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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为雠,生民之祸极矣。故人妖为之先作。而恨不遭辛有、屠乘之论,以测其情也。
【注释】
①眚(shěng):灾难。
【译文】
汉灵帝建宁三年
天,河内地区有个妻
吃丈夫,河南地区有个丈夫吃妻
。夫妻
相
,是有
厚
情的人。如今反而相互吃掉,
互相侵犯,岂只是日月的灾祸呢!
汉灵帝死了以后,天下大
,君上有
杀臣下的暴
,臣下有劫持杀君上的忤逆,以武力相残杀,骨
成为仇敌,老百姓的灾祸达到极
了。所以人妖首先
现了。遗憾的是,没有遇到辛有、屠黍那样的人来议论,以测定他们的心情。
寺
黄人
【原文】
灵帝熹平二年六月,雒
民讹言①:虎贲寺东
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
,
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
和。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餒牵而胜之。
【注释】
①讹言:谣传。
【译文】
汉灵帝熹平二年六月,洛
的百姓谣传:虎贲寺东面墙
中有黄人,模样、胡须、眉
清清楚楚。观看的人有好几万,皇
里人的都去了,
路阻
,中断
通。到灵帝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在冀州起义,自称“黄天”设三十六方,四面八方的人响应。黄巾军将帅众多,朝廷一些官吏士卒
内应。后来是趁他们疲倦而又饥饿,才牵制住他们,把他们打败。
木不曲直
【原文】
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皆
四尺所,其一枝宿昔暴长,长一丈余,大一围,作胡人状,
目鬓须发俱
。其五年,十月壬午,正殿侧有槐树,皆六七围,自
,倒竖,
上枝下。又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其于《洪范》,皆为木不曲直。
【译文】
汉灵帝熹平三年,右校官署附属工地中,有两株樗树,都
四尺左右。其中一株,短时间内突然长
,
一丈多,周长有一围,长成胡人的模样,
、
睛、鬓角、胡须、
发都
备。熹平五年十月壬午那天,皇
正殿的侧边有槐树,周长都有六七围,自行
地面倒立,树
在上,树枝在下。另外灵帝中平年间,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的地方,一棵空树中有人脸的模样,长有鬓发。这在《洪范》一书中,都是木失其本
而为灾害的现象。
洛
生儿两
【原文】
灵帝光和二年,洛
上西门外女
生儿:两
,异肩,共
,俱前。自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是之后,朝廷霿
,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
之象。后董卓戮①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
,后复害之,汉元以来,祸莫逾此。
【注释】
①戮:杀。
【译文】
汉灵帝光和二年,洛
上西门外有一个妇女生下儿
:两个
,各有肩,共
脯,都朝着前面。她认为不吉利,生下地就把他扔掉了。从此以后,朝廷昏
,政权由权臣专断,国君和臣下没有分别,像人有两个
一样。后来董卓杀太后。落下不孝的罪名,放逐废弃天
,后来又害死他。汉朝建立以来,没有超过这样严重灾祸的。
草作人状
【原文】
光和七年陈留济
、长垣,济
东郡、冤句、离狐界中路边生草,悉作人状,
持兵弩;
龙蛇鸟兽之形,白黑各如其
,羽
目足翅皆备,非但彷佛,像之尤纯。旧说曰:“近草妖也。”是岁有黄巾贼起,汉遂微弱。
【译文】
汉灵帝光和七年,陈留郡济
县、长桓县,济
郡东郡、冤句县、离狐县境内,路边长草,都成人的模样,拿着刀剑弓箭;有
、
、龙、蛇、鸟、兽的形状,白的黑的各像它的颜
,羽
、
、
睛、脚、翅膀都
备,不是相似,而是特别相像。旧说
:“是草作怪。”这一年有黄巾军起义,汉朝就衰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