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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仙客来(5/6)

一段时间以来很少再现过的那狡黠和兴奋,好像突然打了一剂心针似的。

没人知,他当时为什么会突然兴奋起来。

是因为,祝磊的这份材料使他有可能把被迫中断了的秘密调查又继续下去,因而又燃起了一烈的生命诉求和事业冲动?

不知

是因为,他终于又逮到一个绝好的机会去“报复”和“回击”那些始终不明白他、不希望他、也一直在竭力阻挠他去一些自己特别想的事情的人?

不知

还是因为觉得整个事情终于照自己原先设想的步骤在一步步实现了?

可能吧…但也没法确定…

反正接下来的事情都是他安排的。曹楠只是“遵照执行”而已。当然“条件”是,一,不要对任何人说随参与了这件事;二,转移来的材料,要先给他看一看,

曹楠答应了,也“遵照执行”了。原件给劳爷两天后,劳爷还来的是一份复印件。他说.原件已经存到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去了。为了“万无一失”.他又复印了一份.她保。她当时心里稍有一别扭。但觉得,原件由劳爷保.这互该是最保险的,就没想得更多。她为了“万无一失”又把那份“复印”件复印了一份,让齐德培也代为保存一份。一开始,她原以为,劳爷会尽快设法把祝磊的这材料到有关门去,让它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但过了一些日,却见劳爷并没动静。又过了些日,还不见有动静。她有些忍不住了,悄悄地打了个电话去问劳爷,到底准备拿这材料啥打算?却不料劳爷还有些不耐烦地“呲”了她一句,说:“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事儿,能在电话里说吗?”劳爷对她从来都没这么不耐烦过。这让她特别难过,也有伤心,同时她也着急。她当然也知,秘密地从看守所“犯人”手里往外转移东西,是一违犯法行为。况且这“犯人”还是个死刑犯。事情败,当事人绝对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及时把转移来的东西上给有关门,也许能使他们这“违法行为”多多少少取得一些合法,减轻一“罪责”再说,祝副市长之所以要把它转移来,一定有他重要的意图。千辛万苦地转移来,结果又压在了我们手中,不能实现祝副市长的意图。这不是“事与愿违”“暴殄天”了吗?

去,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为什么劳爷拖着不办呢?

是材料的内容过于、重大,使得他不敢往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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