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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序(3/4)

心的思想活动,因而读者也无从理解这一行动的可信。不能不说,雨果没有拿充分的依据去证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或者说恶)是怎么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所以,朗特纳克返回去救三个孩的行动,只是对作者的“慈悲心连心的人也有”这一观十分概念化的图解。

至于戈万,他的行动倒是描写得有有据伪。雨果早有代,说他在打仗时很,可是过后很弱;他待人慈悲为怀,宽恕敌人,保护修女,营救贵族的妻女,释放俘虏,给教士自由。他的宽大不是无原则的,他曾对西穆尔丹说,他赦免了战败后被俘获的三百个农民,因为这些农民是无知的,但他不会赦免朗特纳克,因为朗特纳克罪大恶极,即使是他的叔祖也罢。法兰西才是他的兄长,而朗特纳克是祖国的叛徒。他和朗特纳克誓不两立,只能你死我活。然而,他又有一些想法,与他的司令官份很不相称。例如,他认为路易十六是一只被投到狮堆里的羊,他想逃命和防卫是很自然的,虽然他一有可能便会咬人。最主要的是,他认为“恐怖政治会报害革命的名誉”推翻帝制不是要用断台来代替它“打掉王冠,但是要保护人。革命是和谐,不是恐怖…‘恕’字在我看来是人类语言中最的一个字…在打仗的时候,我们必须我们的敌人的敌人,胜利以后,我们就要他们的兄弟。”这些话为他后来的行动下了伏笔,虽然是雨果的观,但与人的思想是合在一起的。

戈万的行动同雨果对雅各宾派的看法有关,雨果对雅各宾党的恐怖政治是颇有微词的。在他的笔下,雅各宾党三多于理智,只知镇压,不懂仁政,语言充满火药味,浑散发平民的俗气息。他们所执行的恐怖政治在一定条件下起了作用,但同时也包着弊病。戈万认为对旧世界是要开刀的,然而外科医生需要冷静,而不是激烈“恐怖政治会损害革命的名誉”共和国不需要一个“怕人的外表”从这发,戈万放走朗特纳克是顺理成章的。应该说,雨果在小说里发表的见解既非全对,亦非全错。对于保王党人的武装叛和残忍屠杀平民的行为,革命政权只有以,这样才能保存自。但也无可讳言,雅各宾党矫枉过正,存在滥杀现象,这就是为什么雅各宾党的专政维持不了多久,连罗伯斯比尔也上了断台的原因。据迪厄的《法国革命史》考证,一七九四年,当局嫌断机行刑太慢,便辅之以炮轰、集枪毙、沉船,一次就死几百人。因此,雨果提胜利后应实施宽大政策,是针对革命政权的极端政策而发的,有合理、正确的因素。但戈万之所以放走朗特纳克,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敌人也能实行人主义,共和军就不能实行人主义吗?这里,雨果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他的观集中表现为这句话:“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主义。”雨果将革命和人主义割裂开来是错误的。革命与人主义可以统一,而且应该统一起来。就拿资产阶级革命来说,这是对罪恶的、不人的封建制度的清算,而代之以更人的社会制度;自由、平等、博,就是以人主义为基础的,比起封建主义的人依附关系。贵族特权、森严的等级制度要前一大步。然而,在有敌对阶级存在的社会中,尤其在尚未取得最终胜利的急关,不可能也不应该实行宽大无边的、绝对的人主义,否则就是对人民实行不人。以朗特纳克来说,就算他果真救三个孩,自己束手就擒,对于革命的一方来说,完全可以据他的情况作合理的符合人民利益的判决,而不一定非要以极刑。当然,共和军不会这样理。但是,放走了他,后果会怎样呢?他必然与革命政府为敌,再次纠集叛军,攻打共和军,屠杀无辜的百姓,犯下非人的罪行。从效果来说,戈万放走朗特纳克的行动,对人民来说,是不符合人原则的。以上分析说明,无论雅各宾党,还是雨果本人,都未能理好革命与人的关系问题。

西穆尔丹是作为戈万的对立面而现的,虽然他也是一个革命者。小说中,他是革命政府的化。尽早先他是教士,但他憎分明,他能用嘴去一个病人的脓疮,可他决“不会给国王这件事”他认识到革命的敌人是旧社会“革命对这个敌人是毫不仁慈的”然而他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没有人看见他泪,他自认为不会犯错误,别人无可指摘。他既正直又可怕。他虽然崇“可是这和人是隔绝的,是在悬崖峭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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