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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3/4)

会去经商的,永远不会去当老板。那建议一提来时,他本应当断然拒绝的。但是,他的一切财富都要来自弗里曼,在这情况下,他又怎能拒绝呢?查尔斯心中不满的原因正在于此:他到自己是一个被收买的丈夫,是他岳父的傀儡。不过,在他那个阶级中,婚姻在传统上都是如此。这传统是在这样一个时代发展起来的:在那个时代。上社会的婚姻是一公认的买卖合同,丈夫和妻都得遵守合同的条款,即用金钱来购买地位。可是如今婚姻却被说成是贞洁,是神圣的结合,是基督教用以创造情的方式,而不是纯粹的互相利用。即便是查尔斯愤世嫉俗地接受这传统,但他也知,欧内斯都决不会允许让情在他们的婚姻中成为次要原则。她永久的标准就是要查尔斯她,而且只她一人。然后,在他们的婚姻中,才能讲到其他必须的事情:他对欧内斯娜的金钱应德…

查尔斯象是被支命运的术所驱使着似地来到一个角落。在一条黑乎乎的街的尽有一排灯光通明的大房屋。他原以为此时应当走近克迪里街了,谁知这黑暗街上那片光灿灿的房却在北侧。他明白过来,自己迷失了方向,无意间来到了津街…看来是命运的安排。就在这条街上,他望见了弗里曼先生的大商店。象是被磁石引着一般,他不由己地穿过小巷,来到津街,看到了整个盖着黄瓦的大建筑。大商店的窗不久前刚换上了厚玻璃,里面摆着成批的棉边、衣服、布匹,等等。每件商品上都贴着雪白的价格标签。商店仍在营业,顾客,川不息。查尔斯很想去看看,可是怎么也迈不开脚步。他觉得宁愿作个乞丐,蹲在店门,也比走去要好受得多。

这倒不是因为那所商店在他心目中不再是作人的玩笑,不再是远在天边的金矿,不再是海市蜃楼。此时,它威风凛凛地矗立在那儿,象一架大的发动机,一庞大的野兽,正在张着血盆大,企图吞噬走近它边的一切。对于许多男来说,即使能在这里站一会,了解一下这幢大楼的情况,了解一下它里面的金银财宝和它的威力…这都是查尔斯垂手可得的东西…也会到极大的幸福。然而,查尔斯自己却呆立在街对面的人行上,对这一切视而不见,象是希望自己能够将它永远忘却似的。

毫无疑义,查尔斯对弗里曼先生的建议采取拒绝的态度,这其中有他不光彩的一面…一势利态度,一贵祖先的信条行事的思想。同时,他的拒绝不能说与他的懒惰不无关系。他害怕工作,害怕每日如是的单调工作,害怕埋理琐碎事务。另外,他也有些胆小,对其他人,特别是下层社会的人,他到畏惧,这一大家可能早已注意到了。他影影绰绰地看到他们涌到橱窗前,看到他们从门,络绎不绝,他厌恶跟这些人打。这事是万万不得的。

然而,他对那个建议的拒绝也有着尚的理由。他认为,对金钱的追求并非是生活的主要目的。他自然永远不会成为达尔文或狄更斯,不会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或文学家。最糟糕的是他只能成为半瓶醋的业余好者,成为一个懒汉,一个只让别人工作而自己却毫无成就的平庸之辈。可是他对自己的碌碌无为有某奇怪的自尊,觉得自己甘愿碌碌无为(除象刺猬的那刺之外一无所有),这倒是贵族所保持的最后一面,也几乎是他最后的一自由。他心里非常明白:一旦他走那个店里,一切就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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