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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国之大忧,令弛县。”郑玄云:“弛,释下之。”释下,即是彻县也。《大司乐》弛县之内,不言刑杀大故,文不
耳。
此以知其畏刑也。夙兴夜寐,朝夕临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礼之大节也。有礼无败。今楚多
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所谓不能也。”疗,治也。所谓楚人不能用其材也。○朝如字。疗,力召反。“
仪之
,析公奔晋。在文十四年。○析,星历反。晋人寘诸戎车之殿,以为谋主。殿,后军。○寘,之豉反。殿,多练反,注同。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
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钧同其声。○遁,徒困反。窕,徐敕尧反,又通吊反。易,以豉反。钧,音均,徐居句反。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败申、息之师于桑隧,获申丽而还。成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侵沈,获沈
。八年,复侵楚,败申、息,获申丽。○溃,
内反。隧音遂。丽,力驰反。复,扶又反。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华夏,则析公之为也。雍
之父兄谮雍
,君与大夫不善是也。不是其曲直。○夏,
雅反。雍
奔晋,晋人与之鄐,鄐,晋邑。○鄐,许六反,徐又超六反。以为谋主。彭城之役,晋、楚遇于靡角之谷。在成十八年。晋将遁矣。雍
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简兵蒐乘,简择蒐阅。○蒐,所留反。乘,绳证反。阅音悦。秣
蓐
,师陈焚次,次,舍也。焚舍,示必死。○秣音末。蓐音辱。陈,直觐反。明日将战。’行归者而逸楚囚,
使楚知之。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在元年。○降,
江反。楚失东夷,
辛死之,则雍
之为也。楚东小国及陈,见楚不能救彭城,皆叛。五年,楚人讨陈叛故,杀令尹
辛。
反与
灵争夏姬,
灵,巫臣。而雍害其事,
反亦雍害巫臣,不使得取夏姬。○雍,于勇反,注同。
灵奔晋。晋人与之邢,邢,晋邑。○邢音刑。以为谋主。扞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教之乘车、
御、驱侵,使其
狐庸为吴行人焉。吴于是伐巢,取驾,克棘,
州来。驾、棘、皆楚邑。谯国酂县东北有棘亭。○谯,在遥反。酂,才多反,又
旦反;或作臡。
[疏]“
御驱侵”
○正义曰:教之驱车,侵伐人也。
楚罢于奔命,至今为患,则
灵之为也。事见成七年。○罢音
。见,贤遍反。若敖之
,伯贲之
贲皇奔晋。晋人与之苗,若敖
在宣四年。苗,晋邑。○贲,扶云反,下同。以为谋主。鄢陵之役,在成十六年。○鄢音偃。楚晨压晋军而陈,晋将遁矣。苗贲皇曰:‘楚师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言楚之
卒,唯在中军。○压,本又作厌,于甲反;徐,于辄反。而陈,直觐反,下成陈并注同。卒,
忽反。若
井夷灶,成陈以当之,
井夷灶以为陈。
[疏]注“
井”至“为陈”
○正义曰:成十六年传说此事云:“范匄趋
曰:‘
井夷灶,陈于军中。”则此谋范匄所为,今以为苗贲皇之计者,郑玄云:“此范匄所言,苗贲皇亦言之,故声
引以为喻。
栾、范易行以诱之,栾书时将中军,范燮佐之。易行,谓简易兵备。
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易,以豉反,注及下易成同;贾音亦。行,
郎反,注及下同;贾音衡。令,力呈反,下同。复,扶又反,下“复仕”同。
[疏]“栾范易行以诱之”
○正义曰:贾逵、郑玄皆读“易”为变易之“易”贾以行为
也。栾为将,范为佐,二人分中军别将之,
使栾与范易
,令范先诱楚,栾以良卒从而击之。郑谓易行,中军与下军易卒伍也。计设谋之时,军既未动,
未定分,何以言改
也?将卒相附系属久矣,容临战而改易将卒,且言易行,行非卒伍之名,安得为易卒伍也?二者之说,皆不可通。以传言“诱之”则谓羸师毁军示弱以诱敌,故读“易”为简易之“易”谓简易行陈,少其兵备,令楚贪已,不复顾二穆之兵,使中行、二郤得克二穆也。《楚语》说此事云:“雍
谓栾书曰:‘楚师可料也,在中军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韦昭云:“中下,中军之上下也。歆,犹贪也。简易栾、范之行,示之弱,以诳楚也。”是韦昭已读为简易之“易”故杜从之也。此与《楚语》俱述声
之言。传言鄢陵之败,苗贲皇之为。《楚语》亦论鄢陵之役,而云“雍
之为”二文不同,或丘明传闻两说两记之也。刘炫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有此类往往与《左传》不同故也。
中行、二郤必克二穆。郤锜时将上军,中行偃佐之。郤至佐新军。令此三人分良以攻二穆之兵。楚
重、
辛,皆
穆王,故曰二穆。○锜,鱼绮反。吾乃四萃于其王族,必大败之。’四萃,四面集攻之。○萃,在醉反。
[疏]注“四萃”至“攻之”
○正义曰:《楚语》云:“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败之。”韦昭云:“时晋有四军,言三集者,中军见
,而上下及新军乃三集以致攻之。”韦昭见彼为“三”字,故说之使通耳。盖二文不同,必有一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