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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定很习惯这
平淡却直接的
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可见她们的友情不仅
于
版商与写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与
恤上。
张
玲显然也是这样想。她一直在为自己的“版权”争取,却并不对自己的“版税”计较。大陆有人搜集了她的旧作擅自
版,她因此十分不悦,一度想诉诸法律,直到那家
版社愿意回收那两本书才作罢;然而后来当真授权大陆某
版社
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却也欣然接受。只是因为那两本书的印刷实在
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权。
相比之下,平鑫涛与《皇冠》
版社的“商业
德”可谓
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静”自是
得张
玲之心。她后半生最重要的两
作品《海上
列传》白话本与《红楼梦魇》也都由皇冠
版,此外尚有《惘然记》、《余韵》、《续集》、《
默生选集》以及带有自传
质的散文集《对照记》等,共计16
之多。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
玲》里写
:“张
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
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
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
玲虽然
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与多少敬
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
校对
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她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
给平襟亚,然而她的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与生平作品“全集”却
给了平鑫涛,这已经不仅是“传奇”简直是“拍案惊奇”
更让人
慨的是,张
玲在去世前遗嘱将所有财产
付宋淇。而宋淇则在四个月后(1966年1月1日)签署了一份《委任授权书》:“本人兹委任台湾皇冠文学
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有关本人所拥有之张
玲女士著作权在全世界任何地区之一切版权事宜,包括任何
版授权及其他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权。”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邝文
成为张
玲作品法定继承人。
“皇冠”遂成了张
玲著作版权的合法代理人与最大受益人。2003年9月11日,平鑫涛发表《版权声明》:“所有张
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规定,其著作权均仍有效存续,并未成为公共财产。本公司于张
玲女士过世后,即获宋淇夫妇委任全权独家代理所有张
玲著作之相关版权和法律事宜。”并申明除了他曾授权的哈尔滨
版社外“所有未经授权或授权早已期满之张
玲著作版本均属非法之盗印版”
此前,他曾先后授权给
城
版社和上海古籍
版社
版过张
玲的作品,授权期为两年。
我手上便有一
城
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的“张
玲作品集”共十一本“前言”将张
玲和鲁迅相比较着,然后得
结论说:“(鲁迅)从《狂人日记》到《故事新编》中的作品,没有一篇是重复的。相比之下,张
玲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
:其实应该是《五四遗事》,不知是作序人错了还是校对纰漏)似乎始终没有‘长大’,唱的仍是同一
腔调。一个不能不断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终究难以以‘伟大’来形容。张
玲只是一位创造了一
独特风格的优秀作家。”我对此论断非常不赞同,不知平鑫涛收回版权是否也与此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平鑫涛曾透
,张
玲生前还创作了一
自传
小说《小团圆》,并且初稿已经完成,也有意
给皇冠
版。可是这
书的草稿现在哪里呢?既然遗作已经完全
给宋淇,而宋淇又悉授平鑫涛全权
理,那么这么重要这么有价值的一
自传为什么迟迟不肯刊印发行?难
是等待时机抛
售价?
我在翻查有关张
玲的各
资料中,曾经忍不住站起来两次——
一次是因为看到桑弧原来就是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导演,顿觉遗憾不已——原来是他!我妈妈是越剧迷,我从小跟着她听得最熟的两
越剧,一
是徐玉兰、王文娟的《红楼梦》,另一
便是这《梁山伯与祝英台》,可从没注意过导演是谁。原来便是桑弧。这可真叫我失神,那他可真
得过她了!倘若她嫁了他,可有多么好!
另一次是看到浦丽琳写的《张
玲、夏志清
〈海上
〉》里说:“张错从书架上取下一大一小两个纸盒,
台湾皇冠
版社复印的相片、中文手稿影印本、书籍、卡片、英文稿《少帅》…”
——看到此我不由得一震而起,从前只知
她曾经赴台采访张学良而未得,原来已经动笔了,还有英文手稿留下来,那么如今那手稿在哪里呢?打算何时印行?又打算请何人译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