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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7/10)

在封上,指节微微泛白。书从他手中落下,合上,发一声故意的、疲倦的响声。她皱着眉靠近,故作冷淡地问:“维恩先生?”

他没动,绷着下,像是一尊没有温度的雕像。烛光在他英俊的侧脸上动,将那廓映得忽明忽暗。

她停了停,向他探过去。接着张开手——红饱满的嘴上挂着若有所思的微微笑意,希望他会把手放在她手里。

维恩看着她向自己张开的手,觉心脏变得有难耐地令人发麻。

那只手,纤细,白皙,指尖还带着晚风的凉意。她就这样摊开手掌,像在等一片落叶落掌心。他忽然想起她翻领上那朵玫瑰——门前他亲手别上去的——此刻已经不知被丢在了哪里。她怎么知,把手给他,他就一定会到幸福?

挑逗使他兴。他不得不承认。但此刻,他内心却有古怪的力量,不让他屈服于她的诱惑。仿佛这场争执的条件不允许他就此投降,因为一旦握住那只手,他之前所有的等待、焦灼、嫉妒,都会变成他一个人的无理取闹。

男人没有动。

他闭目静坐了一会儿,很累的样。他总是长时间工作。他肩负众多职责。

她默默收回手,抬起睛,打量他。

他们之间渐渐现了敌对的鬼。当然,一切都不是瞬间改变的。只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移了位,像桌布被风轻轻皱了一角,不仔细看,还以为还是平整的。

她无法把它从他上赶走,更不能把它从自己心里驱除。

“你真不知我是多么悲观绝望,”他突然开,目光朝下,叹了气,“我真害怕,害怕……”他说着突然转过去,拢拳,掩饰自己神经质的表情。

“唉,我们这是在什么呀?”

她看到他那绝望的神,突然大吃一惊,探过去,拉住他的手摇撼了一下,“为什么呀?难我在外面寻作乐了吗?还是同别的男人往了?”她睁着闪亮的睛问

“我只是担心你不会回来……”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戛然而止,陷停顿。接着,她听到一声叹息,很轻,像是从很的地方浮上来的。

月光从西边窗斜斜地照来,照在他分开往后梳的丽金发上,那些金的发丝在夜里变得有些暗淡,像是镀了银。

她仔细看了看他的睛,发现里面有一小心翼翼的、怕失去什么的神。这放在以前,放在她与他初相识的时候,是绝无可能的。那时的他看她,目光总是笃定的,甚至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从容——像猎鹰俯瞰它的领地,确信一切都将如它预期的那样运转。而现在,那双睛里的笃定不知去了哪里,取而代之的是一她从未见过的、近乎卑微的恳求。他也是可怜,得那么厉害。他怕她离开,也怕她后悔。她忽然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拧了一下。

“维恩,”她俯望着他的睛,声音比她自己预想的要更加轻柔,“我没有要离开你。”

他看着她,像是在辨认这句话的真假。

她最近若即若离。他也确实觉到了。

她的心里一直有个渊。然而,天知她。她有一奇特的力量,能撩拨人的神经,将他的神经变成琴弦。

“告诉我,”她轻声说,“你到底在怕什么?”

“怕你会离开我。”

她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这个男人,这个在议会厅里翻云覆雨、让整个内阁都俯首帖耳的领导者,此刻坐在灯下,像一只被遗弃在雨夜里的猫——漉漉的,瑟缩的,连寻求安都不敢理直气壮。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你倒说说,我该怎样才能使你放心?”

她被他的那绝望神情所打动,玩味地补充,“只要你不像现在这样难受。”

她伸手,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这次他没有躲开,但也没有握住她。

“没什么,没什么。别太在意我。”他摇摇,伸手眉心,继续:“我自己也不知,是由于最近变动的生活,还是神经……”他没有说下去,像是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自己这安放的心情。 “好吧,算了。我们不说了。”最后他拉住她的手,抬起睛看向她,目光在她的脸上停留了很久。

“这次外,”他放慢了语调问,语气十分温柔,“都还顺利吗?”

,想起金曼华给她的那份意大利庄园的图纸,嘴角不自然地牵动起来。

她只对他说了一些无关要的事。

比如葬礼的布置,布兰缇的泪,还有饭店里那杯让她微醺的酒。

维恩没有追问。

她空落落的言语,毫无真切可言。

但是照谨慎的老敦作风,与其冒险揭开无法治愈的创伤,不如维持表面。因此,他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神凝聚着,像在辨认什么,又像什么都没在看。

他跟着她走到卧室门,停下脚步,侧对跟在后面的女佣吩咐:“让小洗个澡,喝杯,赶上床休息。明天她还要早起。”

她站在门框后面,回看了他一

说到明天。

明天就是他们的订婚仪式。

在圣詹姆斯举行。据说邀请了半个敦的显贵,报纸上已经连登了三天的预告。有一些重要人,政治家,她都不认识,多在报纸上听过,但作为维恩的未婚妻,她必须得好生接待他们,必须同他们谈。

她将穿上那件裁们赶制了数周的白礼服,站在他的边,对着镜微笑,接受所有人的祝福。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了,确到每一分钟,每一个站位,每一句该说的话。

她垂下睛,乖乖了句晚安。

维恩笑了笑,站在那里,看着她把门一合上。门越来越窄,他的脸也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一线灯光。

烛光将她的半边脸照得明亮,另半边沉在影里。她的表情是平静的,甚至可以说是释然的。她知未来的一切会如何发展:明天的订婚仪式,后天的报纸条,下个月的婚礼,然后是漫长的、被安排好的日。她会被称呼为“帕默斯顿夫人”,会站在他边,会在宴会上微笑,会在采访中说那些该说的话。

她背靠着门板,站了很久。

久到烛芯爆了一次,久到窗外的月光移了位,从她的脚背慢慢爬上裙角。门板的另一边再没有任何声音。

终于她转过,轻轻拧了一下门锁。咔嗒一声,锁门框。声音不大,但在夜里格外清晰,像一个句号,又像一个开始。

作者有话说:



第107章

夜阑人静。

窗外的议会大厦沉默地蹲踞在黑暗中,泰晤士河悄无声息地过,带着那些浑浊的、黏滞的、不可言说的东西,一并向远

她盯着天板,上面的石膏睛也盯着她。它在黑暗中其实什么都看不见——就像她假装自己什么都想不明白一样。

维恩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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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便来到睡房,先是将那份意大利庄园的图纸藏在了枕底下,然后又披着长发,走到裙式梳妆台前,上面放着背面镶银的发梳和大大小小的镜

烛光在镜面上跃,像碎金一样闪闪发光。镜里的女人裹着一袭红丝绒睡袍,光亮的黑领环绕脖颈并连到前。

她伸手,不假思索地拉开屉。

里面是一本祈祷手册。

是女佣放去的。凭借这段时间的相,她已经明白,这座宅邸的仆人总是无形中、甚至不自知地,一心要向她输欧洲社会最陈腐的习俗。他们不是恶意的,只是笃信那些规矩如同笃信上帝,认为这才是“为她好”。而且她有一觉,觉得大家全都秘密联合起来对付她——笑着,聊着——在她背后。

她拿起它,翻至婚礼的分,垂读下去。手册里提到,婚姻的目的是繁衍后代——唔,这她是晓得的。据里面的要求,婚后的女当忠诚和蔼,对丈夫百依百顺,成为一名敬虔圣洁、娴静端庄、节制平和的主妇。这些内容采用的都是议会式的遣词造句,全是“女人应该如何辅佐丈夫”的教诲。她读着读着,突然想起上午时,旅馆里金曼华对她说的那句话:“有朝一日,你会成为一个贵妇人,人人对你奉命维谨。”人人都对你奉命维谨——

接着,她像是无法忍受似的,猛地合上手册,将它回到

然后灭了蜡烛。

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她仰倒在床面上,盯着天板中间那只有无珠的石膏

摄政时期式样的四特大号床的白床帐,宛如一团下坠的云朵,悬在她的

轻柔的纱幔加上沉重下坠的曲线,令人到既虚无缥缈又实实在在。

她伸手摸向枕底下,到了那张蜷折起来的庄园图纸。

纸角有些,戳着她细的指尖。

在内心,她明白接下来的一切会如何发展。这条路只通向一个地方。

她已经好了放开这世界的准备。

心脏在腔内闷闷地动,宛如最后的倒计时鼓,蠢蠢动,一张一合。

突然,一亮光透过薄薄的好似婚纱、又宛若灵外质的窗帘屋里。

她竖起了耳朵。

楼下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

她掀起床单,披上衣服,小心地下了床,无声无息地走到窗前,如同孩一般,想看个究竟。她伸指尖,把白的窗帘拉到前,像面纱一样半透明地遮住自己,透过去望。

楼下的车什么人影也没有。

可再看下去,便见到一架车。

副官希林走到后车门,把门打开,然后笔直地站在一旁,黑的帽着,袖也放了下来,扣得整整齐齐。因为她是从上往下看,所以看不清他的脸。

这时,维恩走了来。她只瞄到他一——颀长的影,朝车走去。英俊,优雅,整洁贵。他没。可见他要去参加的不是正式场合的活动。

这么晚了,他要去哪?

她两瞪着窗外,呼着,脑中一片茫然。只见那辆备了轻便轴的帝国式车正停在环形车的另一。下一秒,一个医生模样的人正透过车窗向外张望。

她走到外面,想去找他。

楼下门厅里的钟敲响了十一下。

她双手贴在大两旁,屏住气,顺着走廊,沿着灰粉红的窄长地毯,轻手轻脚地下楼梯。前门敞开着,她可以从那里去。站岗的卫士向她致敬。

她伫立在楼梯底端。

微弱的声音沿着楼梯井螺旋上升。

就在这时,屋外的天下起雨来了。

夜晚的细雨,膨胀的泥土和青草味充斥在空气当中。

突然一只手挡在她跟前。她驻足。

家詹姆士,一银发梳理得妥妥帖帖、纹丝不,模样严肃庄重,肩膀微微下垂。对方像一只公,展开翅膀,挡住她的去路。

她有些不解。

他对她的态度向来是恭敬而疏离的。自从她和维恩订婚,那恭敬里便多了一层小心翼翼的审视,像在端详一件价格昂贵却不知是否值得收藏的瓷

车已经消失在街角,只余下车碾过地面的余音,像一声被拉长的叹息。

“尊敬的女士,”他微微欠,“这么晚了,您还是回房休息吧。”他的嗓音里充满虔诚,又带有几分居临下。

“你知是怎么回事吗,詹姆士?”她问,声音轻柔,“维恩他去了哪里?请告诉我。”

家沉默了一瞬,那双灰黑睛在夜中微微闪烁,冷静得像黄瓜。他是个有特权但又必须守如瓶的存在,平日里穿着及膝短丝领圈四奔忙,一丝不苟地遵守那些微不足的礼节和老派的仪式。

“是回老宅,”他终于开,亲切和蔼的同时又不失谨慎小心,“老公爵夫人病重。”

她站在门廊的影里。

“所以,”她听见自己的声音问,“明天的订婚仪式还会正常举行吗?”

詹姆士没有回答。他只是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望向雨幕中那片不见底的夜。沉默本就是最好的回答。

好吧。

上次见维恩的家人,还是两个月前。

当时,他的祖母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那位老夫人对她甚至称得上是喜,拉着她的手夸赞她,还把珍藏的古董手镯在她腕上。

然后是凯瑟琳。

想起对方,她就觉得太xue隐隐发胀。回忆侵袭着她,像使人眩的海浪冲击着她的脑海。她不由得再次疼地记起那天的场景:凯瑟琳把报纸放在桌上,条写着“首相与民地小的秘密婚约”,然后抬起,冷冷地将她定义为“疯的后代”。

那是五月里的事了。如今天已经逝去。郁金香期已过,如同牙齿一般一片片脱落,腐烂在泥土里。

时光飞逝,她的日总被压得满满当当,安排得匆匆忙忙。人们称她为“未来的帕默斯顿夫人”,但从没想过,也许她宁愿只自己。

那些闲言碎语——佩表姑的“老光”,仆人们在楼梯拐角的议论,还有她遇到的那些年长女的每一抹笑容、每一目光似乎都别有意,好像她必须尽量养蓄锐,毕竟来日更有得她累。它们像细小的针,一肤里,不疼,但密密麻麻,让人坐立不安。

此刻,她安静地站在唐宁街10号的门廊下,夜风把细密的雨丝到她的脸上,凉丝丝的,像谁用手指轻轻她的额

她回想今晚回来时门厅里那盏孤零零的灯,以及刚刚看到的维恩的样——他坐在灯下,手指压在书页上,半晌没有翻动过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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