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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无几,又没能被查尔姆农场接纳。他们试图从一个郊游的绅士那儿捞
油
时,那个人的友好行为使奥威尔忘记了伪装
的
敦
音,那人很亲切地给了他1个先令。一个货车司机又载了他们一程,把他们带到了西
陵。第2天早上,他们就在那儿的布莱斯特农场找到了工作,并且很快就被派上了活。可是,这时候的奥威尔已经快
无分文了,
袋里只剩下3便士,奥威尔只好写信回去,让家人寄10先令到最近的邮局。2天后钱到了。奥威尔又一次
受到那些住在啤酒
地旁边的工人阶级的慷慨大方,要不是那些采摘工人的接济,他们连饭都吃不上了。
接下来的17天里,实际上扣除了不
活的两个星期天就只有15天,他们一直在摘啤酒
。奥威尔对这段生活的描述显示了他对细节的习惯
把握。每摘一蒲式耳[容量等于8加仑——译者注]他们能获得2便士,理论上一周可以赚到30先令,但实际上,奥威尔怀疑,没有一个人能赚到一半的工钱,因为大多数工人把他们的工作当成带薪假期。奥威尔发现,这些采摘工人可以很明显地分成3类:从怀特夏普尔和鲍尔来的
敦东
地区的人;吉卜赛人和巡回的农民工;还有就是零星的
狼汉。奥威尔被一对小贩夫妇的友善打动了,他们经常帮助他,给他吃的。“他们这些人平日里会在周六晚上喝得烂醉,

到日上三竿,但是,他们的友善和细心是我从未见过的。”从日记中的各
暗示可以看
,对于很多啤酒
采摘工来说,奥威尔显然是个很另类的人,是啤酒
地和
敦东区这个狭小的世界里所未曾有过的外国人。当要保持自己的假
敦
音变成一件很烦人的事情时,人们会经常发现奥威尔讲话方式“不一样了”但是,人们不但没有看不起他,把他当外人看,或者把他当成第五纵队队员,反而对他更加友善。可能他们觉得“落魄”是件非常可怕的事,而奥威尔之所以
现在农场上,唯一似是而非的解释就是他“落魄”了。
3年后,奥威尔
心地将啤酒
采摘工人的日常生活写
了《牧师的女儿》一书中:在清晨的寒气中起
,早饭吃的是熏
、面包和茶,走上一里半的路程到地里,接下来就是连着10到11个小时的劳动,拉下来的藤蔓穿过放啤酒
的箱
,他们就从藤蔓上摘下啤酒
(“一串串尖端细细的叶
,就像拉普
尔的辫
”)。对于他们来说,下雨是个极大的威胁。“可怕的淤泥像大海一样包围着我们,没法工作,什么也
不了,只能设法用受
了的木
生火。”奥威尔在到达布莱斯特后的第2天曾对丹尼·科林斯讲述“刚开始还是很好玩的,不
怎么说,我应该能写
一篇有销路的报刊文章”就是在啤酒
采摘地里我们可以找到后来
现在《牧师的女儿》中的一些次要人
:
费尤,一个沉湎于自己想法,喜
展示自我的
狼汉;
雷特,一个游走于各地的农民工,总是对吃的东西津津乐
。到这个月中旬,夜里开始变得越来越冷,摘啤酒
的季节也快过去了。这对小说中的桃乐茜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她没有地方可去了。而对于奥威尔来说,这意味着这次有趣的实验告一段落了。9月19号,他领到了工钱,几个不识字的工人把记工簿拿给奥威尔和其他几个“有学问的人”来请他们算账。等他们去当地的火车站赶回
敦的民工专车时,金杰从一个烟草店的店员那里成功地骗取了4便士作为他们告别肯特郡的纪念。他们去找
费,他坐在草地上,
没系,只用一张报纸遮着,当有女人和小孩走过的时候,他就把报纸拿开。奥威尔后来说,他看到当时的情景,很“吃惊”但也因此注意到在
狼汉中,几乎没有人不是有些
变态的。火车在郡里迂回前
,沿路去接其他的啤酒
采摘工,一路上可以看到去年夏天堆积下来的落叶,这样他们
了5个小时才到
敦。在
敦大桥,
费请奥威尔和金杰喝了一杯,之后他们俩就去附近的拖雷大街找了一家小客栈住下。他们俩有一个联名记工簿,奥威尔算了一下,每个人挣了26先令,除了火车费,还剩16先令。
拖雷大街的这家客栈非常便宜,每晚只收7便士“可能是
敦7便士客栈中最好的了”奥威尔此刻已经对这样的行情了如指掌了。不过,不好的是,和他一起住的人“层次非常低”大多是没什么技能的
尔兰劳工,大多数人都没有工作。这段时间,奥威尔仍然痴迷于记日记,写下他摘啤酒
的经历,除了有几天早上和金杰到比邻门鱼市找工作,基本上就待在百慕德西图书馆里写作。帮搬运工往山上推手推车,一次可以拿到2便士,但是竞争非常激烈:奥威尔估计自己每天从黎明忙到正午从来没有挣到超过18便士的,过了正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