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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用一
黄药
替我洗脚,她用一块纱布轻轻
在我的烂脚上,把我隐藏着脓
的疤痕彻底捣掉,她把我的烂脚捧起来举到鼻
跟前仔细察看,这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场面。另一个场景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送我到地区所在地玉林,在那里换乘火车去遥远的W市,我轻松地就上了车,在车上我满脑
想的是我是本县的第二名,这个第二名是我轻而易举就拿到的,我将到大城市去了,我将跟所有的人一试
低,我豪情满怀,丝毫想不到要跟母亲说一句告别的话,我的心里还来不及产生脉脉温情和惜别之
,我连看都没有看站在站台上的母亲一
,我只注意车厢上几个也是要到W市上学的女生,她们说着
利的普通话(军分区大院的?),使我有些自惭形秽,同时我又想,别看你普通话说得不错,未必我就不如你,我暗暗地跟那素不相识的人斗上了气,忘记了我的母亲站在站台

地望着我。
她挤在人堆中,踮着脚尖。
火车动了一下,慢慢开了,车厢里的人全都涌到窗
跟送别的亲人挥手告别,这时我才想到向站台望一望,我看到母亲慌
而笨拙地朝我挥手(这是一个她十分陌生的动作,她可能是模仿了旁边的人),她的脸奇怪地扭曲着,给我一
想哭的印象,她声音变形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看见她追着火车跑了几步很快就不见了。我受到了
烈的震动,这是我第一次受到震撼。我想我的母亲在站台的人群中一定悲喜
集,她想她的女儿考上名牌大学了,从此就会有好的前途和好的工作,她全
的苦就都有了回报,她想起她曾经骂过我长大以后找不着饭吃,想不到还有考大学这一新政策,她反复说要
谢党中央。
我对我母亲的
情回忆总是这两个固定的场景,这对于一个女儿,尤其是一个三岁丧父的女儿实在太少了。我不知
我是否给过母亲什么光荣,让她因自己的女儿自豪。也许只有十九岁去电影厂的那件事以及考上大学这两件事,但前者那光荣的峰巅很快就演化为一个
渊,这个
渊给她造成的惊悸许多年都没有消散,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好多年,每次我回家或她来N城,她总要找一个我心情好的合适时刻,谨慎而心事重重地说一句话,这句话是:你不要再写诗了。这句话总是盘桓在她的心中,我想她肯定听到了许多难听的话,她从不告诉我,这所有难听的话哺育
了这样一个茁壮的念
,这个念
生了
,拂之不去。因此我想,无论我现在写了多少小说
了多少漂亮的书(这些东西对我是个极大的安
),它们都不能给我的母亲带来光荣。这肯定不是她所期待的,当年我考大学的时候弃理改文,她一定
到了失望,她从来没有说过希望我以后
什么,现在我回想起她看医学院来实习的学生的目光,我想她最希望的就是让我读医学院,将来
一名医生。医生是一个有用的职业,作家有什么用呢?毫无用
。
她肯定是这样想的。
我想母亲养我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亏透了,小时候我从不跟她亲
,不跟她说话,把家只看
客栈(这是她的原话)。长大离家后也很少给她写信,有时半年才写一封,所有的信几乎都像电报一样简短无味,最长的信也从未超过两页纸。我在过年的时候总是想不到要回家看看母亲,总是要她写信来提醒,我也极少给母亲买过东西。我现在想来想去,只想
来曾经给她买过一双鞋,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了。继父多次提醒我给母亲
一副老
镜,我总是忘了这件事,我也极少给母亲寄钱,我自私地想:家里已经没有负担了,母亲又领两份工资,我还是留着钱给自己买电脑吧。
我想,母亲养我这样的女儿有什么用呢?我的婚姻也总是不能使她满意,我的生活总是在动
之中,我的工作至今还没有固定,我在N城的家三年了也没能搬妥。我这样的女儿真是一
儿用
都没有,白白地让母亲
心。
我对家乡也是如此,在W城与N城,我从来不想念家乡,我不参加同乡会,不认老乡,不说家乡话。多年后,当我来到遥远的北京,回一次家真的是很不容易了。从B镇到N城,只需七个小时的火车、一个小时的汽车,同时N城除了是城市,它的树木
草、饮
人文、地理气候与B镇相去不远,它使我觉得这就是家乡,同在一个省里,怎么不是家乡呢?既然
在家乡还有什么需要
调的呢?完全可以无所谓。只有到了北京,到了这样一个完全北方的地方,这里的一切都不同,广大而寒冷,周围是永远也学不会的卷
音。在这里,B镇被远远地隔断,一年一年地不回去而变得越来越不真实,越来越像前世了,只有这时,家乡这个字
,才连同一条河、一个船厂、一个码
、一条灰
的街,以及由于回忆而变得明亮和
好的

来到我怀念的视野中,我所有与家乡有关的文字,几乎都是这个时候写作的。
但在当时,在我只
漫游的八十年代,这
怀念还远远未到,它们像一些珍贵的人
的
滴远远地停留在云层里,要等到下一个十年才能降落到我
上,滋
我远在异乡的
躯。
让我接着本章的开
,叙述我的路途。在那次遍及西南几省的漫游(这个词我一直觉得用得不太准确,漫,这个字令人联想到神仙般的轻松从容,想起一蹬脚就能腾云驾雾的形式)之前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一是远在北方的京城,一是离N城不远的北海。这耗去了我大学毕业后前两年的积蓄和当年的探亲假。
第一要去的地方是北京,这是一个
我的骨髓、
淌在我的血
里的念
,它不用我思考和选择,只要我活着我就要到那里。很早我就认为,我的目的地在北京,不
那地方多么远、多么难以到达、多么寒冷、多么虚幻,我反正就是要去。不知这个念
是否跟我在幼年时曾和B镇唯一的一家北京人
邻居有关,在六十年代的南方边陲小镇,北京的确远得到了天上,凡人
本去不了,幻想到这个去不了的地方是我最大的快乐。六七十年代的生活没有给一个想
非非的女孩提供任何机会,到我
队的时候,我想只要我日后有一份工作,我一定把工资省下来先到北京看看。因此我到图书馆工作的第一年,三月份上班,九月份就拎着我的破旅行袋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我半年的积蓄只够来回的车票钱,我便住到在邮电学院工作的我的女同学的宿舍里。我一住就是十天,我一
都不懂事,既没有给她带任何东西,又不会说一句
谢之类的话,甚至也想不到跟她谈谈心。当时她刚刚离婚,有一个远在异地的情人,她靠所
的人的来信度日,如果在星期五她收不到情人的信,就会过不去周末。她该死的情人有妻
,从不提离婚的事情,我的同学只好满足于每星期收到他的信,她最大的奢望就是能跟他在同一个城市生活,能够看得见他,为此她准备放弃北京调到那个遥远的外省城市。
这些都是听别的同学说的,我从没问过她,虽然我的女同学也未必希望跟我谈心来获得安
,但我对她缺乏
情却又要住在她的宿舍里(她有什么义务呢?),实在太糟糕了。回首往事,使我万分愧疚。在京逗留的最后两天,女同学说她的亲戚要来了,让我住到北京大学的学生宿舍去,一个男同学正当着一个班的班主任,他为我安排了铺位,另一个女同学从家里给我拿来了铺盖,于是我就
兴兴地到北大住下来了,我一
儿都没有想到自己给同学们带来了什么麻烦,想不到这是一
同窗的
情厚意。此生我是欠定他们的情了。现在我跟他们在同一座城市里,却一直没有来往;我的孤僻、冷漠和心理障碍就像一片大海,阻断了我和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