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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
”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
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
持了理想主义。
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
“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
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
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
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
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
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
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
德、文艺、
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
”在利的领域,包括衣
、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
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
,伪君
既无理想,又诅咒
,均不合中庸之
。一个有着充实的
神生活的人,对待
外之
自会有一
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
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
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不过,这里的“情”指一
类似于宗教
情的诚
之心,而非情
。情
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
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
之自然,禁
和纵
皆为偏执。他对
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
一女,一男
多女,一女
多男,多男
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
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
理的。由此使恋
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
盘式、三角式、
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
于理
思考,而且包
着
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
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
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
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
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
所驱,由情
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
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
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
“由情
”、“由情悟
”即“由
情
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四
宗教植
于人的天
和人生的基本
境,决非科学
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
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
,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
‘安宁’。”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短暂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
有一
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相信的绝对
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
有“宗教
神”
真正的宗教
神只关涉个人的灵魂,与世俗教派无关。我很赞赏吴宓的话∶“盖宗教之功固足救世,然其本意则为人之自救。”(《我之人生观》)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灵魂中发生危机而求自救,无论他怎样
备救世的
情,宗教始终是外在于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