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敬。乐胜则
,礼胜则离。”乐胜则
,是
而敬薄也。礼胜则离,是严多而
杀也。不教敬则不严,不和亲则忘
,所以先敬而后
也。旧注取《士章》之义,而分
、敬父母之别,此其失也。○注圣人至理也。○正义曰:云“圣人顺群心以行
敬”者,圣人谓明王也。圣者通也。称明王者,言在位无不照也。称圣人者,言用心无不通也。顺群心者,则首章“以顺天下”是也。以行
敬者,则天
能
亲敬亲者是也。云“制礼则以施政教”者,则德教加于百姓是也。云“亦不待严肃而成理也”者,盖言王化顺此而行也。言亦者,《三才章》已有成理之言,故云亦也。○注本谓孝也。○正义曰:此依郑注也。首章云:“夫孝,德之本也。”《制旨》曰:“夫人
正
,在蒙幼之中。导之斯通,壅之斯蔽。故先王慎其所养,于是乎有胎中之教,膝下之训。
之以惠和,而日亲焉;期之以恭顺,而日严焉;夫亲也者,缘乎正
而达人情者也。故因其亲严之心,教以
敬之范,则不严而治,不肃而成。”谓其本于先祖也。
父
之
,天
也,君臣之义也。(父
之
,天
之常,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父母生
,传
相续。人
之
,莫大于斯。)君亲临之,厚莫重焉。(谓父为君,以临于已。恩义之厚,莫重于斯)
[疏]父
至重焉。○正义曰:此言父
恩亲之情,是天生自然之
。父以尊严临
,
以亲
事父。尊卑既陈,贵贱斯位,则
之事父,如臣之事君。《易》称“乾元资始”“坤元资生”又《论语》曰:“
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是父母生已,传
相续,此为大焉。言有父之尊同君之敬,恩义之厚,此最为重也。○注父
至之义。○正义曰:云“父
之
,天
之常”者,父
之
,自然慈孝,本乎天
,则生
敬之心,是常
也。云“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者,言父
相亲本于天
,慈孝生于自然,既能尊严于亲,又有君臣之义。故《易·家人》卦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是谓父母为严君也。○注父母至于斯。○正义曰:案《说文》云:“续,连也。”言
继于父母,相连不绝也。《易》称“生生之谓《易》”言后生次于前也。此则传续之义也。○注谓父至于斯。○正义曰:上引《家人》之文,言人
之
,于父母有严君之义。此章既陈圣治,则事系于人君也。案《礼记·文王世
》称昔者周公摄政“抗世
法于伯禽,使之与成王居,
令成王之知父
、君臣之义。君之于世
也。亲则父也,尊则君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然后兼天下而有之”者,言既有天
之恩,又有君臣之义,厚重莫过于此也。
故不
其亲而
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言尽
敬之
,然后施教于人,违此则于德礼为悖也。)以顺则逆,民无则焉。(行教以顺人心,今自逆之,则下无所法则也。)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善,谓
行
敬也。凶,谓悖其德礼也。)虽得之,君
不贵也。(言悖其德礼,虽德志于人上,君
之不贵也。)
[疏]故不至贵也。○正义曰:此说
敬之失,悖于德礼之事也。所谓不
敬其亲者,是君上不能
行
敬也。而
他人敬他人者,是教天下行
敬也。君自不行
敬,而使天下人行,是谓悖德悖礼也。唯人君合行政教,以顺天下人心。今则自逆不行,翻使天下之人法行于逆
,故人无所法则,斯乃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在,谓心之所在也。凶,谓凶害于德也。如此之君,虽得志于人上,则古先哲王圣人君
之所不贵也。○注言尽至悖也。○正义曰:云“言尽
敬之
,然后施教于人”者,此孔传也,则《天
章》言“
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是也。云“违此则于德礼为悖也”者,案《礼记·大学》云:“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
有诸已而后求诸人,无诸已而后非诸人。所藏乎
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是知人君若违此不尽
敬之
,而教天下人行
敬,是悖逆于德礼也。○注善谓至礼也。○正义曰:云“善谓
行
敬也”者,谓
行
敬,乃为善也。云“凶谓悖其德礼也”者,悖犹逆也,言逆其德礼则为凶也。○注言悖至贵也。○正义曰:云“悖其德礼”者,此依魏注也,谓人君不行
敬于其亲。郑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