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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第十章(3/4)

此外他又溺于这个大都会一些娱乐活动,例如戏剧等。克利斯安在自己写来的信中表示他非常向望旅行,切请求家里允许他接受在“那边”谋到的一个位置。他所谓的“那边”指的是南洲,可能是阿廷,也可能是智利。“这都是冒险神在作祟,”参议说,回信叫他暂时在李查德逊先生那里再待一年(这是第四年),再丰富一下自己的商业知识。此后,由于讨论这个计划又互致了几封信。一八五一年夏天克利斯安·布登洛克终于搭船到智利的瓦尔帕瑞索去了,他已经在那里找到一个位置。他是直接从英国启程的,事前没有回家来。

两个儿的情形大致就是这样。讲到冬妮,参议非常满意地看到她以何等决和自信维护她在城里的地位,维护作为布登洛克家族的一名成员的地位…她要受多少嘲笑的面孔,要受多少偏见的讥诮,这一不用说也想象得到。

“哼!”她说,面孔红涨涨的,她刚刚散步回来,一风景厅的门就把帽往沙发上一摔…“这个仑多尔夫(要不就是这个哈施特罗姆,这个玉尔新,这个西姆灵格,这个家伙)!您猜怎么着,妈妈!她不向我打招呼…就好像没有看到我!她等着我先招呼她!您见过这样没有礼貌的人没有?我在布来登大街昂着从她旁边走过去,狠狠地盯着她的脸…”

“您太激动了,冬妮…不应该这样,什么事都应该有个分寸,为什么你就不能先招呼仑多尔夫太太一下呢?你们的年纪一般大,她现在是结了婚的女人,你结婚后不也是那样吗?”

“我决不先招呼她,妈妈!这贱女人!”

“亲的!你怎么说这话…”

“噢,真叫人气破了肚!”

她有时想,哈施特罗姆这一家人现在也许觉得更有理由看不起她了,尤其是想到他们公司的业务在本城是数一数二的时候,这思想更使冬妮对这些“暴发”的仇恨滋长起来。老亨利希是在一八五一年开死的,以后他的儿亥尔曼…就是那个拿柠檬糕换耳光的亥尔曼…继承了这个异常兴隆的公司。不到一年他和胡诺斯参议的女儿结了婚。胡诺斯参议是全城最阔的人,他木材生意赚了大钱,给他三个儿每个人留下两百万财产。亥尔曼的兄弟莫里茨虽然肺不健康,但学习的功夫却超人一等,现在已经在城里定居下来,从事律师职务。一般人都认为他脑清晰,机警狡展,甚至对文学艺术也通达一二,因此很快地就把公司业务开展了起来。他的外表没有西姆灵格一姓人的那些特征,他的面孔焦黄,牙齿生得尖尖的,很不整齐。

甚至在本家里面冬妮也必须小心维护着自己的尊严。参议先生的哥哥在退商界之后,只是无所事事地在他的一所简陋的住宅里踱来踱去。他总是穿着一条,迈着两条短,一边不住地从一只铅铁盒里往外拣止咳糖片吃(他非常喜吃甜)…这几年来,他对于那位受父亲的异母兄弟的愤激之情也逐渐平和下来,现在是以随遇而安的态度面对生活。然而在自己的三个尚未嫁的女儿面前,他对于冬妮这场不幸的婚事却仍然不免一些暗中称快的颜。讲到他的三个已经快三十岁的女儿,还有他那个姓施推威英的老婆,她们对这位叔伯妹的不幸的遭遇和这件离婚案件却表现度的兴趣,这兴趣当然不能同冬妮订婚时她们的漠不关心同日而语。自从克罗格老太太故世以后,每星期三的“儿童日”就移到孟街举行了。每逢这亲友集会的日,冬妮都很要费些力气招架一番。

“唉呀,老天,你的遭遇真是不幸!”菲菲装一副悲天悯人的样说。她是三妹中年纪最轻的一个,生得矮短圆,说话时唾沫飞溅,每说一个字就摇晃一下,样非常稽。“已经判决了吗?现在,你又恢复老样了?”

“唉,正相反,”亨利叶特说,她跟她的大一样生得瘦长、枯。“结婚前冬妮是一个多么快乐的小姑娘啊。”

“我也是这样说,”弗利德利克附和说“与其这样,真还不如本不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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