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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3/4)

可吃的,就差没去街上偷。

母亲背过去抹泪。父亲把四拉到病床边,问四想吃什么?四说想吃想吃,想吃苹果、麻糖。

父亲拿被扣掉工资仅剩零的钱,让母亲带四上沪州街上去。

拿着一个烧饼,刚咬了一,就被一个白的老太婆抢过去。老太婆没往嘴里扔,而是从领自己薄薄的衣服里,然后双臂低着,似乎准备好,打死也不会还烧饼。天气冷,刮着风,老太婆缩着,睛不时朝四乜斜,脸和脖胫的皱纹垂叠在衣服上,象一圈圈绳着。老太婆一定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回家去给孩。抢饼的凶猛还在其次,这副等着挨刀也不松手的样,把四吓傻了,大哭起来。

母亲跨过街,牵着四就走了。

她们只能把父亲留在沪州医院,回到重庆。五张嘴要吃饭,母亲照旧零时工。有一天母亲给织布厂抬沙,遇到街上的邻居王镜,一个胖胖的女人在称秤。正在积极要求党的王镜刁难母亲,说要100斤才能称秤。母亲饿得没力气,让大三哥二个担一些,快到称秤才把他们的沙倒在自己的筐里,使劲压,她的脚踝骨受不住,一下扭歪了脚脖,她忍着痛把一担沙挑到秤上,一称98斤。

镜说不到100斤,不仅一分钱不给,还收掉母亲的工作许可证。母亲低声下气:我们一不抢,二不盗,靠力气养家糊,求你让我在这儿继续抬。王镜没有答话,而是弯下去把母亲罗筐里的沙倒在地上,用脚猛踢狠踩碎罗筐。

挨街边有家塑料厂。听见街上异常的喧闹声,有个帐的青年走来,正好看到母亲被欺负,在一旁说了几句话,想调解。王镜认识他,冲着他嚷:小孙,别包反动分家属!那青年不再跟她辩理,只是把受伤的母亲扶回家,母亲脚踝起来鞋,门就倒了。

他比母亲小十岁,母亲当时三十四岁,他才二十四岁,没有成家。继父是城中心一个小业主,有二间小作坊,骨塑料梳,解放后公私合营,一丁儿的资产合并到南岸一家塑料日用品厂,继父拿的“定息”和工人的工资差不了多少,却还算作一个“资本家”他中学一毕业就到工厂“实习”地位不清不白,介于资方代理人和小之间。他安排零时工搬运组每天的工作,定时向零时工的汇报。汗当然比工人少,工作却勤勤恳恳。他找来伤止痛膏,给母亲贴到脚踝上,帮她料理一下家务和孩

母亲脚好后,就到小孙所在的塑料厂搬运工。

过江抬石绵板,母亲比其他人慢几步,拉下一班渡,等船到岸,他就在趸船等着,帮母亲挑。

他说他是家中老大,两岁时丧父,母亲在孙家帮人时,被刚丧妻的孙家看中,续了弦。于是他改跟继父姓,母亲在孙家又生了五个孩

他在那个家等于一个外人。他没有,想有个,他对母亲说,我能不能叫你

母亲说,如果你不嫌弃,你就把我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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