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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佛夜奔---关于有趣第九章(3/7)

死要活的问题。所有的人都问我为什么不结婚。千万不要说什么“结婚不结婚是我的自由”之类的傻话。你的自由就是别人什么,你就什么;或者别引人注目。至于后一条,我已经犯了。我现在是个数学人瑞,大家都认识我了。

对于我来说,证明了费尔定理就是证明了自己是个傻瓜。每到月底,全楼的电煤气费都是由我来算了,一直算到我现了脑缺血的症状。其实我完全不了一个计算,而一个计算也值不了多少钱,就掏钱去买一个好啦——但是这样说又会得罪人。李卫公造好了长安城,自己就被困在了里面。还有一个小伙计给人家糊棚,把脑袋糊在了棚上面——这些事全是一样的。我正在考虑今后该怎么办,甚至想到了和小孙一跑回过去队的地方去当野人。当野人只是各考虑之一,其他的考虑有:到洛杉矶去一段研究工作(有这机会);改行当作家;下海经商(卖煎饼),我不想去洛杉矶,因为我对数学已经不再有兴趣了,而且我肯定学不会开汽车。在我这个年龄,在饱经沧桑、被纯数学折磨得奄奄一息后去当作家,显然是对现存作家智力的渺视。要说到下海经商,我肯定是只会赔本。当野人会踩上猎人的夹,那可以一下把脚骨夹碎。所以现在我是走投无路。但是我显然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好多年前,在我队的地方,我叉手于,面对着一片亚带的红土山坡岔开站着,用这姿式表示我永不妥协的决心。这景象和堂·吉诃德有一回逃山时的情形很相像。堂·吉诃德和他的名在一起,我带着我的兄弟,只少一个桑丘·潘萨。堂·吉诃德发了一大堆恶狠狠的誓:要在一年之内不和女人,不在桌布上吃面包,不穿内衣睡觉,等等。我一个誓也没有发。但是事实证明,我这个亚带的堂·吉诃德在任何方面都不比他差。永不妥协就是拒绝命运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转意,拿我能接受的东西来。十七岁时我赶着在山坡上走路,穿着塑料拖鞋,一双白的足球袜,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穿,光着;我的衣服在背上用带捆成一卷。那个山坡上的草都匍匐在地上,就像收过的白菜地上的菜叶——草叶,叶边卷着,都不吃,这大概是被来的变罢。我一副老相,面颊贴着嘴角,手臂的里面青,往前走时,把上的棱角留在后面。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如果有人看到,那就是一个光的男孩跟着一匹瘦在山坡上行走。光能把人烤熟。我就这么走过了光,走树荫里。这个怪诞的行为表明我决心离开这个只有茄和芋可吃的地方,开始我的生活。它也表明我决心背弃我的兄弟,虽然我得要命、但是将任凭它在老年以后被人杀死制成革。顺便说一句,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能力买下一匹老把它养在家里。这件事说明我们为什么要女人—一她们在值得一的动中,如果不能说是最便宜,起码也该说是我们唯一负担得起的——但是这两说法是一样的。我要离开那个地方的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伙,而是渴望有一智力生活,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就选择了数学,竭一生之力证明了一个数学定理。现在我已经后悔了。我不应该这件事——我应该别的。

我十七岁时,满脑都是怪诞的想像,很想写些抒情诗,但是笔记本不是一个可靠的地方。所以我总是等到夜人静的时候爬起来,就着月光,用钢笔在一面镜上写,写了又了又写,把整面镜都写蓝了。第二天有人拿镜一照、看见一张蓝脸,吓得尖叫一声。但我只是躺着,什么都不解释。人家对我这些行为的评价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王二,你可真豁得去!这些事注定了不我到哪里,总是显得很怪诞、很不讨人喜。这说明我和别人之间有很的误会,但是我不准备任何事去弥合它。相反,我还要扩大这些误会。现在我老在想,面对十七岁时的誓言,我的是不是已经够了,可以不了。

我现在正在考虑小孙的一个建议:辞了职到学校门卖煎饼。这样不但挣钱多,而且省心。最近我总在开会,坐得长了痔疮。假如有外宾,还得穿西服打领带。我本就不会打领带,只好拿了它在办公楼男厕所里等熟人,简直把德行丧尽。卖煎饼未尝不是好主意,但是我未必吆喝得来。还有假如因为争摊位打了起来,我打得过谁。数学家的长是不但要考虑每个主意,而且要考虑周全。

红拂殉夫以前发生的事是这样的:长安城还没有完全建好,李卫公就病了,睛再也睁不开。在家里的时候,他总把自己裹在毯里,把脚放在脚炉上,一年四季总是这样的。脚炉里的炭有时已经熄了,有时却会把卫公的后脚跟烤焦,让他的脚看上去像只烤鸭。但是你用不着为卫公心,他脚上的早死掉了,用泡透以后可以刮下一寸多厚的一层。从这一看来卫公是老了,虽然他还不到六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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