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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益少,故
无言。
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
生焉,天何言哉?”
[疏]“
曰”至“言哉”
○正义曰:此章戒人慎言也。“
曰:予
无言”者,君
讷于言而
于行,以言之为益少,故
无言。“
贡曰:
如不言,则小
何述焉”者,小
,弟
也。
贡闻孔
不
言,故告曰:“夫
若不言,则弟
等何所传述?”“
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
生焉,天何言哉”者,此孔
举天亦不言而令行以为譬也。天何尝有言语哉?而四时之令递行焉,百
皆依时而生焉,天何尝有言语教命哉?以喻人若无言,但有其行,不亦可乎!
孺悲
见孔
,孔
辞以疾。将命者
,取瑟而歌,使之闻之。孺悲,鲁人也。孔
不
见,故辞之以疾。为其将命者不已,故歌令将命者悟,所以令孺悲思之。
[疏]“孺悲”至“闻之”
○正义曰:此章盖言孔
疾恶也。“孺悲
见孔
,孔
辞以疾”者,孺悲,鲁人也。来
见孔
,孔
不
见,故辞之以疾也。“将命者
,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者,将犹奉也。奉命者,主人传辞
人也。初,将命者来,
言孺悲求见,夫
辞之以疾。又为将命者不已,故取瑟而歌,令将命者闻之而悟,己无疾,但不
见之,所以令孺悲思之。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
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曰:“《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
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钻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曰:“
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
之居丧,
旨不甘,闻乐不乐,居
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孔曰:“旨,
也。责其无仁恩于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宰我
。
曰:“予之不仁也!
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曰:“
生未三岁,为父母所怀抱。”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孔曰:“自天
达于庶人。”予也有三年之
于其父母乎!”孔曰:“言
之于父母,‘
报之恩,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
乎!”
[疏]“宰我”至“母乎”
○正义曰:此章论三年丧礼也。“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者,《礼·丧服》为至亲者三年。宰我嫌其期月大远,故问于夫
曰:“三年之丧,期已久矣乎?”“君
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者,此宰我又说丧不可三年之义也。言礼检人迹,乐和人心,君
不可斯须去
。惟在丧则皆不为也。不为既久,故礼坏而乐崩也。“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者,宰我又言,三年之丧,一期为足之意也。夫人之变迁,本依天
。一期之间,则旧谷已没,新谷已成。钻木
火谓之燧。言钻燧者又已改变
火之木。天
万
既已改新,则人情亦宜从旧,故丧礼但一期而除,亦可已矣。“
曰:
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者,孔
见宰我言至亲之丧,
以期断,故问之。言礼为父母之丧,既殡,
粥,居倚庐,斩衰三年。期而小祥,
菜果,居垩室,练冠縓缘,要絰不除。今女既期之后,
稻衣锦,于女之心,得安否乎?“曰:安”者,宰我言,既期除丧,即
稻衣锦,其心安也。“女安,则为之”者,孔
言,女心安,则自为之。“夫君
之居丧,
旨不甘,闻乐不乐,居
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者,孔
又为说不可安之礼。旨,
也。言君
之居丧也疾,即饮酒
,虽
味,不以为甘,虽闻乐声,不以为乐,寝苫枕块,居
不求安也。故不为
稻衣锦之事。今女既心安,则任自为之。责其无仁恩于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宰我
。
曰:予之不仁也!
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者,予,宰我名。宰我方当愚执,夫
不
面斥其过,故宰我既问而
去,孔
对二三
言曰:夫宰予不仁于父母也!凡人
生未三岁,常为父母所怀抱,既三年,然后免离父母之怀。是以圣人制丧礼,为父母三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者,通,达也。谓上自天
,下达庶人,皆为父母三年,故曰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
于其父母乎”者,为父母
己,故丧三年。今予也不
行三年之服,是有三年之恩
于父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