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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至今发生了什幺(7/7)

某一家社独家版耶利内克的作品,也不是谁报价就给谁,好几个社据各自特版耶利内克不同作品,并不是竞争,相反倒会互相推动,也可以对作家的整个创作给予更全面的展现。

3无论是版社还是报刊,都要加版权观念。版社在没有获得版授权的情况下就对媒发布消息,会影响安排版权的工作和程。因为我是独家代理耶利内克的中文简字版权,因此“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到今天(2004年10月16日)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中国大陆的版社已经获得了耶利内克任何一本书的版权。”

为了确保准确无误,我要求该采访记者务必将稿件发给我确认后才能发稿,但是我修改并在10月17日发回的稿件在发表时不仅保留了原先稿件中的错误,删掉了一些重要的段落,而且冠上了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耶利内克,谁谁就是盗版》。这篇文章发表之后,被许多报刊转载,一时间,媒上各猜测都有。客气的说:耶利内克版权“扑朔迷离”“充满变数”“风云突变”;不太客气的认为,蔡鸿君突然“变脸”“制造悬念”将“十月文艺和上海译文的喜悦瞬间化为乌有,还把他们置于舆论指责的中心”有待价而沽、大捞一票的嫌疑。还有的媒猜测,我与赵武平之间发生了什幺不愉快的事。其实,上海译文版社是与我合作时间最长、合作项目最多、合作关系最好的中国版社之一。我自己翻译的格拉斯的几本书也都是在上海译文版社版。从几任版社的领导到版权门的工作人员,还有负责德语图书的责任编辑,我们彼此都很熟悉,关系也很好。十多年来,我们之间从来没有现过任何问题。赵武平到上海译文版社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和他几乎每年都要在法兰克福书展或者北京书展见面。他曾经在媒从业多年,我佩服他“反应锐”“动作快捷”还调侃地对他说:“竟然比我跑得还快。”他从罗沃尔特版社的版权经理那里获悉:有关耶利内克作品的中文简字版权,请与海格立斯公司的蔡鸿君先生联系。这样,我们俩当时就对他有意向的选目作了沟通,并且约定在双方合适的约会间隙,在展场内,分几次商谈了上海译文版社版耶利内克的篇目。我还把赵武平带到柏林版社的展台,向他介绍了该社版的耶利内克的几本书。因为我与两家德国版社已经有了共识,因此与赵武平基本商定由上海译文版社版戏剧作品《死亡与少女》和讽刺小说《米夏埃尔——一幼稚社会的青年读》。我的推荐,是据自己对作家的了解、中方版社的需求、德方版社的希望所的一完全负责任的行为,也是我这幺多年来版权代理工作的一个原则。但是,我总是向所有版社版权的人调,无论在安排版权中我起到什幺作用,我只是代理人,决定权不在我,而对于外国版社来说,只有了合同并且履行了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合同才真正开始生效。

那位采访记者对于没有我修改的稿件发表到不安,在几天之后,给我来信表歉意:“我在接到您的修改稿后,立即传给了编辑,还当即打电话认真地叮嘱了一遍,当时时间绰绰有余,但是他们就是没有照改!我除了气愤没有任何可以作为的了。”我当时似乎已经预到这篇采访文章的报有可能会偏离我的谈话内容,因此在17日当天又将采访要整理成文,发给了一些媒的朋友。后来,《东方早报》、《南京晨报》、《北京晚报》、《南方都市报》等据此刊发了比较客观的报。在所有报中,我认为,《南方都市报》的田志凌写的《耶利内克中文版权代理人呼吁国内加版权意识》(刊发在该报2005年10月25日)了我之所以走到前台的原因。

近几年,国内版社的购买版权的意识还是比较的,国内图书版方面的版权问题已经比较规范,版外国版权作品在中国必须办理登记,因此所有版社都知必须获得授权。但是,版社在执行版权合同方面却不尽如人意,还有很多不够规范的地方。北京十月文艺版社这次就是因为对版权合同不够重视,没有履行版权合同的规定期延长合同,结果导致原先签订的合同早已过期,在诺奖公布后才发现合同已经作废。在所有版权合同里都有多少时间内不版则算作失效的条款,可是国内的版社往往不重视合同。其实,中国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合适的理由,要求延期版,是一件很简单的事。这是一次惨痛的教训。我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其他中国版社的足够重视,加版权观念。有的版社,为了抢时间,还没有获得授权,就安排译者翻译,这是一对译者不负责的法。试想一下,如果这家版社最后没有获得授权,他们该如何向译者待呢?所以我总是提醒我认识的译者,一定要在与版社签订了合同之后才能动笔开译。译者也要加版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在版外国图书涉及到版权的各个环节里,译者是最弱的一环。另外,我也想呼吁报刊媒也能够加版权观念。某些报刊登载耶利内克作品片段的法,也是没有经过授权的不规范行为。报刊选登,也是需要获得授权的,而且授权者也会因为要求授权的时间而有所不同,在中国版社获得了中文简字版权之后,如果希望选登,就要获得该中国版社的授权,另外,在字数、次数、选登费用、收的分等问题上也都有的规定。

从耶利内克获奖到她的书大规模版,中间只有大半年的时间。这是国内版界追踪诺奖速度最快的一次,从目前已经版的《钢琴教师》、《情》、《贪婪》等书的销量来看,这可能也是诺贝尔文学奖作家迄今在中国大陆最成功的一次。

诺贝尔文学奖,每年都要颁发。诺贝尔文学奖有很的知名度,引来媒极大的情,也吊起读者很的期待,可以为任何一个在中国尚不知名的外国作家迅速敞开版大门,这一切都为获奖作品的销售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版社抓住时机,迅速取得版权并且把获奖作品推向市场,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版诺奖作家的作品,应该和版任何一本图书一样,本来就不应该有固定的模式。这次安排耶利内克的版权,国内五家机构联手合作,尽快书,可以说是一次别心裁的尝试。各版社在翻译人员的确定上,都采取了“老年译者和中年译者合,以中年译者为主”的法,这样基本上到了既保证了译文质量,又能尽快版。这一次全面、系统、迅速地译介耶利内克的主要作品,是迄今我国翻译任何德语作家时都从未有过的,将在中国介绍德语文学的历史上占有相当地位。借写“编后记”的机会,将整个过程总结一下,希望能够给今后版诺奖作家的作品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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