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30-40(6/10)

柔情。

他怀揣着这样的情,心中复杂难言。

她不讲理地单方面撕毁婚约,在海上逃之夭夭,这让天傲的罗切斯特到一前所未有的愤怒与羞辱。

如果……如果她是为了某一个男人而逃离他,那么他发誓,一定会让她和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付最惨痛的代价……

然而,他虽然酸涩难言,却又生微小的希冀来。

一个卑微的念在他的心底里产生——只要她肯认错,愿意回到他边,他仍然愿意娶她。

即便她未来真的会疯,他也要将她牢牢绑在边。她命中注定归属于他,这一,他信不疑。

“对了,先生,还有一件事,我们不知要不要告诉您……”侦探吞吞吐吐地补充

“说。”

罗切斯特的声音陡然变得冰冷而清晰,用薄薄的嘴斩钉截铁的词句。

“只要是关于她的事,一件不落,全告诉我。”

“好的,好的,罗切斯特先生。”

侦探连忙应声,张地搓着手。

“是这样的,我们在调查的时候发现,还有一个人也在追寻您未婚妻的下落……”

“还有一个人?”

罗切斯特面沉晦,眉锁,展现了一极端的惊讶。

他迅速回想起来:

她的亲友都远在牙买加,此刻恐怕还不知她失踪的消息。

他将她带离了家乡,来到大洋彼岸的英国,从某意义上来说,这几乎斩断了她所有的亲缘和过往的人际关系。

假如一切计划行,她本该在约克郡与他完婚,她会成为一个如同孤女般的女人,能够依靠的唯有他这个丈夫……那么,现在除了他自己,怎么还有人如此急切地追寻她的下落呢?

“到底是谁?”

房间四的黑幔帐在不为人察觉的时刻里随风波动,罗切斯特盯着侦探的脸。

对方为难地挠挠,显得十分犹豫。

“快说!”他厉声促,耐心耗尽。

“我们不敢妄加猜测,只知追查者似乎是一位公爵,但是哪位,我们并没有查清……”

这时,书房的门传来三声叩响。

未等里面的人回应,外面的人便推门而

侦探抬起,恰好看到一个矮而敦实、满银发的老人走了来,后还跟着一个衣着华丽、带着镜的青年。

于是他识趣地告退。

书房内陷短暂的沉寂。

罗切斯特的父亲正用那双长满老人斑的手互相搓着,手指互压,指骨关节发一连串令人不适的咔哒声。

“你还没放弃她吗?”

老人的声音带着的讥诮。

这位老罗切斯特是一个冷酷、明、势利的乡绅。

他的人生主要目标是维持并扩大费尔法克斯家族的财富和地位。

据长继承法,他决定将全家产留给自己的长罗兰·罗切斯特。

而为了给次德华寻找一个富有的归宿,他一手包办了与西印度群岛植园主梅森家族的联姻。

持希望,自己的次能娶一个低微的有钱女,从而取得独立自主的地位。

对面的罗切斯特,在听到父亲的问话声后,选择冷漠地背过去。

他将手搭在桌沿,手掌重重地丝桌布上,用力摇了摇

桌上垒起的酒杯,因为他的动作而发清脆的哀鸣。

“父亲,别说了……”

“真没用。”

老人从牙里挤一声冷笑。

“那个女人可是抛弃了你啊,让你成了约克郡的笑柄!”

“儿,就算她再有钱,你也不能就这样吊死在一棵树上吧?”

“……妻没了还能再找,你何必对一个人如此执着?”

老人连珠炮似地吐一大堆话,令罗切斯特烦躁似的揪了揪耳朵。

接着,他的父亲仿佛自言自语般,又低声嘟囔了一句:“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老人浑浊的珠似乎望向了遥远的过去。

那个伯莎,哼,也像她母亲当年一样心气傲、大胆放肆,竟然敢违逆父辈,撕毁婚约这样的丑事。

他回想起自己年轻时,曾经与伯莎的母亲,那位梅森夫人——哦不,那时她还不是什么夫人,只是一位名叫贝妮丝的纯真少女。

对方是丽的克里奥尔人,也就是生于西印度群岛的欧洲白人后裔。

作为民地商人的女儿,她的份,可要比他这个英国本土的乡绅低微得多。

您现在阅读的是《穿成男主的疯前妻[简]》30-40

所以,他当年才信心满满地向其求婚,结果呢,却遭到了无比惨烈的拒绝。

令他重重挫伤了自尊,更让他在所有朋友面前丢尽了颜面。

后来,他听说她嫁给了他的老友梅森……

再后来,又传闻她疯了……

那时,他便已下定决心要忘记她,甚至开始后悔自己曾向她求婚过。

如今,看到自己最不喜的次竟然重蹈他的覆辙,同样被抛弃、被拒绝,他的心底甚至浮现了一丝扭曲的快意。

此刻,他那浑浊的目光,重新聚集在书桌前那个绷的影上,仿佛要将儿的灵魂看透。

"那丫虽然单纯好掌控,但是既然她逃了,你也就换个目标吧!有钱人家的女儿多的是,你只要……”老人继续念叨。

“够了!”

罗切斯特猛地转

桌上的杯被撞翻在地。

父亲的嘲讽让他心寒。

他不安好心地筹划算计他的婚姻,更是让他到一阵恶心。

对面的老人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情绪爆发惊得猛然抬

他正对上儿中那沉得几乎噬人的目光。

就在这一瞬间,老人回想起几天前,罗切斯特刚从国外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的模样。

那时,他第一看上去,就像个从洲逃来的疯……

整个人颓废狼狈,发凌,面黑。之后的几天,他还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谁都不见。

“好了,你不听也罢!”

老人失望地转,面容因一丝不易察觉的惧意而变得微微僵,“反正我老了,也不了你了。”

随后,他刻意绕开了小儿,转呼唤起自己的大儿

“罗兰,我们走。”

老人路过书房门时,因为急着离开,险些被桌脚绊倒,在长罗兰的搀扶下,慢吞吞地向门走去。

站在书桌前的罗切斯特,漠然注视着父兄离去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冷笑。

他的父亲从小就毫无保留地偏兄长,对他几乎视若无——无视他的存在,无视他的需求,更无视他的想法和所有的个人受……

因此,他恨父亲,也同样憎恨那个永远得、永远被偏的哥哥。

他困难地息着。

觉到后的沉沉黑暗正向他压来,空气也闷得令人难以忍受。

但是他仍然静静地坐着,开始尽力运用自己的理智,要怎么把她从茫茫人海中找回。

接着,他还要问清楚她逃婚的理由,究竟是为他,还是为了别的男人。

……

另一边。

敦,大都会酒店。

当一般人都吃过午饭之后,伯莎才开始吃起早餐。

吃完之后,她躺在绒绒的大床上,又决定先睡一会儿。

因为现在去拜访贝德兰姆的话,还为时太早。

房间的百叶窗闭着,昏暗的室内保持着密林般的凉与寂静。

她要养蓄锐,等到下午一,再动前往那座医院。

其实,她此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更不会贸然让自己陷险境。

说到底,不过是一缕朦朦胧胧的好奇,在她心底长久地滋生着。

她只是想亲自印证,书里那段藏在罗切斯特话语的往事。

在原著中,他向简述了自己前半生不幸的婚姻。

他用“家族遗传”的论断困住了妻的灵魂,用“疯癫”二字抹去了妻的姓名。

可她总觉得,真相或许就藏在被沉默的阁楼所淹没的叙述背后。

与此同时,从血脉中传来的呼唤,也不断引着她,向母亲所在的方位靠近。

所以她想去贝德兰姆看看。

不是冒险,而是探寻。

仿佛只要靠近那座建筑、那片土地,就能离被岁月掩埋的答案更近一

时间一分一秒地逝。

她在没有闹钟的情况下醒来,怀着对接下来未知境况的担忧换上了床边放置着的一件新衣。

她抄起昨天买的那个手写本,准备今天带给克莱德,托他转赠给奥利弗。

敦的街,映帘的是穿行的车。

空气中弥漫着一刺鼻的味,源自一家制造鞋油的作坊,那里放着许多工业品与腐烂的木材。

敦的昼与夜,仿佛是截然相反的币两面。而它脏的环境,似乎也与它作为帝国心脏的地位毫不冲突。

白天的街上,贵族的车、运的屠夫、喧闹的杂技艺人、满地的烂菜叶和木屑,以及巷中间的绿沟,共同构成了一幅混的图景。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