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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6/6)

完将手电筒放在地上,取下腰带打了个活结,这正是二十多年前,他在基律纳服役接受步兵训练时学得的手法。他站在人的两脚之间,将活结人他的双臂,在手肘上方拉。这个无霸尼德曼事实上已经无计可施。

接下来呢?布隆维斯特环视四周。在这条公路上,确确实实只有他们两人。罗贝多对尼德曼的描述毫不夸张,的确大无比,只是问题在于:这么大块的人怎会在半夜里像被鬼追一样地狂奔呢?

“我在找莎兰德,你应该见过她了。”

尼德曼没有回答。

“莎兰德在哪里?”

尼德曼用古怪的神瞧了他一。他不明白在这个一切都错的夜里,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布隆维斯特只好耸耸肩,走回车旁打开后车厢,找到一捆缠得很整齐的绳索。不能将双手绑起的尼德曼留在路中央,于是他张望了一下,发现车灯照亮了前方三十码路边的一块通标识:“小心麋鹿”

“起来。”

他用枪抵住尼德曼的脖带到标志牌底下,他爬下沟,并要他背靠着标识杆坐下。尼德曼犹豫不从。

“一切都很简单。”布隆维斯特说:“你杀了达格和米亚,他们是我的朋友,所以我不会放过你,要么你坐下来让我捆绑,要么就让我你的膝盖,你自己选。”

尼德曼坐了下来。布隆维斯特拿起拖曳绳绕过他的脖,将固定在杆上,然后用十五米长的绳捆住他的膛和腰,另外还留了一段绳将他的前臂绑在杆上,最后再打上几个平结完成这场手工作业。

忙完后,他又问了一遍莎兰德在哪里,仍未得到答复,只好耸耸肩留下尼德曼。直到回到车上后,他才觉到肾上素的动,也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所的事。米亚的那张脸在他前闪现。

布隆维斯特烟,就着瓶喝了,双直视麋鹿标识牌下那个置于黑暗中的人形。翻看地图后,发现再往前不到一公里便可到达波汀农场的岔路。他发动引擎,从尼德曼旁驶过。

他缓缓驶过着哥柏加路标的路,将车停在北边一百码一间谷仓旁的林上,然后拿着手枪,打开手电筒。他发现泥里有新鲜的胎印,判定稍早有另一辆车停在同一地,但并未多想。他往回走到哥柏加的路,拿手电筒照了照信箱。邮政信箱六一二号一K·A波汀。于是沿路往前走。

看到波汀农舍的灯光时,已接近午夜。他定定站了几分钟,但除了一般夜晚常听到的声音外,什么也没听见。他没有走直接通往农场的路,而是沿着田边,从谷仓的方向走向主屋。走了约三十米左右,他便停下来站在院里。他绷了全的神经。尼德曼在大路上奔跑的事实,已足以证明这里发生了可怕的事。

走过院一半时,忽然听到一个声响。他立刻转单脚跪下,举起手枪。了几秒钟才分辨声音来自一栋附属建筑。有人在。他快速穿过草地,停在棚屋旁,从屋角可以窥见里亮着一盏灯。

他仔细聆听,棚屋中有人走动。他将枪举在前,用左手取下门门、拉开门,迎面而来是一对惊恐的睛和一张鲜血淋漓的脸。地板上有一把斧

“老天爷!”他低呼。接着他看见了假肢。

札拉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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