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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序章(6/6)

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隆隆经过佩特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上的窗泼下一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的,他边想边在石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去袍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站起来。“第三十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的褐兜帽旅行斗篷,太刚好爬上他后的屋,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我说来不可?“我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钱,一手货。”

“把金龙拿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最后,那人转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是什么味,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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