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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文学生活(4/10)

德的。

文学革命

文学革命为事实上之需要,卒于1917年发动了。这个文学革命运动是由胡适与陈独秀所领导,他们主张用白话文为文学工。在这一次运动之前,古时亦曾有过革命。唐朝韩愈的反抗五六世纪之骈文,主张使用简明之裁,导文学归于比较健全的标准而给予吾人稍为可读之散文。但韩愈的革命运动却是复古运动,使返于更遥远的周代的文学形式。这在观上仍不脱为经典的,他仅想努力仿古。可是这件工作大不容易。自经韩愈倡导之后,文学时尚逡巡于模仿周文与秦汉文之间,及韩愈本人成为古代人,唐代文章亦为后代竟相模仿。宋人模仿唐文,明清作者模仿唐宋,文学风尚乃成为模仿竞争。

直到十六世纪末期,忽然崛起一位人,他说:“现代的人,应该用现代语言写作。”这个主张,垂示给吾人一个健全的历史光。这位人就是袁中郎和他两位兄弟。袁氏胆敢将通常社会惯用语,甚至土谚俗语写他的文章。而有一时期,他的作风曾成为盛行的文学时,尚拥有相当信徒,自成一派,世称公安派(公安为袁中郎的地名)。他首先主张解放文章形式的束缚。他又说:写文章的方法,只消信手写来。他又主张个独立的文信文学只为灵之表现,灵不应加以压迫。

但日常语与俗谚的使用上给正统派作者怒目而视,施以苛酷的批评。而结果,袁中郎所收的报酬是文学史中一束轻视的衔;如“轻佻琐细”“俗不雅”“非正统”直至1934年,这位灵文学的始创者始从几被全埋没的厄远中翻转来。但袁中郎亦未有胆略或见识以主张白话的应用。倒还是一般通俗小说的作者,他们盖已放弃了一切博取文名的野心,而他们为求大众的了解起见,不得不用白话来写,这一来奠下了用活的现代语的文学之基石。而当胡适博士提倡采用白话为文学工的时候,他会屡屡声述这基本工作已经前人替他彻底准备,历一千年之久,凡用此新文学工写作者,尽有现成的第一模范作品放在面前。因是而三四年间,白话文运动收到空前迅速之成效。

接文学革命之后,有两大重要变迁。第一为尚灵的浅近文的写作的培养,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周树人(鲁迅)。所堪注意者,为周作人氏受公安派之影响甚。第二个变迁即所谓中文之欧化,包括造句和词汇。西洋名词之介绍,实为自然的趋势。因为旧有名词已不足以表现现代的概念。在1890年前后,为梁启超氏所始创,但1917年之后,此风益炽。鉴于一切时尚之醉心西洋事,此文之欧化,诚微不足;但所介绍的文既与中国固有语言如是格格不,故亦不能持久。这情形在翻译外国著作时尤为恶劣,他们对于中国通常读者,其不合理与不可解,固为常事。

实在此等困难乃为翻译者之罪,其理无他,即为他们的对于外国语言的通晓练达之不够。使他们不得不一字一字的翻译,而缺乏全句概念之会。试想那些把冗长英文关系句接连前行词翻成中文之畸形,此关系句(中文中无此结构)乃易成一长串的形容句,在说所要形容的一词以前,可延长至数行之文句。某几变迁显然是步,如宽散句法之介绍是。又似把“假设”句段放于主句之后向为不可能者,现已有这样写法的了,这使散文大为柔和而伸缩

中国散文还有其光明的未来,假以时日,他可以匹敌任何国家的文学,无论在其力的方面或的方面。最好的现代英国散文乃以善描摹的文字,采自土著的英语,与采自拉丁派遗传的有确切意义与文学意味的文字的健全和著称的。一书写的语言倘把下述辞句,如‘新闻之嗅觉,’“知识之蛛网”“语言之追逐”“跨于胜利之上”“鲁意乔治(LioydGeorge)向保守党的卖风情”当作好的标准英语,将仍保留为刚健的文学工。一个不正确的文学标准,它将怞这些字象“嗅”“蛛网”“追逐”“”等等而代以象“玩味”“累积”“倾向”“前”等等字,则将立刻失去其刚健的活力。二组织要素,字与怞象字,很丰富的存于中国语言中。它的基本结构始终是的,像盎格鲁撒克逊文字,而古典文学的文学传统遗给我们一字汇,意义很细而又新颖,相等于英文中的罗学语。将此两大元素经文学大匠之手加以和,必有最大的力与的散文现。



如谓中国诗之透人生机构较西洋为,宜若非为过誉,亦不容视为供人娱悦的琐屑,这在西方社会是普通的。前面说过,中国文人,人人都是诗人,或为假充诗人,而文人文集的十分之五都包诗。中国的科举制度自唐代以来,即常以诗为主要考试科目之一。甚至父母的将其多才女许与人,或女儿本人的意志,常想拣选一位能写一手好诗的乘龙快婿,倘他有能力写二三首诗呈给当权者。阶下囚常能重获自由,或蒙破格礼遇。因为诗被视为最文学成就,亦为试验一人文才的最有把握的简捷方法。中国的绘画亦与诗有密切的关系,绘画的神与技巧,倘非本与诗相同,至少是很接近的。

吾觉得中国的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盖宗教的意义为人类灵的发抒,为宇宙的微妙与觉,为对于人类与生的仁与悲悯。宗教无非是一,或活跃的情愫。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未曾寻获此灵或活跃的情愫,宗教对于他们不过为装饰,用以遮盖人生之里面者,大上与疾病死亡发生密切关系而已。可是中国人却在诗里寻获了这灵与活跃的情愫。

诗又曾教导中国人以一人生观,这人生观经由俗谚和诗卷的影响力,已渗透一般社会而给予他们一慈悲的意识,一丰富的好自然和艺术家风度的忍受人生。经由它的对自然之觉,常能医疗一些心灵上的创痕,复经由它的享乐简单生活的教训,它替中国文化保持了圣洁的理想。有时它引动了浪漫主义的情绪而给予人们终日劳苦无味的世界以一,有时它迎合着悲愁、消极、抑制的情,用反映忧郁的艺术手腕以澄清心境。它教训人们愉悦地静听雨打芭蕉,轻快地欣赏茅舍炊烟与晚云相接而笼罩腰,留恋村径闲览那茑萝百合,静听杜鹃啼,令游思母。它给予人们以一易动怜惜的情,对于采茶摘桑的姑娘们,对于被遗弃的人,对于亲随军远征的母亲,和对于战祸蹂躏的劫后灾黎。总之,它教导中国人一泛神论与自然相合:则清醒而怡悦;夏则小睡而听蝉声喈喈,似觉光陰之飞驰而过若可见者然;秋则睹落叶而兴悲;冬则踏雪寻诗。在这样的意境中,诗很可称为中国人的宗教。吾几将不信,中国人倘没有他们的诗——生活习惯的诗和文字的诗一样——还能生存迄于今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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