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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dai佛斯(5/6)

叮当当的刺耳铃声带到哪里,难怪派洛斯给希琳上课时要将他赶去。“海底下,老鱼吃小鱼,”小丑喃喃地对佛斯说。他晃晃脑袋,铃铛又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噢,我知,我知,噢噢噢!”

“在这里,小鱼教老鱼。”佛斯,当他坐下来读书时,从没觉过的苍老油然而生。若教他的是老克礼森学士,情况也许不一样,可惜派洛斯年轻得可以他儿

此刻学士正坐在长木桌一方,面对着三个孩,而桌上铺满书籍卷轴。希琳公主坐在两个男孩中间,直到如今,佛斯看见自己的骨与公主和国王的私生为伴,仍觉得很是骄傲。将来,冯将会成为一方诸侯,而不仅是骑士。叱咤风云的雨林伯爵。佛斯对此抱持的欣远甚于自己拥有这一衔。他识字,能读会写,天生就是当贵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扬他的勤奋,而教冯在长剑和枪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赞颂,而且他还是个虔敬真主的好孩。“别担心,我的哥哥们已经升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旁。”当父亲将四位兄长的死讯带给他时,冯如是说“我将在夜火边为他们祈祷,也为您祈祷,父亲,好让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尽。”

“早上好,父亲。”儿向他问候。他看来跟尔在这个年纪时几无二致,佛斯心想。固然,他的长从没穿过冯这的侍从服饰,但他们有着同样普通的方脸,同样直率的褐睛,同样稀疏飘逸的棕发。冯的脸颊和下覆着一层金茬,比桃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对自己的“胡须”极为自豪,正像从前的尔。冯是桌边三个孩中最年长的。

然而艾德瑞克·风暴要三寸,膛和肩膀也更为宽厚,就这而言,他的确是他父亲的儿;他也没有一天早上会错过剑盾练习。有些年纪较大,见过少年劳和少年蓝礼的人说,这个私生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们——漆黑的发,睛,还有嘴、下和颧骨的形状。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亲是佛罗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艾德瑞克跟着说。这孩的天或许跟父亲一样暴躁而骄傲,但抚养他长大的学士、代理城主和教们将他调教得十分谦恭。“您是从我叔叔那儿来吗?国王陛下都好吗?”

“很好。”佛斯撒谎。说实话,国王看起来憔悴枯槁,但他没必要让孩背上负担“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上课。”

“我们刚刚结束,大人。”派洛斯学士说。

“我们在读一世国王的故事。”希琳公主是个惹人怜、温柔而甜的孩,只可惜脸并不漂亮。史坦尼斯给了她方下,赛丽丝给了她佛洛家的招风耳,而善于作世人的残酷诸神则让她在摇篮里便染了灰鳞病,带给她最大的不幸。疾病虽未夺走生命和视力,却让她一侧脸颊和半边脖肤全坏死,表面裂,夹杂着黑灰斑。“他发动战争,征服了多恩领,被尊为‘少龙主’。”

“他敬拜伪神,”冯说“但除此之外,是个伟大的国王,在战斗中英勇无畏。”

“是的,”艾德瑞克赞同“但我父亲更勇敢,少龙主从未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公主瞪大睛看着他“劳伯伯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私生“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时候。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伯爵和费尔伯爵计划在盛夏厅会合,然后朝风息堡发,但消息被一位线人通报给了父亲,于是他立刻带上所有骑土和侍从兼程发,在敌军来到盛夏厅之前,予以分别打击,逐个击破。他单打独斗杀死费尔伯爵,并俘虏其‘银斧’。”

冯望向派洛斯“是这样吗?”

“我正在说呢,不是吗?”艾德瑞克抢在学土回答之前“他把三方敌人全击溃,并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征服了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伯爵和‘银斧’。没人打败过我父亲。”

“艾德瑞克,你不该过分夸耀,”派洛斯学士说“劳国王跟其他人一样吃过败仗。提利尔公爵就在杨树滩战胜了他,而他也在长枪比武中输过许多次。”

“然而他打胜仗的次数比失败多得多,还在三叉戟河杀了雷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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