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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自选集书家的乐趣(3/3)

:“架上的书籍不特一本一本的跟收藏人息息相关,而且收藏人的生命贯其中,连成一。”这与某些“以藏书的丰富和古版的珍贵自满”的庸俗藏书家是大异其趣的。正因为此,一旦与主人断绝了关系,书斋便解,对于别人它至多是一笔财产,而不再是一个有机。那位训示孙以“借书不孝”的藏书家昧于这层理,所以一心要保全他的藏书,想借此来延续他死后的生命。事实上,无论古今,私人书斋是难于传之孙的,因为孙对它已不有它的主人曾经有的血相连的情。这对于书斋主人来说,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憾事,既然生命行将结束,那和他生死与共的书斋的使命应该说是圆满完成了。



叶先生的《读书随笔》不单论书的读、购、藏,更多的篇幅还是论他所读过的一本本的书,以及书及人,论他所兴趣的一个个的作家。其中谈及作家的奇癖乖行,例如十九世纪英国作家的鸦片成风,纪德的同恋及其在作品中的自我暴,普鲁斯特的怕光、怕冷、怕声音乃至于要穿厚大衣小灯坐在隔音室里写作,这些固可博人一粲。但是,谈及人和书的命运的那些篇什又足令人扼腕叹息。

作家中诚有生前即已功成名就、人与书俱荣的幸运儿,然更不乏穷困潦倒一生、只留下后名的苦命人。诗人布莱克毕生靠雕版卖艺糊,每当家里分文不名,他的妻便在吃饭时放一只空餐盆在他面前,提醒他拿起刻刀挣钱。汤普生在一家鞋店帮工,穷得买不起纸,诗稿都写在旧账簿和包装纸上。吉辛倒是生前就卖文为生,但不敷,常常挨饿,住简陋到没有,每天只好潜图书馆的盥洗室漱洗,终遭理员发现而谢绝。只是待到这些苦命作家撒手人间,死后终被“发现”生前连一碗粥、一片面包也换不到的手稿便突然价值千金,但得益的是不相的后人。叶先生叹:“世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作家的原稿,但是同时也是最不值钱的。”人亡书在,书终获好运,不过这好运已经和人无关了。

作家之不能支自己的书的命运,还有一表现,就是有时自己寄予厚望的作品被人遗忘,不经意之作却得以传世。安徒生一生刻意经营剧本和长篇小说,视之为大树,而童话只是他在余暇摆的小小草,谁知正是这些小小草使他在文艺园里获得了不朽地位。笛福青壮年时期衷于从政经商,均无成就,到六十岁屈尊改行写小说,不料《鲁滨逊漂记》一举成名,永垂史册。

真正的好作品,不如何不受同时代人乃至作者自己的重视,它们在文化史上大抵终能占据应有的地位。里尔克说罗丹的作品像海和森林一样,有其自的生命,而且随着岁月继续在生长中。这话也适用于为数不多的好书。绝大多数书只有短暂的寿命,死在它们的作者前,和人一起被遗忘了。只有少数书活得比人长久,乃至活在世世代代的书家的书斋里,——也就是说,被组织他们的有机,充实了他们的人生。

书家的书纯属个人好,不像评论家的评书是一社会责任,因而和评论家相比,书家对书的选择更不易受权势或时尚左右。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一本好书在评论界遭冷落或贬斥,却被许多无名读者和珍藏。这无声的评论在悠长的岁月中发挥着作用,归结底决定了书籍的生命。也许,这正是书家们在默默无闻中对于文化史的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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