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即首都治安司令
。锦衣卫内设“镇抚司”即军法
。锦衣卫逮捕罪犯,拷打
供后,即
镇抚司判刑
决。如臂使指,快捷了当,没有任何顾忌。胡惟庸、蓝玉等五万人的两大冤狱,就是锦衣卫完成的使命。
然而,朱元璋的后裔认为锦衣卫的理
仍未能完全泯灭,于是,下世纪(十五)时,再创立“东厂”又创立“西厂”下下世纪(十六)时,更创立“内厂”由皇帝最亲信的宦官主持。本已布满全国的秘密警察,遂互相
错,密如蛛网,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现象。街
巷尾的一举一动,夫妻争吵和市井打斗,早上发生,晚上就到了皇帝耳朵。宦官主持诏狱最大的方便,是他可以随时向皇帝直接提
报告,皇帝可以随时向宦官发布命令。宦官
有雷霆般威力,无人可以抗拒。所以罪犯如果落到三法司之手,还有活命的希望或不受苦刑的希望,一旦被“厂”、“卫”逮捕,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
对人权
有同等摧毁功能的,还有廷杖。廷杖,即在大
广众之下,用木
对罪犯拷掠(打问)。它是
取
供的工
和追赃的工
,也是刑罚的一
。一个人如果被
罚廷仗一百以上,他所接受的即是死刑,而且是极端痛苦羞辱的死刑。在延杖制度下,上自宰相,下至平民,没有人能维持人
的尊严。对
级官员(
长副
长以上)执行廷杖时,一定有宦官
坐中央监刑,其他政府官员则陪坐两旁,左边站小宦官三十人,右边站锦衣卫三十人,
下站行刑狱吏百余人,都穿短
,手执木
。宦官向“犯罪”的大臣宣读皇帝的诏书(判决书)后“犯罪”大臣立即被行刑狱吏扑上来,扌卒伏倒地,用麻布把他从肩膀以下绑住,使他不能转动。再把他双足用绳索绑住,由壮士四方牵拽握定,只


和
,接受廷杖。廷杖时,受刑人痛苦难忍,大声哀号,
面撞地,尘土
满
中,胡须全被磨脱。这是一副惨不忍睹的摧残人权的图画,朱元璋用它对付中国人民。
壮的人可支持八十下,超过一百的往往即在杖下毙命。不死时,也要割去败
数十碗,医治半年以上。锦衣卫行刑狱吏,都受过特别训练。如果得到满意的贿赂,他们打下的木
,看起来很重,甚至血
横飞,但受伤较轻,痛苦也较轻。如果家
贫苦,无钱行贿,他们下杖时看起来很轻,
肤也不破,但痛彻心腑,只三四十杖,静脉血
就会寸寸切断,全
肌
组织溃散,不久即死,无药可救。
英国于一百年前的上世纪(十三),即颁布《大宪章》,保障人权,非经过法院审讯,对人民不得逮捕监禁,而中国却
现诏狱和廷杖。
六绝对专制制度的建立
明政府建立之初,仿效韩宋帝国,中央政府设立下表所列的三个机构,作为中枢。由中书省首长,担任宰相,作为皇帝的助理。中书省内设立六
,负责全国行政。
本世纪(十四)八十年代,朱元璋诬陷宰相胡惟庸谋反后,即下令撤销中书省编制和宰相职位。摆升六
为一级中枢机构,各
首长(尚书)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不再设立助手,而直接向各
发号施令,已经够专制的政府,此后
更绝对的专制。朱元璋另外成立一个秘书机构,称为“内阁”所委派的秘书,称为“大学士”大学士冠有某殿某阁字样,以资分别(殿阁都是
廷中的建筑
)。大学士的职位很低,只正五品,比各
首长(尚书·正二品)要低三级,等于各
最低的助理科员。
中国有史以来在政治上占重要位置的宰相制度,从此消失。皇帝遂在没有助手帮手的情形下,单独
理帝国事务。朱元璋对此一措施沾沾自喜,认为是他最
智慧的结晶,可以永远保持明政权于不坠。所以他下令说:“后世
孙永不许恢复宰相制度,如果有人如此请求,即以叛逆论罪,凌迟
死。”
然而,问题就发生在皇帝
上,朱元璋来自民间,政权又由他创立,对繁琐的政务,还可以勉
应付。但他的后裔却是一群
大少——而且是一群恶少,生长在
之中和女人、宦官之手,面对着千万
变化莫测的帝国事务,必然手足失措。本世纪(十四)末年,朱元璋平均每日要亲自批阅一百五十件奏章,裁决四百
案件。从前有宰相可以帮助皇帝,如今没有人能为他分担,他也不准别人分担。
大少皇帝只有依靠内阁,命那些大学士在每一个奏章或案件上,签注意见,写
对该事的分析和应如何反应的建议,甚至皇帝颁发命令的草稿,都一并拟好呈上。——当时术语称为“票拟”和“条旨”皇帝即
据这些签注,加以批示。于是,不久之后,大权遂渐渐
大学士之手。大学士成为没有宰相名义的宰相,内阁也成为没有中书省名义的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