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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钓鱼岛事件(3/5)

一,一是城二是下乡,下乡者得一百亩土地,一年内不用租,二年内一半租,三年时全城者从事各职业,找不到工作的,官府可以行培训,一年考察期满,成为正式民,有相应的福利可以享受(效外免费送十亩地等各项福利),不过有些福利是立即能够够得到的,例如小孩学,既是福利,也带有;还有小孩每天有一瓶赠送,过江南所订的“六一”儿童节时还有礼送等等。

官府给的优惠还真是不少,有一笔的安家费,官府还能担保他们得到名目繁多的免息贷款、低息贷款,还有多间“银行”的商业贷款,想生意和田都有启动资金。此为要取之,必先给之的方法,他们拥有,就会怕失去,如果一,那就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至于说怕他们不还钱,嘿嘿,李青龙冷哼:“古人远比现代人要守信用多了!今人不如古人多多矣!而且谁要是有意不还钱,老鞭是吃素的?”

小册介绍他们能够选取地方,有江南、岭南、台湾,并且随着离中心大城市的距离,优惠条件各不相同,越远就越多优惠,到最后简直是送钱给新移民了。看你怎么取舍,不过大分的人都选择了离城市近的地方,就连一些原本是腐儒现在经过教育成为半腐儒的人都选择了田地,官府说了,土地归他们使用,不得买卖、转让,可传,据他们所知,官府极少回收土地,这不等于是他们自己的吗,中国人还是偏土地的。

钟先生把小册看了又看,指着选取范围的最后一行:“这…是钓鱼岛?”

事的懒洋洋地:“嗯哪,位于台湾岛附近的几座小岛,鸟不拉几的没人要,还是我们主公亲自加上去的,说我们大汉朝的国土,一寸都不能丢,所以给加上去了。”

钟先生试探:“那,我们能去吗?”

听到他的话,事的:“怎么不能?都是我国国土,当然能去,你来填这张表吧!”

钟先生立下了契约,官府他家族的男丁共十一来算,得授地一千一百亩,可在到达后勘察后再由官府实授。

钟先生之所以要那座荒凉的海岛,完全是“不见耳不听为净”江南习俗大异江北,不说什么,单说饮,那是什么都吃,丑陋的蛇蛙猫狗无所不包,看着江南人津津有味地大啖那些东西,真令不习惯的北人骨悚然!在参观街时,看见江南人衣着暴,还设立什么红灯区,里面的女穿得可真够清凉!“所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可轻”可是江南人习惯去理发,一些当兵的甚至把发剃个光!光可照人,还得意洋洋地上街炫耀,简直比蛮夷更蛮夷!

圣人之训,那个江南人言必称的新圣人声声遵从圣人之教,却改得七八糟,一通通的歪理,看得钟先生是面青白,不如远去…

钟先生这一族要去钓鱼岛安家,才知“着数”(好)多多。

先是有一大笔的安家费,数额属于最级,这安家费是江南官府赠送不要还的。事的唱:“海岛地边僻,特事特办,五年内不用纳任何赋税!六年后一半租,七年后全!”这不啻于白送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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