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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很少再
现过的那
狡黠和兴奋,好像突然打了一剂
心针似的。
没人知
,他当时为什么会突然兴奋起来。
是因为,祝磊的这份材料使他有可能把被迫中断了的秘密调查又继续下去,因而又燃起了一
烈的生命诉求和事业冲动?
不知
。
是因为,他终于又逮到一个绝好的机会去“报复”和“回击”那些始终不明白他、不希望他、也一直在竭力阻挠他去
一些自己特别想
的事情的人?
不知
。
还是因为觉得整个事情终于
照自己原先设想的步骤在一步步实现了?
可能吧…但也没法确定…
反正接下来的事情都是他安排的。曹楠只是“遵照执行”而已。当然“条件”是,一,不要对任何人说随参与了这件事;二,转移
来的材料,要先
给他看一看,
曹楠答应了,也“遵照执行”了。原件
给劳爷两天后,劳爷还来的是一份复印件。他说.原件已经存到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去了。为了“万无一失”.他又复印了一份.
她保
。她当时心里稍有一
别扭。但觉得,原件由劳爷保
.这互该是最保险的,就没想得更多。她为了“万无一失”又把那份“复印”件复印了一份,让齐德培也代为保存一份。一开始,她原以为,劳爷会尽快设法把祝磊的这材料
到有关
门去,让它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但过了一些日
,却见劳爷并没动静。又过了些日
,还不见有动静。她有些忍不住了,悄悄地打了个电话去问劳爷,到底准备拿这材料
啥打算?却不料劳爷还
有些不耐烦地“呲”了她一句,说:“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事儿,能在电话里说吗?”劳爷对她从来都没这么不耐烦过。这让她特别难过,也有
伤心,同时她也着急。她当然也知
,秘密地从看守所“犯人”手里往外转移东西,是一
违犯法行为。况且这“犯人”还是个死刑犯。事情败
,当事人绝对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及时把转移
来的东西上
给有关
门,也许能使他们这
“违法行为”多多少少取得一些合法
,减轻一
“罪责”再说,祝副市长之所以要把它转移
来,一定有他重要的意图。千辛万苦地转移
来,结果又压在了我们手中,不能实现祝副市长的意图。这不是“事与愿违”“暴殄天
”了吗?
而
去,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为什么劳爷拖着不办呢?
难
是材料的内容过于
、重大,使得他不敢往外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