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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曹卑鄙的圣人:曹cao6哭袁(6/6)

成武、乘氏诸县,不折不扣的大地主。可人家有功,兖州是李家帮曹玩命打回来了。泰山吕虔、汝南李通,都是豪武装起家,只是这些人还算本分罢了。还有曹洪、许攸、刘勋、郭嘉那帮人,求田问舍的账又该怎么算?

单就下冀州的麻烦,袁氏统治已久,豪族比比皆是。就连直谏之士崔琰也是其一,如果再把他们惹不痛快了,先前的努力就白费了,哭袁绍不是白哭了吗?以后的仗还怎么打?

想了半天,最后:“治大国若烹小鲜啊…”仲长统听了这句话便知曹下不了决心,那些困难他也明白,只有天下一统时才能本解决,便没再劝,转而:“既然不能锄,那就要在扶弱上下功夫了。主公可适当蠲(juān)免冀州赋税,并教谕各地官吏及郡县大,令其宽待佃减少兼并,将战后无主之田分与百姓。”这些办法虽不治本,却能立竿见影。

“好,就依你言。”曹,又“河北用兵多年,黎民苦不堪言,赋税不能循中原之数,你看多少才合适呢?”

“十取其一。”仲长统已经想好“河北的豪之制在下清楚,少则坐收三成,多则上一半,就跟屯…”他险些说“就跟屯田五五分成一样”觉得不妥赶闭嘴。屯田制是曹的杰作,但产五五分成却是很的,只不过这些粮不是私家,而是国家府库,不啻于让朝廷充当最大的豪地主。好在那些屯民不像寻常的自耕农,是动散之民,本没有自己的田地,能有田、有饭吃就很知足了。仲长统依据曹以往的事风格下了一个判断,他肯定觉得十税其一太少(十税其一,就是收十分之一的粮作为租税),还要增加。

哪知曹却笑了:“十税其一还是太,我看每亩地收四升粮就可以了。”

仲长统惊得差儿蹦起来——太低啦!

姑以每一百亩地,亩产两斛粮来算,十税其一就是赋税二十斛。若依曹的办法,每亩地收四升,一百亩赋税只有四斛。况且现今农通施之法,亩产近十斛的田都有,得好的人一亩地就把一百亩的税了。

瞧着仲长统吃惊的窘相,不禁笑了:“单是冀州一地如此,其他州郡依然施行旧法。况且此非定制,还可变更嘛,日后倘若国库空乏再增加,似今年这样的情况就蠲免。”

“那调(调,是各类的杂捐,一半是棉、布帛、蚕丝类,缴纳。有学者认为租调制度是曹在建安九年首创的,但是有些史料证明在汉末已经存在,学界尚无定论)呢?”仲长统又问。

“每绢二匹、丝二斤即可,严令郡县再收其他杂项。”

租税如此之低,调如此之少,这真是秦始皇以来未有的。仲长统细细咀嚼似乎摸儿门来了——曹方得冀州,急于收买人心,况且租税订得低,也就没人愿意当佃农了;虽然不明着对付豪族,其实已抑制住以后的兼并。当然,这么低的赋税不可能长此以往,将来若是天下归一再无兵戈,恐怕就要大改一番了…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低租税意味着土地兼并的利益更大?归结底要看执法者,如果限制严格能缓和兼并;如果限制不严让豪钻空,便适得其反。

见曹拿起笔来就要写这政令,仲长统又想起一桩大忌,不顾份一把托住他手腕:“主公!减赋易,增赋难啊…”曹前想的是怎样镇住冀州之士、扫灭青幽的袁氏余孽,哪里顾得了以后的麻烦?推开仲长统的手臂就写: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租赋,衒鬻家财,不足毕负。审宗族,至于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望百姓亲附,甲兵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绢二匹、丝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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