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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梦遗纪(3/7)

夫人,如果这些也算是人间的"恩"、人间的"义",人间真没有"公话"了!

萧孟能告我的案,由于国民党官方王升以下黑手的介、由于台湾等法院法官林晃、黄剑青、顾锦才等的在法裁判,害我坐了半年冤狱。看了上面萧孟能利用冯作民的这些细节,才能觉察到这些促成冤狱的背景资料的复杂。由于我的耐磨善斗,虽然最后萧孟能被我打败,以诬告罪坐牢并逃亡海外,但在过程中,我也饱受诬蔑与损失。我至今不谅解胡茵梦,为的是她在我和萧孟能官司中伪证,并且十八年后仍执迷邪恶,继续在电视上歪曲事实,我只好用连续七集的"真假胡茵梦"拆穿她,用证据使她无所遁形。

萧孟能诬告我的案使我丢了老脸、丢了老友、丢了老婆,但最后我反败为胜,不但恢复了名誉,并且打败了他们,还趁胜跟国民党算了老账,老李飞刀,追杀十八年,至今未已,李敖的可怕,连李敖自己都有同呢!我的可怕,不止于对活人,对死人也一样。当年蒋介石在庐山谈话时,说"如果战端一开,那就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都要迎战。

如今我却以为善报仇者,要再加上"敌无分生死",才能更尽此义。例如我对蒋氏父,便是如此。对死者鞭尸、对生者追击,这才是报仇者的全面公理,放天下,惟李敖有焉。

我和胡茵梦在一起时候,亦有妙事堪闻。结婚第三天夜三钟,有个自称中视林导播的,打电话找胡茵梦,我说:

"现在是夜里三啊!"他回答说:"没错,我知是夜里三,你叫不叫胡茵梦来听?她不来听,明天我就公布胡茵梦跟我的床上照片。"我说:"林导播,胡茵梦在跟我结婚前,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名单里面没有你,可见你是冒充的,如果你有照片,那你公布好了。"-这就是李敖的作风,我可以立刻反应,不让你呕到我的气。想在我面前逞之利,差得远哪。

一九八0年二月八日,我和胡茵梦在财神大酒店楼晚餐,侍者通报说他们经理想过来谈谈,随即经理现,不是别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杨维汉(白云)。白云当年是红遍全中国的大明星,红到全国照相馆橱窗多以陈列他的照片为招待的程度、红到同时被二十八家报纸连载事迹的程度。如今垂垂老去,也过气了,意态颇为索寞。事后胡茵梦写了一篇《问白云》,讨论他们演艺人员的"过桥"与归宿。胡茵梦虽说问白云,又何尝不是问自己,因为白云已老惫,不堪闻问了。两年后,六十三岁的他,终在日月潭自杀以死,演艺人员的一生浮沉,在他上,真对比得太烈了。我识白云在文星时代,他听说我家老太是他影迷,特地跑到台中,去看"李敖先生的母亲",当年他的影迷何止千万,如今要对一个影迷如此珍惜,光此一件小事,就可以喻大了。

我因为是政治犯和异议分,并且是特大号的,被境,自不稀奇。我第一次政治犯狱后四年(一九八0年),为了试验一下是否能够境,我托旅行社办了境手续,旅行社回话说,别人都通过了,可是李先生的境证却下不来,不知何故。不久,安全局的员林家棋来看我,说政府为示宽大,同意李先生境了。于是,由警总保安长郭学周面,约我到他刀光剑影的官衙,从他上衣袋中掏境证,当面笑嘻嘻地给我,表示情治机关不刁难了。不料旅行社把境证送到"外"领护照时,"外"的专员级科员汪应松力持反对颁发,理由是从新闻媒中,事实认定李敖与胡茵梦有离婚行为,但在旅行社送来的李敖籍誊本上,李敖却是未婚,因此不能发护照。我得知后,既笑且怒,乃写信责问国民党伪外长朱抚松。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五日,由"外"领事事务面,回我一信,说"奉下台端本月一日致本长函敬悉。查申领护照规定须据实填写护照资料卡,台端所填资料卡之婚姻状况经查与事实不符,用特函达,请即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他人前来本办理更正,以凭发照。"我收信后,既大笑又大怒,乃再写信责问朱抚松。我说:因为"丈母娘"扣留胡茵梦图章,胡茵梦一时迁不到我家,所以结婚时未能即时到政机关登记。不料还没登记,就离婚了。所以送到贵誊本上,仍然是未婚。但这是政机关的合法文件,是十足合法的"公文书",你们是公家机关,"经查"手续自以"公文书"为依据,"公文书"上关于我的婚姻状况,你们竟不引为依据,撇开不采,反倒转过来,要据报章来"查",一小块剪报就算"经查"完事了吗?照一小块剪报,就可以推翻附卷的。公文书,,了吗?我这样责问后,朱抚松知李敖惹不得了,因此下令即发护照给李敖、并把"外"中的读报专家汪应松骂了一顿。

可是境的事还没完。延续到十年以后,大家还在扯。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日,全华人协会在波士顿举行每二年一次的全国代表大会,会中颁发杰华人成就奖给李敖、田长霖(柏克莱大学加州分校校长)、李天和(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三人。我不能席,只好以录音讲话,送到国去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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