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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50(5/10)

街上的每一个人,但每一个人都忽略了他。不,他甚至碰不到他们。

他一整个白天都这样在利文斯通游着。他没能遇到任何一个例外,好似他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局外人。

到了傍晚,他颓丧地坐在路边。他没有觉得饥饿,没有觉得困倦,恐怕这活人的生机已经从他上消失了。他失去了一些活人应有的生理需求。

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也仍旧活着。他仍旧能闻到的香气、粪的恶臭。在路过一个小摊的时候,他顺手拿走了一块饼——这是他得自桥区的恶习:偷窃——可没人发觉他的举动。

他只是碰不到人,却仍旧能碰这个世界。

他知自己惹上麻烦了。

他听闻过神秘侧。他当然知

可对他来说,神秘侧并不是他生活的一分。

神秘侧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就像是……对了,就像是从桥区望向太教堂的尖

很早之前,他的父母就抛弃了他。因为他们养不活他。应该说,如果他们抛弃他,那么他们的生活会好过一,而他的生活就得从开始。

他开始是一个浪儿,有几分小聪明,努力挣扎活了下来。长大了些,他就开始一些活。后来他在桥区租了个房间——只是一个房间——然后继续到活,尽力求生。

他的生活里只有他一个人。

而现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一天他在街边坐了一夜,无心返回自己的房间。那只是一个房间,并不是他的家。他的家是利文斯通冰冷的街角,是海风拂的每一个沉闷夜晚。

最初的惊怒与惶恐过去之后,他开始觉得,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人类瞧不见他,没关系。他成了一个奇异生,对吗?他可以自由自在、肆无忌惮地活着了。他可以想什么就什么……尽他无法碰人类,但他原本也不需要碰人类。

他努力这样说服自己,然后开始在这偌大的城市之中游

一开始他不敢什么,只是在自己熟悉的桥区转悠。他会偷偷将那些看起来十分豪华的车的车轱辘踢坏,然后看着那些富态的老爷们从车上下来;他们一定以为是桥区的路过于泥泞,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可那都是他的!

他从中得到了一丝从未有过的乐趣。于是他开始变本加厉地这类事情。他觉得那只是恶作剧。

他选中了一位有钱的老爷,跟着去了他的宅邸。一开始他想的是什么?比如说,是在这个老爷洗澡的时候给他泼冷,吓他一;可他没想到这个老爷竟然去了一间无人知晓的密室。

他跟着去瞧了,然后吓了一——这么多的金与钱币!

这金光闪闪的场景让他呆住了。他这辈都没瞧过这么多的钱,哪怕只是一小块金,也能让他这样的人在利文斯通过上难以想象的好日了。

他彻底地呆住了,陷了难以遏制的妄想之中,以至于他没来得及跟着那个有钱人去。他就这样被锁在了金库里

他一开始没觉得这有什么。他只需要从里开门……该死!这里竟然没有门把手。这是个疯狂的密室,人们只能、不能。难这老爷生怕金自己长了去吗?是了、是了,神秘侧的确能到这一

于是他开始等待。他等待那个有钱人再来一趟,将门打开,他就能去了。

可他等了很久很久,直到他开始无聊地在金堆里打,他都没有等到开门的场面。他开始心慌了,可心慌过后,他又意识到自己本死不了。

他饿不死、渴不死;实在不行,他死在这儿又能怎么样?他可以死在这儿,他等着瞧那个老爷因为看到他的尸而惊恐万状的表情。

这么多的钱!

他一辈都没想过这么多的钱。他试着往自己的袋里装钱。可试了老半天,他才意识到一块金竟然如此沉重。

他恨不得抱着这块金睡觉。金是冷冰冰的,他的被窝常常也是冷冰冰的。可只要他抱着这块金,他就觉得自己的心已经烘烘的了。只是他又难免垂丧气地想,他怎么才能摆脱这样透明人的局面呢?

他又等了老半天,才等来那个老爷再一次现。他准备离开了。

可他实在是没忍住。他发誓他没有故意这么,可等他离开金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块金

这、这就是顺手的事情!金库里有那么多的金,他只是拿了其中一块!指不定这老爷丢了金也没意识到呢,因为金库的钱实在是太多了!

……他总是小偷小摸,但这可是他一回拿到这么沉重的财富。他一路赶回桥区,心虚得汗浃背。

可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发觉他抱着这块金光闪闪的金,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突然跑来大喊他是个小偷。

于是他将这块金藏在了自己的枕下面。他付了半年的房租,房东暂时还不会过来租,不会发觉这块金。可他想了又想,又将这块金转移到了床下面。他又想了想,将床下的一块地板撬了起来,然后将金藏在了里面。

然后,他想,这下他发大财了。他得想个办法……对,他得想个办法。他不想当透明人了,他要光明正大地用这块金

他绞尽脑去思考,他想到了警局、市政厅,最后他想起了政务署。

桥区的人对政务署并不陌生,因为这地方一年到总有几个人因为活不下去而选择投奔神秘侧……然后继续活不下去。

他打算去政务署求助。虽然他没法跟人谈,但他仍旧能碰品。他觉得他可以写一封信,尽他不认识几个字,但简单的求助信应该问题不大……一块金……他需要解决这个麻烦……

就是在这个时候,贪婪淹没了他的大脑。

他盯着糙的纸、糙的笔、简陋的桌、摇晃的油灯……他想到那个老爷金碧辉煌的宅邸、堂皇壮丽的金库……他骤然意识到,他不仅仅能拿到一块金

只要时间足够,他可以拿到那一整个金库的金

不、不不不,他可以得到整个利文斯通的金

不!不止!还有奥古斯王国,还有谢兰——甚至雾兰!整个世界!他可以淹没在金里面!

他终于有钱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了!

于是他鲁地扔掉了纸和笔。他决定了,他要先去收集钱财,然后再去找政务署。是的,他要先去收集金。那不是偷,绝不是,他现在变成了这副样,所以那些金合该是他的!

他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完全没错。他只是拿走一分。

一个盯上的是桥区里的一人家。那家的男主人跟他吵过一架,为了什么来着?似乎只是为了下楼梯谁先谁后,因为他们都赶时间去上工。那个蠢货竟然还啐了他一,现在他一个就要去他家!

他就去了。

没人看见他,他只需要等待这家人门的时候,然后自己走去。

他在那儿翻箱倒柜,最后竟然只找到一张钞票——穷鬼!

……他不嫌弃。没关系。

他将这张钞票揣怀里,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去。多顺利啊。

可他不想在桥区这样的穷鬼地方拿钱了,效率太低。于是他就往那些有钱人多的地方钻。他去过不少地方,最后得的结论是,还得是那些贵族老爷们在的地方,地方够大、钱也最多。

他一开始只拿金和钞票,后来觉得珠宝首饰也不错,看起来同样金光闪闪。

后来他拿的钱财多了,多到他觉自己这辈不完,他就开始留意一些艺术品——他不懂这些玩意儿怎么能值这么多钱,但是既然放在了保险柜里,或者暗室里,那多半值钱。

有时候他百无聊赖地在那儿等,比如说,等着保险柜的主人来开锁,而他则需要记下密码。

……在这样的一个时刻,在这样一座城市之中,他突然觉得这情况其实跟他在那间金库里等死的场面也差不多。他得到了这么多钱,却并没有地方,只是在他桥区的那个房间里越堆越多。

但这些钱来得太容易。一时之间,他竟然不知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

有一次,他跟一些警探肩而过。他听他们说起城里的连环失窃案,他们叹这个小偷来无影去无踪,怎么也查不到任何线索,而他叹城里除了他竟然还有别的小偷……

……不、不是,等一下?等等,是他?!

可他只是……不不不,一定是有哪里了问题。他只是拿了一儿,那些富人老爷竟然还要报案!他穷成这样,他的钱都被偷了,他都没有报案!

他想到自己拿了桥区那个穷鬼的钞票,于是当夜就送了回去。可他瞧着其他那些金银珠宝,却实在不舍得。

他告诉自己,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拿完这一次,他就去政务署求助。

最后一次,他决定拿雅的东西。他不知什么算是雅的,什么不算。但是他觉得那些富人老爷除了钱、金,也有很多收藏品;他觉得自己也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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