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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附骨之疽(9/10)

,你倒是伸来啊!”王昭一看,男人的右腕上确实有一大块淤青,似是被人扭过。如果说陈真佳有这般力气,那就太夸张了,确实像是男人所为。“就这样?”王昭眨眨,还问。“对啊,就这样,还能怎样?”“他没揍你啊?”揍你也活该!“这就行了,还他妈敢揍我?”“哦,之后你去哪儿了?”“哪儿也没去,回家了呗。”——这还真是个够爷们儿的男汉的法!“陈真佳呢?”“我他妈哪知,跟那野汉回家睡觉去了吧?昨晚上我一帮哥们儿都来了,那小肯定也住这边,回叫我们碰见了,嘿,不死丫才怪。”

死谁呀!王昭在心里骂了句。

这本来只是王昭无心的咒骂而已,没想到当天晚上,咒骂便应验了——这家伙真的被人死了。

而且死状惨不忍睹,脑袋都快让人撅下来了…如果将世界上最有怀疑神的职业排个TOP5的话,警察和教师绝对名列前茅。他们怀疑别人的格并非与生俱来,而是随着从业时间的增长,慢慢地变成了一

王昭相信他说的话吗?不!一个醉鬼,一个打女人的男人所说的话,即使在普通人看来,也不太有说服力,更何况是警察了。

可王昭又找不什么怀疑的理由来。真佳昨晚的确和其他男人有过接,只不过她男友可能将这事情夸大了而已。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推断呢?其原因就是真佳脚上那双不不类的鞋

一双鞋所附带的信息并不多,可王昭在停尸房和证组确实仔细地观察过,这也不需要什么过人的力。鞋的尺码是38的,穿在真佳的脚上略微有些显大。当然了,这不算什么关键线索。现在的鞋由于生产厂商的不同,尺码经常并不统一,一个人的家里既可以有38号的鞋,也可以有37号甚至39号的,不足为奇。这早已不是“文革”的年代了,当然没必要将尺码、颜、模样都统一化。

不过,王昭此前去过真佳的住所,注意到了一些事情。据真佳的前夫代,他们离婚后,房便留给前妻,以便她带着孩有个固定的住所。然而王昭却发现,这三居室中的某一间卧室里,堆放了许多搬家用的纸箱,其中的一个纸箱里放了些日用的小件,都有使用过的痕迹。

这就产生了至少两合理的推论:1。真佳或许曾经搬过,在他们分居或发生严重争执的时候,最后由于离婚协议,她又搬回来了,不过那时候搬家打包的用品有些是从未拆封的,因为用不着;2。离婚后真佳可能找了新的男友,确定了关系,打算搬过去住,可后来不知怎么的,这事情了,准备好的箱也就没有再拆封。

至于后一可能,王昭瞥了瞥她醉酒的男友,心想也没准就是他,毕竟打女人的病不会在恋初期就发现。当然也还有是别人的可能。问题在于,王昭查看了真佳住所的鞋柜,里面的鞋虽然都不算很新,但至少也都是这两年的款式和风格,与她死时脚上穿的这双很不相同。看来这双鞋不仅是不合脚,还并非真佳的所有。为了验证,王昭便拆开了几只箱。在其中的某一只箱里,确实找到了几双旧鞋,尺码不同,风格截然相反。真佳不穿跟鞋的时候喜穿运动鞋,普通的平底鞋一双也没有!那么,鞋有没有可能自这男人的家呢?王昭提了这样的疑问。“啊?要看我的鞋柜?为什么?”男人问。王昭撇撇嘴,也没作答。反正警察要看,你就不能不给看。鞋柜里除了一双小巧的女用拖鞋,就再也没有女人的东西了。这是否证实了他说的话呢?真佳和他发生角后,逃了去,在路上崴了脚,然后半路杀个程咬金,吓跑了男友,带走了她?有扯!平心而论,王昭觉得这件事相当扯!至于男友手腕上的淤伤——对这样一位冒冒失失的醉鬼来说,招猫逗狗的随时都可能惹祸上。可是下又没有其他任何站得住脚的可能,姑且就相信他所说的吧。需要把他带回警察局吗?似乎没这个必要。瞧瞧他的形,也不像是能掰断人脖的架势。于是王昭对他的DNA行取样,拿回去检验,也算是能差了事了。哥不是说了吗,真佳死前曾与男人有过行为,应该是自愿,那八成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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