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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人生之理想(3/10)

教为一个教士策术的综合;包括她的信条,她的教皇权的嗣续,异迹的支助,专利的卖赦罪。她的慈善救济事业,她的天堂与地狱说。宗教因是而利于行,普及于各民族,连中国在内。在人类文化的某程度上,宗教这样也可算满足了人心的需求了。因为人民需要这一宗教神,于是教与佛教而应市于中国,盖孔教学说,不供给此等料也。

第二,宗教为德行为之裁定者;在这一上,中国人与基督教的观差异得非常之大,人文主义者的理观念是以“人”为中心的理,非以“神”为中心的理,在西方人想来,人与人之间,苟非有上帝观念之存在,而能维系德的关系,是不可思议的。在中国人方面,也同样的诧异,人与人何以不能保持合礼的行为,何为必须顾念到间接的第三者关系上始能遵守合礼的行动呢?那好像很容易明了,人应该尽力为善,理由极简单,就只为那是合乎人格的行为。著者尝默忖久之,设非圣保罗神学之庇荫,今日欧洲之理观念,不知将又是怎样一副面目。我想她势必同化于奥理略(MarcusAurelius)的《冥想录》。圣保罗神学带来了希伯来的罪恶意识,这个意识笼罩了整个基督教的理园地,使一般人觉,除了皈依宗教,即无法除罪恶,恰如赎罪之所垂示者。因此之故,欧洲理观念而与宗教分离,这奇异意识似从未一现于人民的心坎。

第三,宗教是一,一生活的情,亦为一宇宙的神秘而壮肃宏巍的觉,生命安全的探索,所以满足人类最神本能。吾们的生命中,时时有悲观的觉浮上吾们的心,或则当我们丧失了所者,或则久病初愈,或当新寒的秋晨,每目睹风落叶,凄惨绝,一死与空虚的觉笼罩了我们的心坎,那时我们的生命已超越了我们的认识,我们从这前的世界望到广漠的未来。

此等悲观的一瞬,中国人的心,同样也西方人的心,但是两方的反应却截然不同。著者从前为一基督教徒而现在为拜偶像者,依著者鄙见,宗教虽只安排着一个现存的回答,笼统地解决这些问题而使心灵安定下来,她确也很能从意识中消除这个人生的莫测渊之神秘与伤心刻骨的悲哀。这悲哀的情绪就是我们所谓的“诗”基督教的乐观主义毁灭了一切“诗”一个拜偶像者,他没有现成的答复,他的神秘觉是永远如爝火之不熄,他的渴望保护永远不得回复,也永远不能回复,于是势必驱泛神论的诗境。实际上,诗在中国的人生过程中,代替了宗教所负神与生活情的任务,吾们在讨论中国的诗的时候,将加以解释。西方人不惯于泛神的放纵于自然的方式,宗教是天然的救济。但在非基督徒看来宗教好像基于一恐惧,好像恐怕诗和拟想还不够在人情上满足现世的人生,好像恐惧丹麦的海滨森林和地中海沙滩的力和还不够安人的灵魂,因是超凡的神是必需的了。

但孔教的普通固轻蔑着超自然主义,认为都是不可知的领域,直不屑一顾,一面却竭力主张于心的制胜自然,更否定放纵于自然的生活方式或自然主义。这个态度,孟所表现着最为明晰,孔门学说对于人在自然界所地位的概念是:“天地人为宇宙之三才。”这个区别,仿佛之三重区别,超自然主义,人文主义,自然主义。天界的现象,包括星、云和其他不可知的力,西方的逻辑哲学家把它归纳为“上帝之行动。”而地球的现象,则包括山川和其他力,希腊神话中归诸于第弥脱女神(Demeter)者。其次为人,介乎二者之间,占领重要的地位。人知他自己在宇宙机构间之归属,因而颇自傲其地位之意。有如中国式的屋面而非如哥特(Goth)式的尖塔,他的神不是耸峙天际,却是披覆于地面。他的最大成功是在此尘世生活上能达到和谐而快乐的程度。

中国式的屋指示快乐的要素第一存在于家。的确,家在我的印象中,是中国人文主义的标记。人文主义好比是个家主妇,宗教好比女修士,自然主义好比卖的娼,三者之中,主妇最为普通,最为淳朴,而最能满足人类,这是三生活方式。

但是淳朴是不容易把握的,因为淳朴是伟大人质。中华民族却已成就了这个简纯的理想,不是于偷逸懒惰,而是于积极的崇拜淳朴,或即为“普通之信仰。”然则其成就之何在?下面即有以讨论及之。

三、中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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