到南郊相看风选择地址。

南天门外有自然的丘陵,都说旧有的丘陵位置偏束,不宜袭用。

大臣想在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圜丘。

夏言又上奏说:“圜丘是祭祀上天的地方,应当在地势而宽敞的地方,以便展示对天地神灵的敬意。

大祀殿祭享上帝,应当清净隐蔽,以便尽到祭祀的诚意。

两次祭祀时间意义不同,那么殿坛之间的距离,也应当有所区别。

请求在服殿稍微偏南的地方建造大祀殿,而圜丘更移到前方,形势峻,可以和大祀殿等。”制命说“可以”

于是修筑圜丘,这年十月竣工。

第二年夏天,北郊以及束、西郊,也依次完工,而分祀的制度也就确定下来了。

万历三年,大学士张居正等人纂集《郊祀新旧图考》献。

旧礼,是太祖制定的。

新礼,是世宗制定的。

洪武元年,开始在南郊举行祭祀仪式。

有关门商议祀的事情。

太祖谦让不允许,亲自写下祭文告祭太庙说:“历代据有天下的帝王,都以祖先祀上天。

惟独臣不敢,是因为功业尚未完成,朝政国事尚有阙失。

去年上天降下警戒,东南有声响,雷火焚烧了船只击毁了殿吻,我朝夕谨慎警惕,惟恐没有什么来接续上帝好生之德,因而不敢轻易供奉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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