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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早期历史(6/7)

常的。我当然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它一的红,短短的有刺人,我们夜里一起盖那条毯睡觉时,它的常会穿过我的衣服让我觉得扎。它的睛绿如铜矿石,鼻是煮熟肝脏的颜,嘴以及是掺杂着黑的粉红。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我不知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冷日,还有每天白昼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就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泽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里看到一幅华丽古老的挂毯。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上方,发的光。两个男人俯看着我,但博瑞屈僵地站在他们后,因此我并不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了啦!”其中一人警告着说。他是惟真王,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明亮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蚤都不如?不他是不是私生,小孩都不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说话的这个人下睛长得像惟真,但除此之外毫不相似。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带有香味、梳得平顺的发比较细,而且是棕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红是新添上去的,不像惟真那饱经风霜的红通通脸。此外,惟真的服装跟手下一样,都是编织密、蓄的实用羊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垂坠的斗篷也比一般包裏所需的宽度足足宽了一倍。斗篷下的背心是华丽的,缀满丝,颈间的丝巾用一只飞跃雄鹿形状的金别针拙住,鹿镶的是一颗闪烁光芒的绿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仔细,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金链跟简单链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本没想过。我哪知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所以就这么照顾他…”“我不是有意要对王室血脉不敬,大人。”博瑞属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我认为最好的方式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他们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他,还有我的母老虎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咬。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打断他。“就算这件事需要经过考虑,该动脑想的人也是我,不是你,我把这件事给了你,现在也不打算找碴。艾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里很多小孩过得好得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等他回来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不同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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